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何立芳被虐殺 疑被活摘器官

【正見新聞網2019年12月03日】

正直壯年的青島市即墨區法輪功男學員何立芳(何立方),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被青島市610、即墨610、即墨區法院、檢察院、即墨區分局北安派出所、北安街道長直院社區、北安街道辦事處、普東看守所、青島市城陽區第三人民醫院聯手殘酷虐殺致死,年僅四十五歲。

回顧整個過程,派出所無視法律和道德良知,利用卑鄙手段誘捕了多年流離失所、生活困頓的何立芳,看守所惡毒地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使他失去正常思維和行動能力,用摧殘性的灌食手段將他迫害致命危,再以搶救的名義掩蓋活摘器官的真相,更以威逼恐嚇家人、層層嚴密封鎖消息防止真相泄露。但從屍體胸部存在縫合痕跡及後背的空洞來推斷,極有可能被活摘了器官。

圖:何立芳

以「搶救」為幌子的罪惡

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何立芳已經被拉到了城陽區第三人民醫院,當時出動了二十多輛警車,社區人員也於下午到醫院看守。但到七月一日早晨,何立芳的家屬才接到普東看守所一名姓孫的警察電話說,何立芳正在被送往城陽第三人民醫院(夏莊鄉鎮醫院)搶救,說普東看守所請了「專家」要給何立芳治療,並把何立芳的父母拉去城陽第三人民醫院。

看守所把何立芳送到的城陽第三人民醫院,是一個簡陋的鄉鎮醫院,在距離看守所三十多公裡車程的夏莊街道的一條小巷裡,左面是居民區,比較隱蔽。這個醫院曾經因為爆出賣假藥和血液透析病人感染了B肝病毒而出名,可見管理如何混亂。

家屬質疑:即墨、城陽的多個各大醫院都比夏莊近,搶救為甚麼要捨近求遠?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上午,何立芳的父母趕往城陽第三人民醫院,看到何立芳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滿了管子,胸前安了個儀器,仍舊木呆呆地沒有反應。在醫生所謂「治療」的過程中,何立芳的腿蜷了起來。據醫生說,何立芳的肺被看守所給插壞了。

當天何立芳的二姐和二姐夫趕到的時候,何立芳的二姐夫看到一幕,一名男醫生在往何立芳的口裡插管,每插一次何立方就渾身顫抖,象被電擊一樣痛苦萬分。

何立芳的姐姐哭啞了嗓子,警察過來阻攔不讓他們靠前。何立芳的二姐夫提出要接何立芳回家治療,北安派出所警察答覆不行。

連夜調來大量警察把守,威脅說:誰參與就抓誰

傍晚時候,看守所的人對何立芳的父母說,你們在這沒有用,還是回去辦取保候審吧。老實巴交的父母就回家了。後來何立芳的父母意識到自己兒子面臨的危險,連夜又從家裡趕到醫院,派出所的警察就不讓家人靠前了,檢查包裡的手機,害怕錄音錄像,並把家人往外趕。

即墨610怕事情敗露,連夜調來大量的警察,並且對他們認為知情的法輪功學員包括親屬開始騷擾監視,並且威脅說:誰參與就抓誰。何立芳的二姐夫被派出所警察看了起來,走到哪,警察就跟到哪。

七月二日早上,普東看守所的警察撤走了,全部換上了即墨區北安派出所的警察,他們一來就強制把家屬趕出醫院。七月二日,家屬全部被趕回了家,躺在城陽第三人民醫院的何立芳身邊沒有一位親人在身邊,醫院裡全是派出所警察把守著。

據說,自六月三十日到七月三日,派出所及即墨公安帶著多幅手銬等待法輪功學員出現,共出動二十多輛警車二百多警察,三日出動人員特別多,隨時實施非法抓捕。

從七月一日晚上開始,即墨610連夜調來大量的警察,並且對即墨、城陽他們認為知情的法輪功學員開始騷擾監視,何立芳的親屬都被各個村委人員看了起來;北安派出所警察威脅說:誰參與就抓誰;北安街道辦事處姓姚的主任警告當地法輪功學員說:城陽有個事讓他們不要參與。

