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迫害中遭受的苦難

【正見新聞網2016年05月21日】

 河北省秦皇島市駱志遠女士控告元兇江澤民

河北省秦皇島市居民駱志遠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及家人遭受迫害,她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以下是四十一歲的駱志遠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及家人遭迫害事實:

我很小的時候,父親就患了神經官能症,早早病退在家。我們姐弟四人從小到大的學費和生活基本全靠母親賺錢維持。因父親有時犯病胡亂打我們,母親為保護我們經常和父親吵架,有時還動手。巨大的壓力使母親脾氣變得越來越暴躁,吵架聲左鄰右舍都受不了。我們四個孩子也是既心疼母親,又可憐父親,內心非常痛苦,很渴望平靜的生活。

母親於一九九八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整個人全變了,牛皮癬和白內障兩個月就不見了,暴躁的脾氣也改了,從此家裡聽不到震天響的吵架聲了,我長到二十四歲,才迎來家裡的平靜與幸福,對此格外珍惜,也特別感激、信服法輪功。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左右,通過我母親,認識了我的我丈夫畢久民。他那時修煉法輪功好幾年了,通過和他接觸,我知道法輪功按“真、善、忍”做人,我很贊同,覺得以後生活有依靠了,不抽菸、不喝酒、處處為對方著想,不打人罵人,這樣的好人到哪找去,能放心的和他生活。不知不覺中,我也看起了法輪功書籍,李洪志師父解開了許許多多我人生解不開的迷,真正明白做好人真的沒有錯,對誰都要好,不能說不好的話,善心對待所有的人,體會到了修煉是多麼幸福,從此走上了修煉的路。

我姐姐早我幾個月修煉法輪功,性格、身體健康、精神面貌方面改觀很大。回想起來那時我們家是最幸福的,每個人都很舒暢、祥和。

然而萬萬沒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秦皇島市法輪功輔導站站長、輔導員一夜之間都被綁架。七月二十二日一大早,秦皇島三區四縣法輪功學員陸續到市政府門前,詢問為甚麼抓人和不讓煉功,政府不予回答,只說是上面的規定。於是我和丈夫於二十二日下午去北京上訪。在北京待了九天,後被親友從天安門廣場強行拉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我和丈夫、母親李桂芝再次去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北京某體育館,後被轉到秦皇島駐京辦事處,我們三人被銬在露天院子的樹根下一夜。後我們夫婦分別被劫持到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丈夫因不放棄修煉,被市政管理處解除工作,近三年只能呆在家,全家只靠我每月工資八百元維持生活。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文化路辦事處的杜鵬澤、人民裡派出所所長呂雪越將我丈夫畢久民綁架到洗腦班,我丈夫當天下午就逃出洗腦班,被迫流離失所兩個來月。

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我姐姐駱志劍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七月十日,我和姐夫劉國耀到唐山友人家詢問請律師的事宜,被蹲坑在門外的唐山市國保大隊、釣魚台國賓館派出所警察綁架。我被綁架後,絕食絕水反迫害,被非法關押七天後回家。姐夫劉國耀被警察按倒在地拳打腳踢,身體多處受傷,後被非法關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多月,被勒索三萬八千元。姐姐最後被冤判三年,關押在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遭受巨大的精神摧殘,被迫放棄修煉,導致身體虛弱,吃著各種中藥治病不見好轉,和修煉時的身體沒法比。

迫害後,我家經常遭人民裡派出所警察和人民裡居委會人員騷擾,有時警察凌晨三點就來敲門,導致後來婆婆一聽到敲門聲就發抖。丈夫的二姐畢艷珍也因修煉大法,被非法關押、勞教達九次之多。公公、婆婆被嚇得一度放棄修煉。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晚上,人民裡居委會人員又到我家所謂“查戶口”,七十三歲的婆婆終於被嚇病倒,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含冤離世。後來我們搬了家,但當地的紅旗路派出所警察、港城大街辦事處人員又上門騷擾,每天二十四小時對我家盯梢,七十八歲的公公無法承受這種壓力,於二零一二年含冤離世。

而我母親因恐懼中共的迫害,放棄了修煉,並因擔心我和姐姐,精神都被壓得快不正常了。

我女兒畢明慧從降生開始,就承受著這一切恐怖氛圍,經歷爸爸媽媽不斷被抓、家中不斷被騷擾、被抄家、爺爺奶奶不斷受驚嚇的場面,以致孩子對敲門聲很敏感、很緊張,性格變得過於內向,不敢大聲說話、總躲避人,默默的承受著不符合她年齡段該承受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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