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批捕 四川法輪功張國華被釋放回家

【正見新聞網2017年10月21日】

因檢察院不予批捕,四川德陽法輪功學員張國華於10月12日被釋放回家。此前,北京律師向檢察院遞交了「不予逮捕申請書」。 明慧網報導,9月5日,張國華女士在賣谷後返家的路上,被德陽市國保警察綁架,聲稱她用油漆噴塗了所謂「愛黨」的標語牌。

警察隨即對張國華的家進行抄家,抄走私人物品若干。過程中,既沒出示搜查證和《立案決定書》,也沒有出具任何抄走物件的清單。

9月25日,家屬依法聘請了北京律師,律師前往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張國華,結果被德陽看守所、旌陽刑警支隊、旌陽國保阻撓,不準會見。

律師告訴他們:依照中國現行法律,不能會見當事人的只有以下三種情況:一、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二、恐怖活動犯罪;三、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這三點她一個女人都不沾邊,為什麼不讓我會見?」

修煉法輪功符合中國憲法。據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北京律師提出要依法控告他們,對方這才作了讓步,但要求會見時要先通知他們。

10月11日,北京律師到德陽看守所會見了張國華女士,得知旌陽區公安分局已經將構陷案送至區檢察院。

一方面,北京律師立即趕往旌陽區公安分局,指出辦案人員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北京律師當天下午又到旌陽區檢察院,遞交了「不予逮捕申請書」。

在律師的努力下,張國華第二天被釋放回家。

張國華被釋放不是個案。明慧網統計顯示,2017年上半年,因發生退卷或退案,大陸21個省和直轄市有54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97人被退卷。

不過,從總體上看,大陸迫害依然嚴重。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逾萬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或者騷擾。最近,中共以「十九大為穩」為名,在全國範圍內展開所謂「敲門行動」,至少10多個省份、直轄市,頻頻發生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的事件。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的正法修煉,包括五套煉功動作。1999年7月20日,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意孤行,下令鎮壓,實施群體滅絕政策。這場迫害至今持續了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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