胸前有刀口,後背也有刀口

七月二日下午至晚上,是何立芳被害的關鍵時間段。七月三日上午十點左右,何立芳的家屬被電話告知,何立芳已經死亡,家屬索要遺體,派出所不給,說他們處理。

下午家屬去北安殯儀館要求見遺體,開始北安派出所所長不答應,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家屬被安置在北安信訪辦等答覆,後由村委書記出面申請,等了兩個多小時,才允許家屬看遺體。

何立芳的遺體,胸前有縫合的刀口,後背也有刀口。臉龐顯痛苦狀,嘴巴張著,鼻子和嘴裡有血跡,牙縫往外滲血,身上都是傷,幾乎沒有好的地方,腿、胳膊上都是瘀青和發黑,還有針眼,脖子上有個燎泡。

家屬質疑為何屍體上有刀口?派出所的警察解釋說解剖查死因。但又說青島的法醫要來鑑定,可天快黑了,也沒有見到法醫的影子。

關於何立芳遺體上的刀口,這是推斷何立芳死因的最重要證據。但後來家屬又矢口否認,估計是受到了脅迫。

北安派出所派人安排火化並派人全程嚴密看管,殯儀館內外,到處布滿了武警和便衣警察包括北安街道辦事處的大小官員三十多人。火化完還派出四輛警車(車上具體人數不確定)在村裡嚴密監控。

七月四日,按照當地風俗習慣下葬的當天,北安派出所帶著好幾副手銬在車上等著,揚言如果法輪功學員出現,出現一個帶走一個。

家人要求看守所對灌食致死負責,看守所矢口抵賴,並宣稱一直在給何立芳打營養針。這個說辭根本站不住腳,連村民都忿忿不平,這麼個活蹦亂跳的大小伙子就是打六十天營養針,也不至於失去生命啊!

十七年流離失所 被610定為「第二號人物」

何立芳,男,北安街道長直院社區居民。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被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北安派出所多次騷擾、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在即墨看守所被惡警授意的十七個犯人群毆,幾度昏死,經醫院檢查,大腦嚴重缺血缺氧,內臟功能全面衰竭,醫生認為沒有搶救價值。

九死一生的何立芳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神奇地活了下來。當他意識到隨時面臨再次被綁架的危險時,拖著虛弱不堪的身軀被迫離家。這一離家就是十七年。

在這十七年中,何立芳家人經歷了反覆被騷擾、綁架:年邁的父母被連累關押、未婚妻被非法勞教後被迫放棄信仰並與之分手,大姐二次被勞教並被王村勞教所吊打八天八夜幾近慘死、回家後年僅五十歲去世,二姐一次被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大哥因其子參軍受阻而遷怒老父母把家中砸得一片狼藉並揚言要殺了其親弟弟等等慘絕人寰的悲劇。

而即墨政法委、610、北安派出所欲置人於死地而後快,註銷了何立芳的戶口,扣押了他的身份證,使他在流離失所中更加艱難。從青春年少到不惑中年,他經歷了風餐露宿、櫛風沐雨、孤苦窘迫,承受著常人難以想像的精神壓力和身體折磨,但他對大法的信念歷久彌堅,對世人的慈悲與日俱增,展現了一個真正的大法修煉者的胸懷和氣度!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陸續有超過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實名向最高檢、最高法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要求對江澤民繩之以法,停止迫害法輪功。何立芳一家也用親身經歷控告江澤民,以下是何立芳執筆的《控告書》節選:

「迫害十五年來,我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被白黑夜宿的監視居住。為了逃脫迫害流離漂泊十五年,被四處追殺。逃命中身陷黑牢,被警察教唆的十七個社會罪犯瘋狂的群毆致『死』!四處逃亡中,風餐雨露!我雖曾有迷茫,但純善之本性並沒迷失。在苦難與無助中,並沒有因為那些曾經給我帶來魔難與傷害的人,而去報復與還擊他們;也並沒有為了生存的需要而去危害他人與社會;反而迫害中使我更加理智、清醒、堅毅,愈發生出對自己對他人生命的珍惜與熱愛。

