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智慧:從斷頭台上救下四位無辜百姓(數文)

陸善


【正見網2018年12月24日】

一、從斷頭台上,救下四位無辜百姓!

五代後唐時期的孔循,任夷門代理軍府事務時,曾從斷頭台上,救下四位無辜窮百姓,被人傳為美談。
    
當時,長垣縣百姓家,屢屢遭偷。經查,系該縣四個大竊賊所為。州衙下令,限期將此四賊捉拿嚴懲。不料,竊賊早得風聲而遁。過了一段時間,覺得如此躲藏,非長久之計,四賊認為有錢能使鬼推磨,便深夜偷偷的前往縣衙都虞侯、推吏、獄典的家K,分別給予重賂,請他們設法開脫。此計果真奏效,這些貪官污吏,見錢眼開,答應幫忙。
    
此案州裡催得很急。到了限期,長垣縣衙,竟然謊報說四賊已擒,案卷中明列了許多罪狀,屬十惡不赦,並據此判處死刑,以棄市示眾。州府見證據確鑿,便允准處決,並派孔循,前往長垣縣監斬。
    
孔循平時理案,十分謹慎,每次監斬前,總要和囚犯談話,以免出現差錯。這次,他看了案卷後,雖覺無可挑剔,但仍將四名囚犯提出詢問。可他問了不少話,四個囚犯只是低著頭,一聲不語。孔循見囚犯不吭聲,便道:「你們所犯之罪,實乃惡極。本官問你們多時,卻不回答,那就算默認不諱了。有什麼話儘管說,否則來不及了。午時三刻將至,你們人頭落地,後悔也晚了。」
    
四個囚犯直跺腳,但仍低頭不語。
    
時辰已到,孔循揮揮手,令衙卒及劊子手,將囚犯推出處決。四個囚犯,被推至門口,忽然癱倒地上,回頭看著孔循,似有話要說的樣子。孔循見此情形,心中生疑,便把他們召回來,再訊問。這時他們才說道:「我們實在冤枉,剛才獄卒,硬用枷尾,壓住我們的喉嚨,所以有話實在說不出來。」
    
孔循發現他們似有顧慮,便支開左右隨從。囚犯「撲通」跪下,連喊「救命」,並將冤屈一 一道出。原來他們根本不是那四個罪大惡極的盜賊,而是四個窮百姓。那日在街上,莫名其妙地被抓,到了縣衙被劈頭蓋腦地打得死去活來,硬要他們承認是盜賊。因吃不住酷刑,只得屈招。
    
孔循下令,將此案移到州衙審理。結果很快查明,那四個百姓,果真是冤枉。而為了製造這個冤案,長垣縣衙,幾十人都接受了四大竊賊的賄賂。最後,這些人與那四名真竊賊,都被懲處。
    
二、泰欽解虎脖金鈴,勤悟自省,勇猛精進

南唐(五代時十國之一)時候,金陵(今南京)清涼山上,有座廟宇,廟內香火旺盛。鳴鐘擊罄,悠揚盪谷;鳥啼丹樹,鶴飲石泉。許多年輕和尚,跟從著名的佛學大師法眼禪師,在此學習佛法。其中有一個名叫泰欽的小和尚,聰明過人,性格豪放,但經常「惹事生非」。有一次,泰欽躲到後山燒野雞肉吃,恰巧被寺廟管理者瞧見,被罰面壁三日。可他仍不思悔過,嘻笑稱道:「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好像他比不吃葷的和尚,還尊重佛祖釋迦牟尼。這自然引起了眾和尚對他的不満。
    
有一天,泰欽私自到山下的集鎮上閒逛,走街穿巷,好不逍遙。慢慢游到一家門口掛有「三杯倒」旗牌的酒肆,不看則已,一看他的犟脾氣就來了,心想:「你說『三杯倒』,我偏要喝你五杯,看我倒不倒?」

酒家見泰欽和尚要肉要酒,不免吃驚。因為山上寺廟,來人打過招呼,凡是和尚來飲酒,一律不准接待。可今兒看在幾個銅錢的面上,照樣將酒肉端上。泰欽自斟自酌,美不可言,乾脆來了個一醉方休,足足喝了十杯酒。
    
