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義審判〗遼寧省丹東勞動教養院及丹東東港市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正見網2003年09月01日】

1999年7月以來,在江XX政治流氓集團的操控下,在名利的誘惑下,遼寧省丹東勞動教養院以及丹東東港市惡警及有關官員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殘酷的折磨和洗腦。其手段及其卑劣,惡毒:主要有高壓電棍電擊身體要害部位、強迫超強度勞動、毒打、給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接連數十天將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禁閉在鐵籠子裡。丹東教養院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其高頻高強度的酷刑致使至少一名法輪功學員致死(見案例1),三名法輪功學員致殘(見案例1-12)。精神摧殘包括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長期強制灌輸詆毀法輪功的宣傳,信仰及人格侮辱,24小時非法監視,株連家屬等。數百名法輪功修煉者先後被非法抄家、巨額勒索、非法拘留、秘密強行綁架,非法洗腦、非法勞動教養和非法判刑。無數法輪功修煉者的家庭被拆散,無數無辜善良的生命肆意被酷刑摧殘,甚至多名法輪功修煉者的親朋好友不同程度上無辜地受到各種株連。2000年12月,東港市公安局將51名法輪功修煉者全部非法拘留,並嚴刑拷打,並強迫他們寫放棄修煉的「悔過書」, 勒索巨額罰款。42名法輪功修煉者因拒簽「悔過」書,拒交萬元罰款,被非法教養,一人被非法判刑。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的遼寧省丹東勞動教養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和不法人員的違法、基本犯罪事實。

主要犯罪單位及人員:
遼寧省丹東市政法委書記王保治和副書記吳某
遼寧省丹東勞動教養院惡警
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東港看守所,東港市刑警大隊惡警
遼寧省東港市法院
遼寧省東港市東港鎮政府:田連昌、王春玉、王兆武
遼寧省丹東東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王元軍
遼寧省丹東浪頭派出所所長王開春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開勝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遼寧省丹東市勞動教養院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法輪功學員趙開勝被非法拘留,敲詐勒索,並被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 1999年9月10日不法警察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趙開勝,後家屬交了2000元抵押金才被釋放;2000年6月又一次非法拘留趙開勝15天;2000年12月13日因進京上訪被抓,趙開勝在看守所遭到迫害70天,進京帶的一萬零六百元錢被不法警察沒收。2001年2月21日趙開勝被劫持到丹東教養院,被非法勞教2年,受盡非人折磨,後因身體極度虛弱才被釋放。釋放不久,當地派出所繼續多次到家中騷擾。在身心遭到嚴重摧殘的情況下,趙開勝的身體不斷惡化,於2002年4月23日含冤離開了人世。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丙林、邵中業、王長龍、高天洪、宋積威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遼寧省丹東市勞動教養院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遼寧丹東教養院不法警察毒打、摧殘法輪功學員,高壓電棍電擊身體要害部位、並強迫法輪功學員進行長時間超強度體力勞動
詳細情況:從2002年6月10日開始,遼寧省丹東市勞動教養院內籠罩一片白色恐怖,這裡的法輪功學員遭到一場殘無人道、滅絕人性、難以承受的迫害。邪惡警察利用電棍、扛磚頭、烈日曝曬等惡毒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下面是迫害事實:將法輪功學員一起關進籠子中50多天,並同時用兩電棍往眼睛、嘴裡、耳邊、腳心、手心、還有小便頭等要害部位電擊,一次長達3個多小時。同時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王丙林、邵中業、王長龍、宋積威、高天洪。宋積威、王丙林被逼上下樓扛磚頭(80-100斤),中午36-37度高溫體驗等等。被關籠的時間從6月10日開始(60天、50天、40天、20天不等)。惡警的邪惡口號是:「打死算白死(算自殺)」。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邵中業、安立新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遼寧省丹東市勞動教養院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丹東市勞教院野蠻折磨法輪功學員安立新;長時間毒打法輪功學員邵忠業,使他腰部致殘。
詳細情況:2002年11月,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丹東市勞動教養院的法輪功學員安立新、邵忠業只因向教養院寫了證實法輪大法的材料就被陸續禁閉在鐵籠子裡。安立新被禁閉近一個月才從籠子裡放出來,邵忠業被禁閉一個月了還沒放出來。邵忠業今年夏天拒絕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三書」,被教養院幹警用電棍連續電擊2天,累計打了好幾個小時後腰部又被某個幹警惡狠狠地踹了一腳,從此他身體一直不好,腰直不起來,不能坐,只能蹲著或躺著。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偉、張偉的丈夫、扈煥筠、冷雪梅、王雪飛、寧淑艷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遼寧省丹東市惡警(待查)
基本犯罪事實 :遼寧省丹東市惡警非法密謀綁架,審判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勒索法輪功學員的親友
詳細情況: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張偉,為避免迫害被迫流落在外期間,惡警將其親屬及朋友分別抓入拘留所,並嚴刑拷問張偉的下落,不說就打,並將其丈夫抓進去後非法判刑7年,其朋友被迫交1萬「保證金」後,才被轉為非法拘留15天。張偉於8月1日被非法抓捕後判刑7年,她絕食抗議70多天,至生命垂危時被送醫院搶救。其丈夫被「保外就醫」,現流落在外,三個年幼的孩子無人照看。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扈煥筠、冷雪梅、王雪飛等17人被惡警非法綁架,有的在家被帶走,送進洗腦班強行洗腦。惡警召開圖謀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會議時,在秘密狀態下進行,不准記錄,不准說話。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寧淑艷被抓後,抵制邪惡。她被惡警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後,醫生檢查出有病不收,於是她被送回家。由於當地派出所對她看得很緊,她現已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孩子不能照看。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朱長鳴、劉梅夫婦,劉智雲、郭運蘭、李新良、連平、張偉、王淑娥、劉美榮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東港看守所,東港市刑警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東港看守所,東港市刑警大隊惡警非法關押,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多人,並將朱長明、劉梅夫婦等8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3-13年不等。
詳細情況:2002年4月9日,惡警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劉梅和丈夫朱長明及其哥哥劉智雲、郭運蘭等。110警務人員在用車將他們押往派出所時不允許他們坐著,警車呼嘯地奔跑,途中突然出現障礙,一個急剎車,劉梅當即摔倒到前面暈倒,一直到派出所才勉強被攙扶下車。第二天劉梅的太陽穴、頭部都不同程度出現腫痛頭暈,胯骨、腿、胳膊劇痛,全身顫抖。丹東市公安一處連續2天1宿對她進行威脅吼嚇、打罵,使其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其丈夫朱長明也被東港市刑警大隊吊打6天。現他們均被非法判刑十三年,於9月17日被送遼寧大北監獄。劉梅、朱長鳴、李新良、連平、張偉、郭玉蘭、王淑娥、劉美榮等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3-13年不等。這8名法輪功學員在東港關押期間,遭受了東港市公安局的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李新良、連平被嚴刑拷打,李新良被打得吐血;朱長鳴被吊打長達6天;劉美榮被抓時,在家裡蔬菜大棚裡遭受東港市公安局、黑溝鄉派出所十幾個惡警的殘酷毒打直到昏死過去。被抓後,劉梅、劉美榮、張偉、郭玉蘭、王淑娥絕食抗議迫害兩個月,後被強行送進醫院,劉美榮、郭玉蘭血壓達200多。在她們身體十分虛弱、危險的情況下,惡警仍然將她們強行押送至遼寧瀋陽大北監獄。劉梅在大北監獄患有嚴重的肺結核,張偉患有嚴重的胸膜積水及其他病症,劉美榮、郭玉蘭、王淑娥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和高血壓,身體浮腫,虛弱。但即使瀋陽大北監獄已允許保外就醫的法輪功學員,東港市公安局仍拒不接受其保外就醫。張偉、王淑娥於2002年8月1日開始絕食抗議70多天,生命垂危,現在東港市醫院打點滴、輸氧。另有6位法輪功學員只因惡警在網上看到他們的名字,就將他們非法關押在東港看守所。

