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6年01月01日】
就紐西蘭媒體《中文時代》2015年7月歪曲報導法輪大法一案,紐西蘭新聞委員會(New Zealand Press Council)經過3個月的審理,於11月21日裁決《中文時代》敗訴。《中文時代》扭扭捏捏了一個月後,在新聞委員會的責令下,於12月19日不得不在C2版刊登了裁決全文的中文版(由紐西蘭內政部翻譯)。
事件回放
7月16日,以“紐西蘭中國團體聯合會”為首的親共華人社團糾集了大約四十名親共華人,來到中共駐奧克蘭總領館門前,對十五年來每天風雨無阻堅持在那裡呼籲公眾幫助制止中共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無理騷擾、辱罵及圍攻。7月18日,《中文時代》在其社團版發表了“法輪功學員常年聚集領館前”(副標題為:“華人社團自發組織起來進行勸阻”)的歪曲報導文章。報導文章是一小段關於在中共領事館外面抗議的法輪功學員被另一群人試圖勸說的事情。報導後面附上了這些“團體”的“聯合聲明”,誹謗法輪功為“污衊中國政府的×教”,“損害華人形像”,並揚言已針對“長期占用總領事館門外人行道的法輪功學員”“向奧克蘭市政府提出申訴”。
事後,有法輪功學員約談《中文時代》報的編輯,對報導失實之處提出異議,該報編輯明確表明該團體負責人事先通知了報社,而報紙某些內容要報到中共總領館審批。並拒絕就此事與法輪功學員作進一步溝通。
法輪大法協會隨即委託奧克蘭市威爾遜-哈爾律師事務所的凱倫-韋伯斯特就此事向紐西蘭新聞委員會提出申訴。
新聞委員會裁決《中文時代》敗訴
新聞委員會認為,《中文時代》的報導違反了新聞的第一原則,即準確性、公正性與平衡性原則。裁決中說:“該報導在新聞敘述必須準確和平衡上未盡其職,報導只出現了勸阻人員的聲音,甚至還介紹了天氣情況,但沒有刊登法輪功學員的意見,因此未能使報導具有平衡性……《中文時代》沒有給予法輪功學員辯解的機會,這樣做也損害了報導的準確性。”
裁決中說:“報導還總結聲稱,勸阻人員代表整個華人社區發聲,但我們可以推測事實並非如此。”
在事件中,警方趕到現場要求“勸阻人員”離開,卻沒有要求法輪功學員離開,因為法輪功學員是在他們的權利範圍內進行抗議。《中文時代》對此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新聞委員會表示:“因此我們只能相信法輪功學員的說法”,“就第一原則提起的申訴,本委員會予以支持。”
此外,法輪大法協會提出:“將‘聯合聲明’置於新聞報導裡,就是試圖給這段有爭議性的觀點披上實事求是、客觀報導的外衣。”《中文時代》辯稱,聯合聲明是付費廣告。對此,新聞委員會表示:“聯合聲明並沒有明確地標註為廣告,而很容易被看作是報導的一部份。編輯應對報紙的所有內容負責。讓讀者明了哪部份是付費廣告,哪部份是新聞是編輯的職責。《中文時代》沒有做到這一點。”
對於新聞委員會的裁決,紐西蘭法輪大法學會負責人方先生表示:“孰正孰不正,其實已不言自明。法輪功在中國被江澤民一夥非法打壓,法輪功學員在那裡遭受著殘酷的迫害和非人待遇,這是不爭的事實。在世界眾多自由國家的中國領館、使館前,都有法輪功學員的和平抗議和向當地民眾講真相活動,而今已16年了,一直以來都得到各當地政府和各界民眾的理解與支持。只要迫害還存在,這種抗議及講真相活動就會持續。”
方先生還說:“對於此次所謂的“勸阻活動”,不論是事件的策劃者、參與者,還是報導者,其實他們都是受中共謊言宣傳的毒害,其結果是既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我真心的希望他們能早日醒悟,站在正義和善良的一邊,不給自己生命的未來造成痛悔或遺憾。”
紐西蘭知名出庭律師凱瑞-高爾認為,紐西蘭新聞委員會的裁定是一個出色的裁定。紐西蘭新聞委員會判定《中文時代》的文章違背了準確性、公正性、平衡性原則。即是說,委員會認為《中文時代》違背了秉持媒體文章報導的最重要原則。相信《中文時代》最終一定會失去讀者公信度。而沒有任何誠信度,也就談不上服務公眾。紐西蘭新聞委員會在《中文時代》的文章上作出的正確的批評,這將會給所有的中文媒體在如何尊重媒體報導上留下一個深刻的法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