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鍾俊芳遭迫害20年 親友舉報責任人

【正見新聞網2021年09月17日】

日前,四川樂山市鍾俊芳的親友舉報20年來迫害鍾俊芳、給她及其親朋造成巨大傷害的一系列責任人,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鍾俊芳被非法關押累計達17年半,慘遭迫害,於2021年4月13日含冤離世,終年68歲。

自2019年5月31日,明慧網發布搜集和整理迫害者惡行的《通告》後,公布了大量惡人惡行的信息。

今年「7·20」之際,37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將新的一批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名單遞交給所在國政府,要求禁止迫害者入境,並實施相關制裁。

至今,美國已制裁了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梧村派出所主管黃遠、四川省成都市前「610」辦公室主任餘輝。

明慧網報導,被舉報的責任人有:樂山市犍為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玉津鎮派出所警察、犍為縣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犍為縣檢察院、犍為縣法院、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成都龍泉女子監獄等合夥迫害致死鍾俊芳的責任人。

其中重點責任人為:犍為縣國保大隊教導員王永富、國保隊長劉毅等,犍為縣政法委書記周文華、「610」羅尤剛,成都龍泉女子監獄獄警廖群芳、趙紅梅、盧巧霞、蔡雪梅、楊泳洪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幫凶。

鍾俊芳,出生於1953年,樂山市犍為縣玉津鎮人。走入法輪功修煉之後,她全身疾病完全消失,道德得到極大昇華,人善良、無私、勤勞,為他人著想。

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鍾俊芳多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戒毒所、區鄉派出所等,非法勞教2年、三次被非法判刑。冤獄中,她遭受慘無人道的各種各樣的折磨,多次生命垂危。

2000年,鍾俊芳被非法抓捕,遭勞教2年,關押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2003年2月,被犍為縣警察綁架、檢察院非法起訴、法院誣判3年半,被劫持在成都女子監獄六監區;

2006年11月,遭綁架,再次被冤判3年半,劫入成都女子監獄二監區殘酷迫害;

2012年4月22日,被犍為縣檢察院非法起訴,重判8年半,第二次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三監區。

在成都女子監獄期間,鍾俊芳遭到殘酷迫害。有一次,她要上廁所,遭到拒絕,被拖到壩子上,逼著跑步。她拒絕後,獄警就叫犯人逼著她跑,兩個人一輪,一個拽著、一個推著她跑,致使她小便失禁,尿到褲子裡,打濕了地面,遭到犯人嘲笑。

隨後,她被拖回監室「關禁閉」,禁止出門、吃菜,只得到一兩飯,這樣持續十幾天。

另一次,鍾俊芳在床上打坐煉功,被值班警察在監控器裡看見後,將她拉到辦公室,雙手吊銬在窗子上凍了一夜;第二天,又把她吊銬在二樓的護欄邊上。

2017年12月,鍾俊芳的哥哥、弟弟去監獄看她,看見她由兩人架著扶出來,以往體重一百二十多斤、白白胖胖的鐘俊芳嚴重變形、骨瘦如柴,體重約六十多斤。

她的家人要求監獄釋放她回家就醫,監獄答覆:「人現在還有氣在,不能放人。」

2020年2月,鍾俊芳冤獄滿後,卻被送到離城十幾裡路的山上農村養老院,非法軟禁起來。她本應該拿三千元左右的養老金,只得到六百元。

2020年12月25日,一群國安人員非法闖入鍾俊芳的租房住宅,強行搶走了她所有的法輪功書籍和一些私人財物。鍾俊芳被囚禁了八九個小時。同時她的侄女黃方青也遭綁架,非法囚禁幾個小時。

原文:二十年來迫害四川法輪功學員鍾俊芳的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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