泰欽喝得酩酊大醉,酒話連篇。後來回廟,竟然還把肚中的污穢物,吐在佛堂地面,這下可招來了眾怒。武和尚們持棒槌地,以示抗議;文和尚們聯名上書給法眼禪師,一致要求把這個屢犯戒律、敗壞寺規的「不堪造就者」,趕下山去,以正寺規。法眼禪師不忍失掉這一聰慧的弟子,但有心擔保泰欽吧,眾和尚群情激昂,義憤填膺,又怕觸犯眾怒,影響寺廟的秩序。他苦思冥想,終於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他對在場的和尚們說:「泰欽觸犯寺規,理應處罰,姑念其學習刻苦,聰穎過人,再給他一次機會。試猜一謎,倘若泰欽不能解,而諸位中任何能解,則按寺規將泰欽逼出山門;倘若諸位中無一人能解,而唯有泰欽能解,那麼仍留他下來,面壁思過。這樣不知可否?」
    
大家見法眼禪師發話,也就同意了。法眼禪師接著出一謎語:「老虎脖子上,掛著一個金鈴,誰能在不傷老虎的條件下,把金鈴摘下來?」
    
眾和尚想:「殺死老虎能輕而易舉地解下金鈴,可規定不傷害老虎;不傷害老虎去解金鈴,就會被老虎吃掉。」眾和尚們絞盡腦汁、搜索枯腸,結果仍然面面相覷,沒有一個人能答得出。
    
這時,酒意未消的泰欽卻說:「我能解謎!」
    
眾和尚向泰欽投去鄙夷的目光,暗暗嘲笑他:「說你的酒話去吧。」

泰欽似醉非醉,笑嘻嘻地說:「解鈴還須繫鈴人!」法眼禪師舒了口氣,說:「泰欽答得對。」眾和尚實在泄氣,但法眼禪師有言在先,不便違抗。法眼禪師對泰欽意味深長地重複道:「解鈴還須繫鈴人,善哉!善哉!」泰欽也已領悟到法眼禪師的暗示和訓導:修煉人必須內修、內找,自己造成的被動局面,要靠自己的努力來改變,自己的缺點錯誤,必須自己來改正。從此,泰欽繼續留在法眼禪師身邊,螢光映雪,潛心研讀經文,勤悟,自省,勇猛精進。後來,成了精通佛學的著名大師——法燈禪師。

三、顧少連畫雕,巧諫皇上

唐德宗時(紀元780--805年),有個奸臣名叫裴延齡,靠了獻媚拍馬的一套功夫,取得皇帝的寵愛和信任,以致執掌權柄,勢傾朝野。除了德宗皇帝一人外,什麼人都不在他眼裡。朝廷百官,見他如此猖狂,都怕觸犯他,而遭到殺身滅家之禍。唯獨翰林學士顧少連,天生傲骨,且有聰慧的頭腦,決心運用計謀將他推翻。
    
有一天,唐德宗擺下盛筵,歡宴文武百官。席上,裴延齡照例以「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氣概,評品時事,旁若無人。群臣都縮著脖子,埋頭喝酒,也沒有誰敢同他分庭抗禮的。酒過數巡,顧少連滿臉通紅,裝出醉醺醺的樣子,唱起了歌曲,跳起了舞蹈。裴延齡見狀,嘲笑道:「聽說顧學士向來海量,而今不過吃了幾杯,就醉成這般模樣。看來,盛名之下,其實難符啊!」

顧少連也不搭話,依然搖搖晃晃地唱呀、跳呀,快到達裴延齡的座位時,突然,從懷裡掏出朝笏,猛地朝裴延齡腦袋打去,高聲笑罵道:「哈哈,段秀實搶奪朝笏敲打奸臣朱泚,我就拿出朝笏,敲打你這個奸臣裴延齡!哈哈,哈哈!」  

裴誕齡羞恨異常,一時又不好發作。因為,如若同醉鬼論理,豈非太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他只好自認晦氣,摸摸腦袋,解嘲似地說:「嘿嘿,顧學士發酒瘋啦。」
    
