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遭綁架、抄家 丈夫在迫害中離世

【正見新聞網2016年09月15日】

江蘇省淮安市法輪功學員林鳳英控告元兇江澤民

江蘇省淮安市法輪功學員林鳳英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六十二歲的林鳳英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丈夫戴明軒是因少年時工傷失去左手臂的殘疾人,脾氣不好,經常罵我。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和他矛盾不斷,加之我身患婦科疾病,走路腿抬不起來,每天覺得活得很苦、很累,曾經自殺過一次,未成。如果不是修大法,我可能早已不在人世了。

一九九七年一月,我和我的丈夫戴明軒同時得法修煉,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無病一身輕, 原來脾氣很大的丈夫,與原來判若兩人,我們發生矛盾時,都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家庭變的和睦、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我們多次被綁架、折磨,無數次遭非法抄家。

煙燒腳踝、一週不讓睡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上午,我和我未成年的兒子戴全被警察誘騙到淮安市清河區閘北派出所,強逼我母子二人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並威脅說不寫保證就不准回家,遭到我的拒絕。我的丈夫戴明軒多次去派出所要求放人,直到晚上八、九點鐘才放我母子二人回家。

二零零二年七、八月份一天早上,我載著我的丈夫戴明軒在水渡口剛下車,就被警察綁架到水渡口派出所,併到家裡抄家,抄走許多本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當天夜裡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被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王建淮、常書林、片警辛昌進等綁架到閘北派出所,抄走家裡一大摞大法書籍、週刊等,在派出所警察使用暴力拖拽著我的手簽字,關了一天一夜後,第二天晚上我又被蒙起頭,非法關到八二醫院地下室,一連七天七夜不准睡覺,每天逼問我資料的來源。整天不知白天還是黑夜,有次家人送來的棉衣我蓋在身上,被王建淮一把拽過來扔在地上。一星期後強行非法拍照,我被非法關押在淮安市拘留所十五天。我的精神、身體受到極大的摧殘。

二零零四年一月的一天,我在家被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王建淮、常書林等四、五個人綁架到一個旅社,抄走家中許多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而且家中還少了幾百元錢。在旅社,我一星期沒吃飯,每天逼問我資料來源,白天坐在椅子上不准動,晚上不准許睡覺,眼睛都不准閉,有時夜裡還拖我在走廊走,每天如此。有個警察為了逼我按照他們的意思招供,竟然用點著香菸燒我的腳踝。有一次王建淮從我的後面冷不防的一掌把我打倒在地。一星期後我被轉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

二零零四年十月上午,我和我的丈夫被淮安市開發區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趕來的清河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又將我夫婦綁架到閘北派出所,我丈夫戴明軒被他們折磨的吐血。在夜裡一點多鐘放我們回家。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八點,我和我的丈夫戴明軒在街頭被幾個警察們綁架到王營派出所,期間抄走車裡和家裡的多本真相資料、人民幣八百多元等。王營派出所的女警察強行扒光我的衣服搜身,警察把我的丈夫按倒在地腳踩在他的身上,不斷的警察進來逼問我們資料來源,逼問未成。把我們關在那裡不聞不問,在我們的多次質問下,派出所警察拿出取保候審逼我簽字,未成。直到第二下午四、五點才放我們回家。

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淮陰區國保大隊、派出所幾個警察強行闖入我的家中,將我拖抬到外面硬塞到車上,淮陰區“610”還拿出一張空白逮捕證現場填上我的名字,還強迫我的丈夫戴明軒簽字。我被綁架到淮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遭到淮陰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淮陰區法院非法判我三年,非法關押在南京女子監獄。

