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7年06月27日】
白莉莉,今年六十四歲,河北省高邑縣張家莊人,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為大法說公道話,遭北京東城看守所、豐臺看守所警察、石家莊勞教所殘酷的折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綁架後,遭「北京法制培訓中心」折磨兩年——綁「死人床」、野蠻灌食、輸不明藥液等,之後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受盡苦難。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後,白莉莉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以自己受迫害的經歷,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白莉莉於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感到這個功法太好了,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使人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大法福益社會,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她在《刑事控告狀》中說:「(石家莊勞教所惡警)就用膠皮棍打屁股,也不知打了多少下……疼得(我們)都趴在床上一片(是通床),我們的屁股黑紫,好長時間都退不下去。即使過了七個多月,我的屁股上,仍留下一個雞蛋大小的硬腫塊。」
「(『北京法制培訓中心』的)警察看我不「轉化」,就把我四腳朝天的綁在一個大鐵床上,每天強行灌食,一次還給我灌濃縮的鹽水。天氣冷了,吳隊長給我開開空調的冷風吹我,特別冷。開始他們一給我輸不明藥液,耳朵就叫,不輸就不叫,後來整天都叫,落下了一個耳朵叫的毛病。」
北京東城看守所:背吊銬一天、戴「豬臉」的面具、手銬、腳鐐等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一意孤行,以個人意志強加給其他常委,江澤民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創始人的誹謗和對修煉群體的全面迫害,綁架法輪功學員。媒體宣傳誹謗法輪功,為了讓政府全面了解法輪功真相,為了制止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於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去天安門拉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警察拳打腳踢,狠命的毒打後,被非法抓捕,關押在東城看守所。
在監號裡,警察搶走了我的大法書,我跟她要書,張姓科長(女)把我兩隻胳膊、手、背吊銬在大鐵門上,腳不沾地,我立刻喘不過氣來,汗珠滴了一地,處於昏迷狀態,我被整整吊了一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去新華門,找政府反映我們的真實情況,被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東城看守所,在監號裡,有一次因煉功,被戴上手銬、腳鐐,還被戴上一種叫「豬臉」的面具,眼睛、鼻子、嘴巴都被封在面具裡,看不見東西,呼吸非常困難,挨打時,呼吸更困難,直到我喊出「救命,」她們才住手。在北京東城看守所裡,經常被打罵、被掐、上吊銬、背銬、戴手銬腳鐐,各種刑法,已記不清有多少次了。這次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五天。
在二零零零年除夕,為了說句公道話,為了告訴善良的世人們法輪功的真相,在天安門廣場的正中央,拉開了帶有法輪圖案和寫有真、善、忍的旗幟,警察從四周衝過來搶旗,拳打腳踢,打倒在地,狠命的毒打,並強行連推帶打推上車,仍然拳打腳踢,不停的抽嘴巴子。然後被關押在北京東城看守所。
石家莊勞教所:毆打致昏、「上繩」、膠皮棍打屁股、吊銬十一天
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石家莊勞教所,有一次,陳姓科長(男)在樓下正在打一位大法弟子,我看到後,我喊了一聲不許打人,陳科長轉身,三步並兩步上了二樓,抓住我的頭髮一直拽到辦公室,惡狠狠的上來一個大耳光,把我打昏在地,就這樣,一連三次,昏倒在地。
接下來給我「上繩」,疼得我當時只有一點點思維,還有一點氣。
接著,就用膠皮棍打臀部,也不知打了多少下,還用東西堵著我的嘴,打完後,我只能趴在床上,疼得渾身不能動,別的法輪功學員也被打了膠皮棍,疼得都趴在床上一片(是通床),我們的臀部黑紫,好長時間都退不下去。即使過了七個多月,我的臀部上,仍留下一個雞蛋大小的硬腫塊。
勞教所還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犯人打法輪功,誰打得狠,就給誰減刑期,所以勞教犯人們更肆無忌憚地打罵,殘酷迫害大法弟子,一些犯人都得到了減刑的獎勵。