「十五年歷盡滄桑,我從二十之血氣方剛邁向四十之中年不惑。可喜的是雖然苦難中我淪失了青春,卻萬幸中保全了生命。更為引以為榮的是,我苦難中持守了心靈深處的那輪美好,而堅如磐石的走到了今天。最為欣慰的是苦難中真的看到了那麼多良知的覺醒,因為這是生命最後的希望!」

《控告書》中不僅僅是何立芳對迫害元兇的控訴,更令人感動的是對這場迫害的實質的認識,對參與迫害的人的慈悲呼喚。誰能在自己遭受痛苦時還能為參與迫害者的未來著想?誰在自己衣食無著時還能為普天下人的福祉憂心如焚?誰能從超越自身被迫害而上升到人類命運的終極關懷?唯有真正的大法弟子,這高貴的靈魂,高尚、珍貴,象暗夜裡的星辰,濁流中的砥柱,帶給人類希望與光明。

然而就是這麼一個正直善良的好人,卻被青島、即墨610、長直鎮政府、長直派出所、北安街道辦、北安派出所視為眼中釘,長期通緝搜捕,最終以必須本人前來辦理身份證為名誘捕了他。

何立芳執筆的起訴迫害元兇江澤民的《控告書》中,不但詳細記述了每次遭受的迫害,而且連每一次迫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場景、過程,每一次迫害指揮者、參與者的名字、相貌、身高、語言的記述都力爭完整準確,這不僅僅源自於他超出常人的記憶力及觀察力,更體現了他認真嚴謹的態度。在他的心目中,如實記錄那一段歷史,不僅僅是再現真實的歷史,更是對這些曾對他施暴的人的呼喚與挽救。

出於對罪行敗露的恐懼和仇恨,即墨區610把何立芳認定為「第二號人物」,不得除之而後快。

誘捕、快速構陷、草菅人命

流離失所多年的何立芳一直很想回家照顧年邁的父母。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前,何立芳在一次回家探望老人途中,卻因為沒有身份證被即墨交警罰款兩千元。兩千元在別人眼中可能是小數目,可是對常年流離失所、居無定處、沒有固定工作的何立芳是一筆很大的數目,所以辦理身份證刻不容緩。通過他人溝通,北安派出所警察表面答應讓何立芳去派出所辦理身份證,卻以此誘捕了何立芳。

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北安派出所的人一見何立芳到了派出所就說:「你叫何立芳,你看多好的一個人,長得這麼好,如果不反對共產黨,辦個身份證找個工作,多好。」還沒等何多說話,就上來兩個人扭住何的胳膊直接戴上手銬,直接送至普東看守所。

這樣看來派出所壓根就沒有想給何辦身份證,甚至壓根就沒想再讓他活著出去。所以,從五月五日誘捕,到五月十四日非法批捕,五月二十三日即墨區檢察院將何立芳構陷到法院。這一系列動作超乎正常辦案速度。即墨610即便沒有證據,也是要羅織罪名,必須達到抓捕他的邪惡目的。

為了抗議非法關押、虐待,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絕食,也是為了喚醒迫害者的良知。然而中共人員不但不知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的利用野蠻灌食進一步迫害,致死致殘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幾乎遍及全國每一個殘害好人的黑窩。何立芳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市即墨區普東看守所,一直絕食反迫害,被強制灌食、毆打,導致渾身是傷,大小便不能自理,生命垂危。

家人聘請的律師每次都遭到百般阻撓,即使見到了,也是毫無語言、反應的何立芳,與正常時判若兩人。

第一次是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僅僅被非法關押了半個月多一點,律師在普東看守所看到的何立芳已經不能行動,被人用擔架抬出來,怪異的是身上裹著棉被,臉上帶個口罩。律師跟他說話,也沒有反應。五月的青島,已近初夏,大白天誰也不會冷到需要蓋棉被。可以推斷,棉被、口罩都是看守所要掩蓋何立芳被毒打折磨得累累傷痕;看守所還用迫害中樞神經的藥物導致他喪失了語言、行動能力,反應呆滯。