南京女子監獄的警察指使四個包夾每天監視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警察一上班,就強逼我看誣衊大法的電視,夜裡不准睡覺。我不看,四個包夾就拳打腳踢,就連閉眼,也會被拳打腳踢。這樣的日子整整三個月。三個月後,監獄警察指使犯人誘逼我寫四書、五書,犯人休息的時間,我就被警察叫到外面辱罵,還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踢我。每天的威脅、恐嚇給我身體上、精神上遭到極大的痛苦與傷害,夜裡無法入睡。因我血壓升高,監獄警察就指使包夾在我吃飯的碗裡偷放不知名藥物。後來就逼我做勞工,早上六點到晚上七點,每天十三個小時,有時還加班。兩年後我的臉和眼睛腫的很大,頭上起了大泡,每天疼痛難忍,腿也一直腫。這二年半的冤獄,我的精神、身體受到極大的傷害與痛苦。

多次被非法抄家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後,我家經常被警察非法抄家,有時一個月幾次,每次被抄家警察們都未出示任何證件,搶走的財物也未列清單。抄家次數遠遠不止以下列舉的次數:。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下午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片警辛昌進等八、九名警察闖入我家中,搶走大法書籍、經文、MP4、真相不乾膠、真相資料、一千多枚護身符及現金三百多元。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片警辛昌進闖入我的家中,抄走一台電腦、DVD影碟機、放音機、兩盒磁帶、《轉法輪》複印件一本、經文及真相資料二百多份,還搶走我手中的三十五元錢。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一時,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等六、七名警察闖入我的家中,抄走多本經文、真相資料,三盒磁帶、放音機、十盒訂書針、兩個訂書機。

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王建淮等五名警察闖入我家抄家,抄走一台新單放機等。期間還被威脅、恐嚇簽字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淮安市“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夥同閘口派出所警察非法強行闖入我的家中,抄走家中一台影碟機、《明慧週刊》數本、光碟和現金50元。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閘口派出所等警察非法翻牆闖入我家(當時只有我的丈夫戴明軒一人在家),抄走筆記本電腦一台、一本《轉法輪》、光碟若干、《明慧週刊》數本等。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上午,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帶著一夥警察非法翻牆闖入我家,當時王建淮和一個自稱是張偉其實叫許鳳的警察將我丈夫戴明軒堵在一間屋裡,其他約六人竄入我丈夫戴明軒的臥室,搶走大法、影碟機、週刊多本等折騰近一小時才離開。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九日上午,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等警察非法翻牆闖入我家,王建淮和二個警察將我丈夫戴明軒堵在一間屋裡,常書林等其他約六人闖入我丈夫戴明軒的臥室,搶走影碟機、兩個MP5及配件五個、兩個手機、光碟多個等,二十分鐘後,又來了三個警察,一直折騰一個多小時才離開。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下午,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許鳳闖入我家中,抄走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存儲卡、MP4等。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上午,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許鳳等闖入我家,翻箱倒櫃,抄走所有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王建淮等闖入我家,抄走多本大法書籍、MP4等。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王建淮等闖入我家,抄走手機存儲卡、多本《明慧週刊》等。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等警察闖入我家,強行搶走手機一部、多本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光碟等。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淮安市清河分局“610”、國保大隊常書林、王建淮等無辜闖入我家,抄走一部手機、一本法輪功書籍。我夫妻二人到清河分局找常書林、王建淮索要自己的財物,遭到拒絕。

丈夫含冤離世

原本行動自如的丈夫在迫害發生後,精神上承受不了紅色恐怖的壓力,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日突然癱瘓在床,只能吃很少的稀飯,大小便都沒有,不能講話,持續二十多天。我就拿出師父的經文平鋪在桌上,扶著他(一鬆手他就倒)讓他學法、看書,兩天後他就能講話了,四十天能起床、能坐著、餵他吃飯他也能吃了,但是手還是不能拿東西,行動不便,平時他的生活起居均由我照料。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我的丈夫一人在家無人照顧,還經常被“610”人員、警察恐嚇、威脅。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他終於承受不住,含冤離世。

在被迫害的這十六年中,使我們全家人精神、身體上遭到極大的痛苦與傷害,孩子有家不敢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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