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註定了自己可悲的下場

石銘


【正見網2024年06月16日】

據明慧網近日報導,近兩年,自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人數眾多的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開除職位、入監審查。近日得知,中國大陸又有三名官員以違法罪獲刑,分別為九年、十四年半和無期徒刑。

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犯了迫害佛法的重罪,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候一到,一切都報。眾多其他被查的中共官員也將與這三人一樣,也一定會得到天理的報應,與其所犯的罪惡相符。

遭惡報案例如下: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大陸媒體報導,山東省前副省長孫述濤(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任山東省政協副主席。)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財物也都被沒收。

孫述濤在任職威海市委書記、市長及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推動迫害當地法輪功,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關押、酷刑,不計其數,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

孫述濤作為山東省濟南市、威海市兩地黨政主官,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今孫述濤被查,是他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死了,江澤民的罪惡一定會被清算的。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如不悔過,會一個接著一個的遭惡報。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大陸媒體報導,吉林省吉林市原市長張曉霈受賄案,對被告人張曉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三百萬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吉林省政協副主席,二零一八年一月,退休。

張曉霈為高官厚祿,不惜泯滅良知,積極追隨人渣敗類江澤民對信仰真善忍群體大打出手,主導操控對吉林市、縣、鄉、村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拘留、勞教、判刑、洗腦,流離失所、致殘、致死,失蹤。

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媒體報導,曾任安徽省黃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宿州市委書記的李宏鳴被判刑十四年半,罰金四百萬。

據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山東消息,原山東省濰坊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壽光市市委書記孫明亮,被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扣押的受賄贓款及孳息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很多中共官員無視法律,在610的唆使與脅迫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其子子孫孫。

據明慧網近日報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河北廊坊市三河市政法委書記陳小會突然死亡。頭一天還在飯局上把酒言歡,第二天就突然死亡,此消息在三河坊間迅速傳開。

陳小會,男,約五十歲,二零二一年五月任職三河市政法委書記至此。對於陳小會的早逝,我們深表同情和惋惜,但是,揭示真相、讓更多人了解真相,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才是重中之重。

其實,陳小會的死,與周永康、薄熙來、劉力軍、傅政華等高官貪腐落馬一樣,真實原因是遭到了天懲。人們知道,中共的腐敗已經常態化,官員怎麼貪腐,都是觸犯人間之罪,而迫害正信觸犯的是天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如果不及時悔罪,天懲惡報,隨時降臨,只是惡報形式不一樣,有車禍喪身的、惡疾死亡的、跳樓自殺的、家破人亡的、權鬥被整的、貪腐落馬的等等。
參與迫害佛法及其修煉人,其罪如山如天。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高德大法。中共的各級政法委書記,是各地迫害法輪功運動的最高決策者。所以,全國各地各級政法委書記密集遭惡報都是有原因的,其實是天意所為,自己所造的罪孽所致,必遭惡報。

奉勸那些至今繼續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各級黨政及政法委、610、公檢法司人員,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洗腦班等直接參與迫害的惡人惡警,不要再繼續做惡,做違法犯罪的惡人!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從目前中共的國際國內處境來看這一天很快會到來,令所有參與迫害的作惡者趕快驚醒,審時度勢,停止迫害,悔過自新,吸取這些人的可悲教訓,為自己也為家人留下一點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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