第二次會見六月五日上午,整整一上午時間,律師被普東看守所以各種理由搪塞、刁難也沒見著。下午,家屬又陪著律師再去看守所才讓會見,何立芳被四個人用擔架抬出來,一動不動,律師跟他說話沒有任何反應。

何立芳80多歲的父母年老體衰,去即墨信訪辦和派出所要求相關人員立即釋放兒子,他們互相推諉,連大門都不讓進。

六月十三日,何立芳的父母與二姐去即墨區公安分局要求國保和「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放人,他們推脫說打電話問了沒有人,不讓見。後來家人硬往裡進,他們就讓人把何立芳的父母和二姐帶到公安局信訪科的一個辦公室,說讓北安派出所的人來,之後把家屬晾在那裡不管了。

何立芳的父母與二姐只好下午又去了北安派出所要求放人,北安派出所警察置之不理。見此情景何立芳的二姐大聲哭喊到:你們真沒有人性,我弟弟絕食都快不行了,你們還不放人。他們找來四、五個女警,要把何立芳的二姐拖到屋裡銬起來,何立芳年邁的父母也跟著哭喊起來,他們才作罷,把何立芳家人趕了出來。

律師曾郵寄信件給檢察院公訴人李霞:何立芳生命危急,不適合繼續關押,要求變更羈押方式。李霞說:何立芳絕食不配合他們的工作,不同意律師的請求。

第三次是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律師來到普東看守所要求會見何立芳,開始負責人答應讓律師會見,等請示李副所長後,李副所長以何立芳不說話為由,不讓律師會見。

可是六月二十五日,即墨區法院卻在何立芳生命垂危、不能說話的情況下,在普東看守所臨時布置的提審室內所謂「開庭」。何立芳被幾名法警從監室內抬出來,四、五名法警把他按在椅子上,旁邊一名法警不斷的給他擦試鼻孔裡流出的液體。

庭審過程中,何立芳神情呆呆的沒有任何反應。何立芳的老母親看到兒子被迫害得無法言語,當庭提出去醫院給兒子看病,沒人理睬。

公訴人李霞羅列的所謂「罪名」,把二零零一年何立芳外出懸掛 「真、善、忍」「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等橫幅數量的多少包括一些個人物品、所謂的證人證言、二零一五年何立芳全家起訴江澤民的控告信、二零零一年何立芳被警察唆使在押犯人群毆導致生命垂危,被監視居住後被迫離家出走作為構陷何立芳的依據。

律師針對公訴人的無理指控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質疑了二零零一年年前所謂的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律師說:信仰是思想範疇內的問題,不會對社會構成威脅,要求當庭無罪釋放何立芳。

庭審過程中,法官高斐一直被人不斷的遞紙條、交頭接耳,言行失態。

據悉,有兩名身份級別很高的男子在另一房間裡觀看監控錄像。看守所內數十名特警、法警如臨大敵,一名穿深紅色便衣的男子一直對著家屬錄像。看守所外,一輛警車停在外面,幾個警察坐在裡面觀察動靜。

家屬在六月二十八日曾電話聯繫法官高斐,擔憂看守所是不是在給何立芳強制灌食中下了什麼藥?高斐說:這個我們不知道,家屬要求保外就醫,而高斐說讓家人等判決。

回顧整個何立芳被迫害慘死的過程,可以看到,從610、公檢法、看守所到醫院、殯儀館,儘管每個環節都在掩蓋,而所有的細節恰好都在訴說著真相:政法委、610把何立芳定位重點目標,利用派出所誘捕了何立芳;又以非常快的速度對其構陷、非法開庭。從非法開庭時有兩個身份很高的人現場督導這一反常現象可見端倪。但何立芳堅決絕食反迫害。看守所除了野蠻灌食,還利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使其失去思考能力。反覆灌食導致何立芳健康進一步惡化,甚至肺被插壞出現生命危險。所以一方面放出要家人取保候審的煙幕彈,一方面火速把何立芳送進醫院,借搶救之名,實施活摘器官之實才是真實目的!

