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7年06月18日】
「法輪大法是我們全家的恩人,沒有法輪大法,就不可能有我們全家幸福的生活。」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上午,現年二十六歲、來自山東省青島市的姜文珺與部份舊金山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中領館前舉辦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及各界人士敘說法輪大法令他們身心受益、中共如何非法迫害法輪功的親身經歷,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母親,以及其他被非法抓捕和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停止迫害。
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姜文珺披露:六月八日,上周五,母親王美榮和另一位法輪功張月梅在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以及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真相時,遭平度大田派出所警察綁架,次日被劫持到普東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至今。在看守所裡,平度市610、國保大隊的獄警對母親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施加暴力和酷刑,逼迫她們放棄修煉法輪功,放棄法輪功「真、善、忍」 的信仰。
「沒有法輪大法,就不可能有我們全家幸福的生活。」姜文珺回憶道,在自己七歲的時候,母親得了一種叫牛皮癬(也被稱為第二癌症)的頑疾,身上長滿象魚鱗一樣的皮,甚至連眼皮上都有,象穿上一件緊身網,一彎腰就像乾旱天地上裂開的縫,從裡面流血水,奇癢無比,癢的手整天掐身上的皮,磨得都長不出指甲,異常痛苦,求遍中醫西醫偏方,花光家裡所有的錢都沒辦法根治。因為被病折磨,母親的性格變的非常易怒,經常無緣無故的發火。直到一九九八年,母親的朋友介紹她煉法輪功,結果煉功大約一個月後,奇蹟發生了,母親全身上下類似魚鱗的皮全部褪掉,變成了正常的皮膚。「從此媽媽臉上又有了笑容,整個人得到了重生。」
不幸的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時的中共黨魁江澤民出於妒嫉,發動了一直持續至今將近十八年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為了維持迫害,中共一直製造謠言誣陷法輪功,欺騙民眾。姜文珺表示,他們全家受益於法輪功,母親站出來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告訴人們真相沒有錯,這是做一個好人的本份。她說:「因為這樣就要被關押、酷刑折磨,我想不通哪有這樣的道理?!」
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呼籲幫助營救親友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姚遠鷹、勞雲騰、李雪松女士等。來自河南南陽的法輪功學員姚遠鷹的父母姚國富、梁欣於二零一五年被綁架,非法關押至今;現居舊金山灣區的勞雲騰博士的表姐楊小慧於二零一五年在廣東湛江被綁架;來自黑龍江、現居住舊金山灣區的李雪松的母親孟紅,於二零一二年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七年。
來自山東青島、現居舊金山的法輪功學員陳振波女士向媒體披露自己受迫害的經歷:二零零八年,她被非法關押一年半,期間曾遭受到吊銬七天七夜、冰凍、毒打等酷刑,頸部曾被打折。陳振波的好友山東青島的陸雪琴,二次被抓,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青島第三看守所,被折磨致命危。
從日本移民到美國舊金山灣區的李雪松女士表示,她非常擔心她母親的狀況。李雪松的母親孟紅於二零一二年被非法抓捕,並被判刑七年,目前被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身體狀況不好,被關在病監區。
原北京某法院法官、法輪功學員王崇明說:「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相反,法律卻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有對政府、國家機關進行監督的權利。公民有信仰的權利,同時也就有宣傳信仰的權利,任何堅持法輪大法信仰的行為,任何宣傳真、善、忍信仰的行為,任何揭露迫害、還原事實的行為,都是合法的,是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的。」
「信仰自由、信仰的權利不受踐踏,這是當今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普世價值之一,是人權的核心內容。」王崇明說:「這十八年中,有多少善良的民眾身陷囹圄,有多少家庭妻離子散,有多少修煉者被迫害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對修煉法輪功學員的這些善良民眾的打壓和迫害,才是真正的犯罪,利用國家職權的集體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