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勞教所把我們十八名大法弟子秘密轉移到三大隊,封閉式迫害。男隊長們手腳更有勁,劉隊長上來就扇耳光,專打腦袋。一次因煉功,把我吊銬了十一天,還有一次吊銬了七天,吊一兩天是常事,汗水直往下滴,喘不過氣來,呼吸非常困難。
犯人們拿著牙膏往我頭上、臉上抹。犯人還把包著痰的衛生紙塞進我的嘴裡。
他們還經常把我上「蹲銬」,把兩隻手銬在暖氣上、椅子腿上,只能蹲不讓坐,一蹲就是一天。
犯人們經常用拳頭打我的頭、拽頭髮、腳踢心口、踢下身、踢小肚子、用手連掐帶擰乳房,掐身體的陰面,說下流話,做下流動作,打得全身青一塊紫一塊。
上廁所是一個屋一個屋去,無論再憋也得忍著,一次我實在憋不住,拉在褲子裡了,就這樣,沒白天沒黑夜的迫害,我寫了侵犯人權的上訴材料,卻不予上報。七月三日,又把我們轉回四大隊。
警察強迫我們不停的走正步,練隊列(讓不停的走,不讓休息),誰走不齊就打誰,用手打累了,就用警棍打,整整體罰了一個月。
還罰站牆根,每天站到很晚,腳都腫了,穿鞋都困難,在長期的超高壓的殘酷迫害下,我的身心長期受到了超負荷的壓力和超強大的殘酷傷害。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一次我十四歲的女兒患病,沒錢看病,向鄰居借了五百元錢自己去醫院看病,醫院診斷是急性闌尾炎,要求住院手術,因無親人簽字,無法手術,只好每天上醫院打點滴,孩子曾拿著診斷書和要求釋放媽媽的書面申請書去派出所,之後,街道、派出所通知將孩子看管起來,把我十四歲的女兒關進東直門敬老院,哪都不許去,不許她接觸任何人,連星期六、星期天都不許出去,就連上下學都派兩個同學跟著她,幼小的孩子失去了人身自由,心靈深處承受著超負荷的壓抑,孩子非常孤單,她想要她放在別人家的貓來陪她,可是怎麼去要,誰又能給她送來,她與外界完全切斷了一切聯繫。
從勞教所釋放出來的當天,北京東城街道、派出所到我家找到我,逼我到街道和其它地方誹謗大法,逼得我丟下未成年的孩子,離家出走後,北京東城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到處抓我,抓不著我,就把我兒子帶走(我兒子有心臟病),當時兒媳正在坐月子,把兒子帶到石家莊燕春飯店,一直審到夜間很晚,才放回來,兒子白天開車,又累又怕,回家後吐血了。
豐臺派出所:毆打、穿皮鞋碾腳趾、腿關節
在二零零一年八月份,在晚上九點多鐘,豐臺派出所警察打開我們的房門,闖進屋子,拿著一根特製專業打人的棍子,打我們,後來就把我們弄到豐臺區派出所地下室,我被關進一間屋子裡,把我背銬上,頭上戴著很厚的塑膠袋,坐在地上,用刀劃開我的上衣,只露文胸。
之後,一個三十歲左右的警察穿著皮鞋,全身站在我的兩條腿上,用穿皮鞋的腳專碾我的腳趾頭和兩條腿的關節,疼得我叫的聲音都不成聲了,折磨的我死去活來。他們用礦泉水瓶子裝來涼水,往我臉上潑,清醒後,接著用腳碾。
後來又換了一種刑法,給我戴上手銬站著,三個三十歲左右的警察用那根棍子輪番打我一個人,打累了就躺在床上,又換另一個人接著打,打頭、渾身上下,打個不停,打左胸特別厲害,嘴裡還罵我師父,我對他講,你能這樣罵你的父母嗎?他聽後,我看到他更加用盡全身力氣打我的頭,打個不停,打得我小便失禁,尿了一地,就這樣,不停止的打到天亮,把我送進醫院,我的左胸高出來四、五寸,從頭到腳全是傷痕累累,全身腫的很厲害。
下午東城派出所的警察來接人,他們看到我被打的樣子,都沒敢接,他們就回去了。
「北京法制培訓中心」折磨兩年:綁「死人床」、野蠻灌食、輸不明藥液等 又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我流離失所在福州,我在屋子裡看書學法,突然闖進屋來幾個警察,說是看天線什麼的,之後非法抓捕了我,後將我關押在「北京法制培訓中心」。
警察看我不「轉化」,就把我四腳朝天的綁在一個大鐵床上,每天強行灌食,一次還給我灌濃縮的鹽水。天氣冷了,吳隊長給我開開空調的冷風吹我,特別冷。開始他們一給我輸不明藥液,耳朵就叫,不輸就不叫,後來整天都叫,落下了一個耳朵叫的毛病。
一次吳隊長把我從鐵床上放下來,綁在一個大椅子上,他專用他的頭撞我的腦門,撞個不停,疼得我撕心裂肺,叫的不是聲音,我的整個腦門被撞的起了一個大血包(至今落的凹凸不平),一直到我的眼睛什麼也看不見了,才把我又綁回鐵床上,終日捆綁在骯髒不堪的大鐵床上。
七十天左右,從鐵床上解下來後,我完全失去了記憶。後來整天不讓睡覺,眼睛只能睜著,眨一下眼,都要被推、拽。在被非法關押了兩年之後,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在一次次長期高壓殘酷迫害下,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在我不清醒的情況下寫了「四書」。從此離開了大法。不久,我得了糖尿病,後來發展到糖尿病併發症,心臟、腎、肺都出了問題、眼睛也看不清了。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我又走入了大法,短短几天全身疾病不翼而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