有相關人員分析說:何立芳之所以被送到城陽第三人民醫院「搶救」,一方面說明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治療,另一方面是為了在小醫院裡不惹人關注,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這個醫院距離青島流亭國際機場只有不到十分鐘的車程——非常利於摘取器官後火速運往外地。

就目前而言,在中共嚴密封鎖的鐵幕及高壓下,調查整個事件的事實真相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有一點不可置疑,疑團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除,而是隨著相關線索的不斷發掘,其本來面目會不斷的越來越清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參與了迫害法輪功學員何立芳的人,不管你是制定迫害計劃的,還是具體實施迫害的,都難逃罪責。

參與迫害何立芳的相關人員(區號:0532):

610辦公室主任:王世榮(音)
副主任:宋俊道

即墨區法院

即墨法院負責法官:高斐 ,電話:85559880 ,手機:18562885256 15192667561
陳顯江,(院長)法務通號碼:18660257557 ,手機:13853299887,座機:85559127
趙紹先,(副院長)法務通號碼:18661751767,手機:13806397867 ,座機:85559806
劉承永,(副院長)法務通號碼:18562885568 ,手機:13853293568,座機:85559856
王平健,(副院長),手機:13506484229
國德錫,執辦,手機:13793218966
柳巧玲,執辦,手機:13730936835
朱珍良,專職委 ,手機:13953231077
孫智勇,法警隊政委, 13326398887
王順,立案一庭, 15965577936 ,書記員
陳正修,民四庭 ,13730956067 ,書記員
於敬波,辦公室,13792801172,審判員
於瀠,財務科, 13780613172
鄒澤福,財務科,15953388811,審判員

即墨檢察院 公訴人 李霞
即墨北安派出所所長:劉建生
即墨公安國保大隊 :
國保中隊長:李文勇 辦公電話:66583280 手機:13964276811(負責人)
陳起超、李新建
崔永國, 15963269616 辦公室053266583136 住宅053288528582 053288517298
王德波, 13789887788 辦公室053266583138 住宅053281728166
陳同山, 18765907851 辦公室053266583139 住宅053288586000
欒澤道, 13697686789
李文勇, 13964276811 辦公室053288683280
劉欣, 18678970765 辦公室053288683280
孫傳雙, 13853286697 辦公室053266583141
李風軍, 13864868670 辦公室053266583137
李金龍, 13386480008 辦公室053266583135
范景鵬, 13583280582
張萍, 13573821233 辦公室 053266583130 住宅053288538958
周濤, 13780619671
辛克勇, 13210286678 053266583139
王翠雲, 13969638887 053288593678 053266583138
即墨市政法委
地址:即墨市振華街140號,郵編:266200
辦公電話:0532—88552219 0532—88552373 0532—88551529
現任書記:牛潤之
副書記:付強 手機:13706302811 宅電:0532—88571838
綜治科科長 王永波 手機:13698682112
即墨普東看守所所長:李副所長 辦公電話:66578916(負責人)
即墨普東看守所 053282516215 053266583959
即墨普東看守所 所長 053282516217 053266583966
反×教偵查科 053266583128 科長 053266583126
即墨普東拘留所 13455228017 053266583972
普東第一看守所住所監察室 83011517
普東第二看守所住所監察室 83011523

城陽區第三人民醫院電話:0532-8787166,
院長:王岩明,13863960297
劉主任:13589380601
何立方所在的北安街道辦事處人員電話:
劉國棟,辦事處主任,13953280998
王平建,副主任, 13506484339
邴吉柏,副主任, 13792806108
王慧敏,副主任, 87597256
李巧鳳,組織委員,13625323616
周 斌,宣傳委員,15969807862
張方習,武裝部長,13969656908
張吉升,派出所所長,13806397617
於宗志,辦公室主任,13864838898
李化宗,經貿辦主任,13954237307
代旭東,城建辦主任,13953229613
宋庭范,民政辦主任,13791816555
李 旭,工商所長,13953281978
趙 源,供電所長,13806397238
王軍峰,交通所長,13176855055
孫文棟,網通公司經理,87580087
李瑞生,市北醫院院長,139697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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