案例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強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遼寧省丹東市勞動教養院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 :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遼寧省丹東市勞動教養院惡警非法拘留,關押,以及巨額敲詐法輪功學員王強,施酷刑將他的身體嚴重致殘,使他失去自理能力,成為植物人。由於本人現已不能提供詳情,具體細節待查。
詳細情況:王強曾於1999年三次進京上訪。第一、二次進京上訪,被抓回大連非法拘留各15天。大連外國語學院第一次非法索取人民幣1.6萬元,第二次非法索取人民幣1.2萬元。第三次上訪在北京被非法拘禁,後被東港市公安局領回,東港市新興區又索取人民幣2千元。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此期間,丹東市教養院對他進行了慘無人道的瘋狂迫害,王強絕食抗議,惡警就用工具撬開牙齒強行灌食,牙齒被撬掉了一顆,後又叫幾個人同時把他抬起又重重摔下,還抓起他的頭狠命往牆上撞,拳打腳踢不計其數,腿被打斷(現已不能伸直)。王強入獄半年時間,被邪惡之徒迫害至生命垂危,惡人怕承擔責任,讓其保外就醫,家裡為他治療已經花去醫藥費近7萬元。雖然王強現已脫離生命危險,但完全喪失了自立能力,象個植物人,親友到家中探望,任憑呼喚一點反應也沒有,食物餵到嘴裡能吞下去,不餵就不吃也不要。大小便全由父母料理。讓他躺著就躺著,讓他坐著就坐著(扶起來腿交叉能坐,身體呈弓狀),左手始終握拳,誰也掰不開,右手也是握拳狀,但拇指和食指會動,呈拈指狀。

案例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延俊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東港市法院
基本犯罪事實 :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非法勒索,酷刑折磨、毒打法輪功學員劉延俊,使她半身不遂;東港市法院將她非法判刑6年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劉延俊被抓後,遭受殘酷折磨,被打得半身不遂。2001年3月被非法逮捕。2001年9月,東港市法院以「破壞社會治安」等莫須有的罪名,將劉延俊非法判刑6年。劉延俊被抓時,丈夫剛去世,家裡只有15歲的女兒孤零零一人。東港市廣大善良的群眾對東港市公安局及有關部門的犯罪行為產生強烈的義憤情緒。

