太原李潤芳陷冤獄11年 父親代女訴江

【正見新聞網2015年11月09日】

山西省太原市李潤芳女士,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因堅持信仰,今年四十四歲的她多次遭非法拘捕、勞教、判刑,共有十一年四個月在監牢中度過,目前仍在山西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李潤芳的父親李錫福代女兒寫的控告書已於今年七月二十八日遞交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

李錫福說:“我女兒李潤芳在2010年被非法判刑6年,至今還在山西榆次女子監獄受迫害。這幾年來,我到處奔走於監獄和山西省、太原市各個公檢法部門以至於最高法院、檢察院申訴我女兒的冤屈,但都投訴無門、石沉大海,在江澤民的淫威下,一聽說是法輪功的案子就搖頭,要不就威脅我,真是暗無天日。”他說:“監獄方面不允許我女兒控告江澤民,我是她的父親李錫福,我認為我有權利代女兒進行控告,把她的冤屈說出來,把江澤民告上法庭。”

以下是李錫福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事實:

1999年至今16年來,我女兒李潤芳被刑拘1個月、勞教兩次、加期3個月、被非法判刑6年,共11年4個月,大好青春都是在監牢裡度過。由於女兒還在監獄裡,具體受迫害情況尚不知道,下面我把女兒的情況簡述一下:

1999年7月20號,晴天霹靂,一夜之間市裡的法輪功主要輔導員全部被抓。這時我女兒李潤芳還在上班,但她認為應該去北京上訪,告訴上面法輪功是好的,是教人做好人的,不要妄聽讒言,取締法輪功。給法輪功個寬鬆的煉功環境。那時由於我的怕心太重,遲遲走不出去,也影響了她進京護法。

在女兒的一再催促下,直到1999年12月20號左右,我和女兒一起去北京上訪。到了國務院上訪局,女兒把寫好的材料遞給接待人,並給他講法輪功如何好,他聽後就通知山西駐京辦事處,後由我廠公安科來人把我和女兒帶的一千六百元錢搜走,將我和女兒戴上手銬,把我送柴村看守所,女兒送市女子看守所刑拘一個月放回。

過了年,我又一個人進京上訪,女兒留在家,公安和社區天天上門騷擾,又抄家又要女兒轉化。在這種壓力下,女兒懷抱《轉法輪》,身無一分錢,獨自走上了去北京的路。她不知去北京的路如何走,就只認為沿著鐵路往北走就能到北京,就這樣無吃無喝,心裡想著大法好,夜以繼日的走啊走。有一天夜裡鐵路旁站一個人,要我女兒懷裡的《轉法輪》,女兒緊緊的抱著寶書不給,這時書就出現光芒四射的光,嚇的路人就走開了。

就這樣走啊走,走的頭昏目眩,筋疲力盡,離道口只有幾步遠時聽到後面飛馳的火車過來了拉著長笛鳴叫,她當時也知道應該離開鐵道,但身不由己,腿象灌了鉛似的,移動的很慢,也不知火車在她身上怎麼飛過,當車過後將她送回太原鐵路醫院,女兒一切都清醒,醫生問她:“你為甚麼在鐵道上走”,她說:“我要沿鐵路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個公道,法輪大法好。”

醫生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要上訪,就決定截肢,也不通知家人,當時我被關在太原新店勞教所也沒通知我。其實女兒說當時只是一隻腳走路有些疼痛,不得勁,並沒有那麼嚴重。但女兒當時還小,也沒有親人在身邊,也只好聽醫生擺布,女兒被截掉了一隻腳。截肢後根據醫生以往的經驗,一般麻藥過去會非常疼痛,大喊大叫,可我女兒卻什麼反應也沒有,就像沒做手術似的,醫生、護士都感到神奇。

2010年7月13日,太原澗河派出所尾隨我,開著五、六輛車,10多人闖入我女兒的出租房,進門大喊不許動,沒亮任何手續,將屋內的東西洗劫一空,大約有未開封光碟4千張、裁紙刀、刻錄機、印表機、兩本《轉法輪》、三個MP4移動硬碟一個、列印紙等,連我的現金3200多元,存摺、工資卡等等全部搶走,即沒留下物品清單,又沒有任何手續。

然後把女兒和我綁架到派出所,一直到7月16日凌晨2時,經過60多個小時的非法審訊,三橋派出所把女兒送到市看守所,我被送回家。

然而這種非法闖入民宅搶劫財物,並綁架好人的犯罪行動,在(2010)杏刑初字244號判決書上將時間寫成7月15日,一筆抹去60多個小時的非法拘審,在我家搶去的財物一字未提。

後來把女兒判刑6年送到山西榆次女子監獄,由於女兒不轉化,在裡邊遭受到的迫害不得而知。

在2015年7月21日探監時,我和女兒說了控告江澤民的事:你將你的情況給我簡述一下,隊長馬上就過來不讓女兒說。最後只給我極簡單的說了她在2001年—2002年在太原新店勞教所勞教兩年,每天關小號、被打罵。

2004—2006年勞教三年,不轉化被加期三個月。也是每天關小號、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被江水波(聽不清這個名字)打的昏死過一次。我問她現在監獄怎麼受的迫害,她也不敢講,隊長站在一旁不讓講。

聽從監獄出來的人講,女兒進了監獄喊“法輪大法好”不轉化,被關小號根本接觸不上她,據看她的包夾給別人透露:經常長期銬在暖氣管子上、灌食、長期不讓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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