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3年07月09日】
7月7日,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一項指控美國思科公司及其兩名前高管,協助中共政府追蹤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訴訟,可以提交法院進行審判。
2011年,法輪功學員指控思科公司在知情的情況下,幫助中共設計監控系統——「金盾」。使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跟蹤,達到驚人的程度,為中共實施抓捕、拘留和酷刑,提供便利。
2014年,下級地方法院,駁回了法輪功學員對思科、該公司前執行長約翰・錢伯斯(John Chambers),以及前中國副總裁張瑞敏(Fredy Cheung)的上述指控。
今年7月7日,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由三名法官組成的上訴小組裁決,推翻了下級法院的決定。上訴小組認為,法輪功學員提出了足夠有力的證據,允許法輪功學員在加州聯邦法院,繼續起訴思科公司及其前高管。
法官瑪莎・貝松(Marsha S. Berzon),在小組裁決中寫道,法輪功學員們充分論證了該公司的行為,其中一些行為發生在美國,相當於「協助和教唆」中共,實施不法行為。
而錢伯斯和張瑞敏在協助中共時知道「包括酷刑在內的違反國際法的行為,很有可能發生」,他們與中共官員一起「直接參與了思科項目的營銷和監督」。
法輪功原告方律師保羅・霍夫曼(Paul Hoffman)表示,這項裁決是重大的勝利,「意味著科技公司和其它公司,將不能參與協助和支持其它國家的酷刑活動」。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劉海英、高玉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