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8年11月25日】
「言必信,行必果」,幾乎每個人都知道孔子的這句名言,甚至是很多中國人的座右銘。曾經有位記者,問法國駐中國大使,他最喜歡的中國格言是什麼?這位大使的回答,就是:「言必信,行必果。」由此可見,這句格言的影響力,有多麼深遠。
然而,千百年來,人們所信奉的這句格言,並不是孔子的本意,它只是對孔子思想的斷章取義。孔子的原文是這樣的:「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論語•子路》)意思是說:「如果只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那你只不過是個固執倔強的小人罷了。」後人往往只引用前兩句,其實最重要的話,還在後面。
孔子認為,「言必信,行必果」,是一種普遍得連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如果僅僅能做到守信,只能稱作普通人。對於真正有智慧的人來說,「信」是有前提條件的。一味地固執守信,而對其他方面不管不顧,這不是孔子所提倡的君子行為。
那麼「信」的前提條件是什麼?孔子在《論語•衛靈公》中,給我們提供了答案:「君子貞而不諒。」意思是說:「君子固守正道,而不拘泥於小信。」孔子注重「信」的道德準則,但它必須以「正道」為前提,即其實質包含著「仁」的規定。離開了「仁」這樣的大原則,而講什麼「信」,就不是真正的信。(孔子強調了「正道」和「仁」)
孟子也有過類似的表述,孟子說:「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意思是說,以前說的話,要做的事,如果用「義」來判斷不符合義的話,就可以不兌現和做成。(孟子強調了「義」。其實質,正道就可以包含了仁和義。)
《左傳》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楚平王有個孫子,名叫勝,住在吳國。楚國大司馬子西,想把他召回國,葉公表示反對,認為這個人回來,肯定會作亂。子西說:「吾聞勝也,信而勇,不為不利。」葉公說:「吾聞勝也,好復言,而求死士,殆有私乎!復言,非信也。」子西聽說勝很講信用,所以認為他不會作亂。但葉公指出,履行諾言,並不一定都叫「信」。勝養了一幫死士,許諾得天下後,與他們共享之,這種「言」很不義,因此「非信也」。
《莊子•盜跖》中,也講了一個故事:
尾生與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來,水至不去,抱樑柱而死。尾生約了個女子到橋下相會,姑娘沒來。河裡漲水,他還在這裡死等,結果抱著橋柱子,淹死了。
如果我們說尾生迂腐,一定會引來當代眾多女性的不滿。然而,這種「信」,畢竟不是儒家所提倡的,毫無意義地犧牲生命,既不符合「仁」,也不符合「義」。總之是不合於「正道」。
承諾是死的,人是活的。其實,儒家思想,也非常講究變通。很多時候,我們會在特定的環境下,對別人作出一種承諾,但當時過境遷以後,當初承諾的條件,已經不存在,或者發生了本質的變化,這個承諾,實際上已經失去了意義,如果我們還一味地去死守著這個承諾,死守著「言必信,行必果」的教條,只能增加自己的心理負擔,這樣一來,就應了佛說的:「留不得,捨不得,去不得。」
而在我們的生活中,就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一個人在落難的時候,向一個朋友借了一筆錢,答應在某個時間歸還,但到了這個約定的日期之前,他依然沒有能力償還。如果此時,他死守這個承諾,非還不可,就可能作出違法的事情。其實只要他始終記得曾經有個人,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拉過他一把,懂得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的道理,就好。不必固守時日,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好好地活著,總有一天,能還完這筆錢。而如果因此而感覺對不起朋友,自殺了,或者為了遵守承諾,搶銀行被槍斃了,那才是最大的違約!因為人死了,就永遠都不可能再歸還了。
「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仁是取,惟義所在。」至於何為真正的「仁」,何為真正的「義」,還需要我們在學習和實踐中,用心去體會。你的良心、你的良知,是知道的!
中共的建成共產主義理想、大躍進、超英超美、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很快步入小康、工人是領導階級、鞏固工農聯盟、美帝是紙老虎…騙了中國幾代人。你還對它言必信,行必果嗎?你且醒來,趕快三退吧!保命要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