案例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遼寧省東港市孤山鎮警察局
基本犯罪事實 :遼寧省東港市孤山鎮警察局非法綁架剛剛從遼寧省丹東市教養院釋放回來的法輪功學員
詳細情況:遼寧東港市一法輪功學員剛剛從遼寧省丹東市教養院回來不久,就被當地的警察(東港市孤山鎮警察局)跟蹤,使得這位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離家出走,在一個山洞裡住了二個月的時間,於2月28日,被孤山鎮的當地惡人舉報。警察開了三輛警車,三十多個警察把山洞包圍起來,強行將該法輪功學員綁架。

案例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宋吉威、王丙利、寧淑艷、孫家俊、高淑平、劉美華、齊淑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遼寧省東港市孤山鎮政府,遼寧省東港鎮政府惡徒田連昌、王春玉、王元軍、王潤龍、王兆武(所長)
基本犯罪事實 :遼寧省東港市孤山鎮、東港鎮政府歹徒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非法拘留、強行入室綁架、強行抄家、非法勒索、野蠻毒打等
詳細情況:遼寧省東港市孤山鎮政府1999年9月9日非法抓捕10多名法輪功學員,包括宋吉威、王丙利等法輪功學員。他們有的被非法判勞教,有的被非法拘留、罰款等。自1999年7.20以來,東港市孤山鎮政府不法官員已經非法勞教、拘留數十位法輪功學員,手段惡劣,半夜翻牆入室綁架、抄家等。2002年1月11日,遼寧省東港鎮派出所王春玉和本地不法官員、市局政保科長王元軍、王潤龍等惡徒闖入法輪功學員寧淑艷家中非法抄家抓人,理由是寧淑艷煉法輪功。同時另一名法輪功學員齊淑華也被抓,並被所長王兆武毒打,打得鼻孔流血,被關進看守所4個月,每人還被勒索錢財近萬元。寧淑艷又被非法勞教二年,被非法送進馬三家勞教所,因檢查有重病(糖尿病4個加號)被送回家中,療養20天又被騷擾要抓人。寧淑艷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2002年7月13日半夜,遼寧省東港市馬家店鎮派出所惡警田連昌等人配合東港市惡警王元軍等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孫家俊、高淑平、劉美華、齊淑華家中,將幾人綁架到看守所,其中齊淑華走脫,其它三人受迫害達四個月之久。

案例1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志去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遼寧省丹東東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王元軍
基本犯罪事實 :遼寧省丹東東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王元軍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非法拘留、強行入室綁架、非法勒索等
詳細情況:丹東東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王元軍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極其囂張,到處抓捕法輪功學員,迫使多人流離失所。據不完全統計,被送往馬三家勞教所、瀋陽大北監獄及丹東教養院和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近百人,其中法輪功學員劉志去三次被抓兩次勞教,在其家屬拿錢後,他們答應放人,但過一段時間後又藉故將其抓進去了。

案例1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吳景坤、楊玉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王開春(遼寧省丹東浪頭派出所所長)
基本犯罪事實 :王開春長時間酷刑折磨、毒打法輪功學員吳景坤、楊玉清,並非法將他們送到勞教所關押。
詳細情況:2001年6月的一天,浪頭派出所所長王開春帶領一幫惡警到山上老鴰嶺頂上抓捕法輪功學員吳景坤、楊玉清。當時兩名法輪功學員都被抓走,大法書籍、資料也全部被抄走。當天下午惡警所長王開春用電棍電吳景坤五個多小時,用兩根電棍輪流電,還把電棍放到水裡電,從下午2點一直到6點。當晚9點至凌晨2點用同樣的方法電了楊玉清五個多小時。有時把他們吊起來打,王開春親自動手打。現吳景坤被非法判二年勞教,關在丹東教養院,楊玉清被判二年勞教送到了馬三家教養院。

案例1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於東鵬、陸金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 :遼寧省丹東市政法委書記王保治和副書記吳某
基本犯罪事實 :丹東市政法委強行辦洗腦班
詳細情況:2001年8月,丹東市政法委書記王保治和副書記吳某,為了討得上司的歡心,為了自己的地位和權利,竟然好壞不分,善惡不明,辦起了洗腦班。採用的手段是讓派出所、街道用哄騙等手段把法輪功學員叫到派出所。他們告訴學員來派出所一趟,一會兒就行,結果這些善良的學員一來就不讓回去。有的學員不去,被兩個警察強行架著去。在洗腦班中吳某聲稱不轉化就不讓回去。其中有一名學員不配合他們的罪惡行徑,被強行勞教。
另:丹東法輪功學員於東鵬(音)、陸金安夫婦雙雙被非法勞教,現於東鵬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陸金安最初被非法關押在丹東教養院,至今下落不明。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海外文集

大法真相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