唐德宗見此情景,笑得前仰後合,傳呼下人,將顧少連扶回家裡休息。
    
可是,裴延齡遭此奇辱,卻不以為恥,照樣我行我素,驕橫跋扈之狀,日甚一日。

顧少連不由怒火中燒,便畫了一幅圖畫,在上朝時,把它作為奏章,呈給皇帝。皇帝打開「奏章」一看,不見文字,只見上面畫的是一隻老雕,昂著頭顱,伸著利喙,翹著尾巴,耀武揚威地站在當中;周圍是一大群鳥兒,有的低頭縮頸,有的相互偎依,有的卻是直著脖子,朝老雕聒噪……
    
唐德宗抬起頭,朝階沿下侍立兩旁的群臣,瞥了一眼,只見裴延齡昂頭挺胸,志得意滿地站著,顧少連直挺挺地立在那裡,乜斜著前者。百官呢,或是縮頸,或是低頭,或是面含怒氣地望著裴延齡的後背……皇帝輕輕地「啊」了一聲,恍然明白:大家都很憎恨裴延齡啊!這才覺悟:眾怒難犯,從此再也不敢重用他(裴延齡)這個奸佞了。
    
四、令狐楚穩定米價計

唐朝某年,一場旱災剛過,兗州一帶,民不聊生。奸商趁火打劫,亂漲米價。新任兗州太守令狐楚,心裡很不是滋味。所以,當迎接他上任的代表來拜見時,令狐楚邊心不在焉地應付著,邊在大腦中飛速閃過一個個念頭。兗州城內前來迎接的官員很多,他們輪流著跟這位新上任的太守寒暄著。
    
突然,笑眯眯的令狐楚,一本正經地發話:「兗州城內,現在的米價是多少呢?州裡有幾個倉庫?每個倉裡還存有多少糧食?」
    
迎接的眾官員,不知新太守是何用意,相互偷偷打量著,暗暗使眼色。最後一個較大膽的官員,雙手一拱,抖著嗓子回答:「稟告大人,現有大糧倉8個,每個倉存有10萬擔糧。」
    
令狐楚斜睨了那人一眼,說:「哎,我說諸位,如果把這8個倉庫打開來,拿出這80萬擔米。我們統統定個低價錢,全賣給災民。這麼做,可以救災。」許多官員聽了,都連連機械地點頭。左右侍官們聽到後,可著急啦,他們跟那些囤糧的奸商狼狽為奸呢,這話馬上像長了腳,很快傳到城中,傳進富家大戶的耳朵裡。富家大戶們慌了手腳:「新太守這麼做,自家存的糧賣不出,不是大蝕血本了嗎?」他們怕吃虧,好多人爭先恐後,組織人力,從倉庫裡搬出糧食,立即按平價出售。
    
富戶們中了令狐楚的穩價計。當地百姓,有了平價糧食可買,個個拍手稱快。令狐楚表揚了幾家米商。當地的社會風尚也大為祥和!
    
五、袁滋巧破黃金案

李勉在鎮守鳳翔時,所屬的縣裡,有個老農民,在田裡挖溝排水時,掘出一隻陶罐,裡面全是「馬蹄金」。老農民就請了兩個大力士,把陶罐連同金子,一起扛到縣衙門。縣令怕衙門收藏不嚴,就把陶罐藏在自己家裡。一夜做了個好夢。
    
第二天,天剛發白,他便點亮燈打開陶罐,想把馬蹄金看個仔細,可一打開,發現陶罐裡放的都是堅硬的黃土塊,他連叫幾聲上當,不知如何是好,他賣家財、妻兒,也不值這麼多錢啊!他更沒有法子隱瞞,陶罐從田裡挖出來,全村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看見過,陶罐裡裝的是馬蹄金!不消幾日,全縣的人都知道金子在縣令家裡變成了土塊,認為是縣令暗中做了手腳。縣令似啞巴吃黃連,有口難辯,州裡派官員來查,縣令滿頭大汗,招了口供,追問金子放在什麼地方?他卻一問三不知。鳳翔太守李勉,看過案宗,大怒,但又無良策讓縣令交出金子。
    
