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10月份37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正見新聞網2017年11月14日】

明慧網最新統計,10月份,大陸又有3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另外,26人之前被判刑,但10月之後才報導出來,使得判刑人數累計新增63人。 判刑最嚴重的省和直轄市是:遼寧17人,山東10人,北京、河北、四川、湖北各5人;判刑最嚴重的城市是:瀋陽7人,青島7人,大連6人,秦皇島4人。

從1月至10月,累計75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北京優秀教師冤判三年

北京優秀教師李蘭強依法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冤判3年。

李蘭強,男,53歲,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太平路中學數學教師。1997年李蘭強修煉法輪功,心臟間歇等病都好了,身輕體健,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以前解不開的心結也都打開了。他為人誠實善良,工作盡心盡力,教三個班的數學課,擔任數學教研組長,教學水平高,工作量最大,受到校領導和學生家長的普遍讚揚。

18年來,李蘭強被非法勞教2次,累計4年冤獄,被迫與妻子離婚。

2015年8月2日,李蘭強於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 2016年4月20日,被綁架、抄家,關押至今。非法庭審期間,遭電棍電擊等折磨。

重慶醫生被誣判兩年

2016年10月28日,重慶法輪功學員亢宏,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非法綁架,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至今。

亢宏,男,49歲,畢業於重慶醫科大學,原為重慶市教委保健所醫生。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抓捕,其中三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4年;期間遭受奴工、體罰、群體毆打、電擊及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等迫害。

原山東邊防總隊紀檢主任被枉判

2017年4月1日,山東法輪功學員周冬東,向民眾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

周冬東,女,56歲,原山東省邊防總隊紀檢辦主任,副團職,工作認真,多次受到單位表彰和同事好評。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屢遭中共迫害:被非法降為營職幹部復員;被非法抄家二次、非法拘留六次、非法洗腦一次。

2017年8月25日,周冬東被非法開庭;律師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當天,法官當庭沒宣判。法院人員表示,這個案件需上報到上邊批示,他們做不了主。

周冬東後被非法判刑兩年。

律師無罪辯護

10月,在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案中,大陸律師為31人做了無罪辯護。

律師們指出,信仰法輪功「真、善、忍」,能提升個人與社會道德;法輪功是正法正道,造福社會;思想不構成犯罪;公安部、《法制日報》兩次列舉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以刑法三百條加害善良是錯用法律;有關法輪功的主要書籍禁令早就解禁;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宣傳法輪功的傳單資料都是合法的。

2017年9月26日,貴州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曾祥蓮(女,60多歲)、曾貴雲(女,58歲)非法開庭。

律師依法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釋放兩位當事人。

在個人陳述階段,曾祥蓮有力地說,「法輪功是高德大法,大法改變了我,大法淨化了我的身心,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自己的所作所為也是合法的。」

曾貴雲說:「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

在庭審的最後,王雅軍律師向法官表示:「面對皇帝的新衣,並不需要高深的學問,只需要普通人的良知與勇氣,如果面對邪惡保持沉默,就是邪惡的幫凶,又愧對自己的良心。」

「在錯案責任終身追責的今天,請各位法官遵守『罪刑法定』原則、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承擔起應有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現實和自己的良知,實踐法律精神,判本案被告人曾祥蓮、曾貴雲無罪,予以釋放。」

參與迫害法輪功者將被終身追責。

大陸近年出台辦案終身追責制。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出台,其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

據悉,文革結束時,在全國軍管幹部中有17人、警察793人,共810人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中共為矇騙家屬給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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