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勞教所酷刑、藥物迫害 北京楊春秀控告元兇

【正見新聞網2017年06月17日】

北京朝陽區法輪功學員楊春秀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洗腦、非法勞教,備受折磨。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楊春秀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楊春秀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楊春秀,女,五十六歲,原北京建材水磨石廠工人。我的父母早年就離世了,自小就和哥哥嫂嫂一起過日子。哥哥嫂子覺得我是個負擔,所以我的內心始終很苦,家庭的溫暖和幸福離我很遙遠。長大結婚後,丈夫又很粗暴、自私,不得不早早結束了不幸的婚姻,隻身帶著一雙兒女勉強度日,倍感命運的艱難。

一九九八年我有幸得遇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生活有了轉機,從此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義和目的,也懂得了什麼是真正的幸福。得法後,我努力按大法真、善、忍原則做好人,積極面對生活。

和平上訪 被刑拘洗腦

然而邪惡的中共頭目江澤民,妒嫉法輪大法吸引了這麼多人修煉,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開動中共暴力機器,公然誣陷、迫害法輪功,迫害大法弟子。看到電視台在電視廣播中污衊師父、污衊大法時,我怎麼也沒想到這麼好的大法與師父會遭到如此惡毒的污衊和攻擊,我跪在師父法像前泣不成聲。

為了給師父和大法討個公道,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和大多數同修一樣,走向了天安門。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我被朝陽拘留所拘留一個月。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北京朝陽區南磨房派出所副所長穿著便衣,帶著社區一幫人到我家,強行把我綁架到十八裡店洗腦班。

被非法勞教 備受折磨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我在崇文門東花市大街發真相資料救人時,被路邊蹲守的兩個保安強行綁架到派出所。當時兩個邪黨保安還高興的說:「一千六百塊錢到手了。」我被綁架後在崇文門東花市派出所地下室關了一天,第二天被劫持到崇文門角門看守所裡。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後來被惡黨非法勞教一年半,從二零零二年二月二日至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七大隊遭受迫害。

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七大隊副大隊長李守芬(當時三十多歲)等警察用強制手段想讓我放棄對大法的信仰。她們用「罰站」、「剝奪睡眠」、「不許大小便」、「藥物迫害」、「剝奪洗澡」、「圍圈圍攻」、「剝奪光線」、不讓家屬見面等卑鄙的手段,企圖改變我的思想和信仰。

曾經連續四個多月不讓我好好睡覺,期間只偶爾允許睡一、兩個小時,企圖用這種「剝奪睡眠」的手段讓我精神崩潰。有一次(大約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在警察辦公室裡(與其他被關押人員隔離的地方,其他人看不見、聽不見),警察們全副武裝,拿著電棍,拿著兇器,惡狠狠一面威脅,一面用原子筆狠勁扎我的手,同時強行抓我的手逼寫所謂的「三書」。還把攻擊大法的紙條貼在我的身上,渾身上下能貼的地方都貼上紙條,甚至連鞋裡面也惡意放了紙條。我當時義正辭嚴地對參與迫害的人說:「你們敢把此時此景錄下來上電視嗎?今天我親身體驗,你們迫害好人、迫害法輪功這一切都是真的!外頭那些真相材料上說的都是真的!」

在勞教所,警察們還用不明藥物來迫害我,故意「沒病製造病」。我修煉後身體一直很健康,根本沒有病,警察故意長時間不讓我睡覺,然後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帶到醫務室去量血壓。我問她們為甚麼,警察大夫當時就拿出一瓶藥使勁摜在桌子上,惡狠狠地說:「吃藥!」我問什麼病,警察說:「血壓高,頭暈。」我說,「我不暈,我沒病。」警察大夫說:「你要相信科學!」我戳穿她們說:「原來你們不讓我睡覺,就是讓我血壓高,然後逼我吃藥。」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警察李守芬帶著繩美玲(六十多歲的人)等人強制按著我灌藥。因我拒絕吃不明藥物,他們就強掰我的嘴,狠勁撬我的兩顆前牙,致使其鬆動,快要脫落下來。當時繩美玲嚇得渾身打顫,不敢灌藥。李守芬惡狠狠的說:「灌!快灌!出了事我負責!」就這樣,她們每天強制灌藥(一種黃色藥片)。

在這樣嚴苛的折磨下,我全身嚴重浮腫,兩腿腫得像「大象腿」一樣,上下一般粗,也無法彎曲,極度疼痛。在長時間剝奪睡眠的同時,又逼著我長期「罰站」,身體的承受幾乎到了無法承受的極限。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在勞教所七大隊圖書館的一個小屋子裡,在這極其難忍的罰站酷刑中,我的身體直挺挺的突然倒下,右側頭部重重撞擊在瓷磚地面上,倒下發出的猛烈的撞擊聲把她們嚇壞了,巨大的疼痛也把我震醒了……那是一段多麼殘酷難熬的歲月呀!

被迫離家 再遭綁架

我從勞教所出來後,他們一直沒有停止對我和家人的騷擾。每到所謂「敏感日」,南磨房地區街道辦、社區邪黨書記袁素娥等人偽善的問候我,或用電話騷擾我們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二零零六年二月份,我通過合法手續去香港旅遊。回來後警察就開始抓人,當時去香港旅遊回來的很多同修都被警察綁架迫害。大約是那年二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晚上九點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公安分局、南磨房派出所的十個左右警察突然闖入我家。其中有女警穿著警服,很多男警穿著便衣,準備突襲綁架我。因當時我沒在家,他們撲了空,我與警察擦身而過,安全走脫。

但他們並不甘心,經常在我家門口及路口蹲守,伺機實施綁架,致使我不得不離開家,在外流離失所。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他們在到處抓不到我的情況下,用卑鄙惡毒的手段扣發我近三十年辛勤勞動所得的退休金,企圖從基本生存上搞垮我及家人。

二零一零年元旦前(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三十日),我因為給同修送《明慧週刊》等資料,又遭綁架,國保警察開著沒有標識的車,遮著我的臉,送到王四營秘密洗腦班。逼著我女兒錄像,然後把錄像給我看,企圖誘導我屈服。元旦前,北京朝陽區南磨房派出所警察找家屬做「筆錄」,家人這才知道我又被綁架了。

最可惡的是,二零一一年他們居然冒用我的名義,寫了一篇諂媚中共污衊大法的文章,發表到網際網路上,欺騙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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