隔了數日,在一次酒宴上,李勉向官員們談起此事,許多人都很驚訝。這時,有位名叫袁滋的小官,坐著一語不發,若有所思。李勉便問他在想什麼。

袁滋說:「我懷疑這件事,或許內有冤情。」
    
李勉站起身,向前走幾步,問:「您一定有高見,我李勉向你討教。這案子除你之外,我看沒有別人能判斷出真假了。」
    
袁滋說:「可以,我來辦。」於是派人把案件提到州府辦理。
    
許多官員知道了由袁滋來辦理這個案子,有的嘲笑,有的挖苦。袁滋很有心計,他打開陶罐,見陶罐裡有形狀像「馬蹄金」的土坯,250
余塊,就派人到市場找了許多金子,溶鑄成塊,與罐中的「馬蹄金」大小相等,鑄成之後用秤稱,剛稱,  一半,就有300斤重。袁滋問眾人,當初罐子以鄉間運到縣衙門,是幾人推的。原來是兩個村民用扁擔抬來的。計算一下金塊的數目,不是兩個人用竹扁擔抬得起來的。一切都明白了,原來在路上,金子已經被兩個大力士,換成土塊了。
    
縣令的冤案,於是得到了昭雪。再回頭細查過去的有關推送者之家,終於獲得了原來的金子。
   
六、趙和越縣界辦案

唐朝咸通初年(紀元860--873年),江陰縣令趙和,人極機智,以善於辦案而著稱於世。有一日,有淮陰某村農民茅金大,來告狀。趙縣令問道:「你們淮陰,也有父母官啊,何苦捨近求遠呢?」
    
茅金大道:「只因淮陰縣令不明事理,小民有冤難申啊!……」原來,茅金大去年為辦事,到西村熟人黃泰龍那裡,借錢900千,以地契
相抵押,說明債清契還。今年上半年,茅金大先還去800千,以為彼此熟悉,沒有索要字據。前不久,茅金大再把餘下的借款還去,要索回地契時,誰知黃泰龍竟翻臉不認帳,要想把地契占為己有,茅金大告到縣衙。黃泰龍一口咬定他是誣告,茅金大無憑無證,被判為誣告。告到州府,也碰了壁。走投無路,才慕名越界告狀。
    
趙縣令閱過狀子,想:要去拘捕黃泰龍,必定要驚動淮陰官府,我越界辦案,說不定會引起官場風波。再說,一無物證,二無人證,豈能輕易破案?他猶豫了起來。
    
堂上一片寂靜。趙和的眼睛定在「黃泰龍說我是誣告」一行楷書上,認真琢磨了一會兒,忽然抬頭宣布道:「本縣接受茅金大越界申訴,五天後,開堂審訊。」
    
且說趙縣令當即派兩名公差,拿著他親筆擬寫的文書,去淮陰官府。文書上寫:今江陰捕獲一個江洋大盜,犯罪證據確鑿。現已供出同黨黃泰龍系淮陰人氏,速捕,交來人押歸。淮陰縣令見是大盜之案,不敢怠慢,連夜將黃泰龍捉拿歸案。
    
第五天,黃泰龍一上江陰公堂,高喊冤枉不止。趙縣令喝道:「你所犯之罪,鐵證如山,還敢抵賴!贓物都藏在你家中,完全可以查明!」
    
黃泰龍辯白道:「小人並未藏匿贓物。」
    
「那你把全部家產一 一講明,若無出入,方可替你雪冤。」
    
黃泰龍急急把全部家產一 一供明。另有900千錢,是東村茅金大贖地契交來的,等等。
    
趙縣令冷笑道:「既然你不是江洋大盜,原先為何要隱瞞茅金大贖地契的錢呢?」當即把茅金大傳上堂來,黃泰龍只得供認了他的詐騙罪行。趙縣令最後宣判:把黃某押回淮陰,依法懲處。並責令他將地契交與原主茅金大。

(均據清代康熙御定《淵鑒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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