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雅樂之風格

墨爾本大法弟子 Paul Chen


【正見網2024年06月26日】

本文記錄了我在創作《秋禮 · 大典之樂 · 力行之章》期間,對雅樂風格的一些感悟與總結。 提到「雅樂」,人們往往會理解為這是某種風格的「純音樂」,所謂欣賞就是用心聆聽。我覺得這是現代人的一種誤解。

在「禮樂一體」的古代社會,雅樂作為禮的一部分,既有不同的社會功能,也兼具教化人心的作用。我理解,「社會功能」和「教化功能」,這是雅樂功能的一體兩面。實際上,禮、樂,以及雅樂功能的一體兩面,在歷史上共同起到了維繫社會運轉、以及維持人的心法約束的作用。

雅樂的教化功能,關乎音樂對人的身心影響。

而雅樂的社會功能,實際上是無處不在的。譬如《儀禮》中提到的「士冠禮」、「士昏禮」等,更大的場合譬如「社稷大典」,乃至邦交儀式、國宴,等等。現在有些大的慶典,來源於古代的祭祀儀式 ,比如新年晚會,過去從官方到民間各地都有舉辦——官方的儀式是祭祀社稷,而地方上則有 社戲,當然,官方活動更莊重一些,而地方活動的娛樂成份更多一些。

日本繼承了中華文化,現在他們的各種慶典活動,很多叫做「某某禮」、「某某祭」,雖然已經民俗化、娛樂化了,但是根本上講,都是基於祭祀、祈福等目地,這些也都在「禮」的範疇之內。

上述這些場合,都需要音樂。實際上需要的是雅樂。雅樂輔助成禮,這是他的主要社會功能 ——那麼細分起來,不同的場合需要不同的音樂,不同的音樂起到不同的作用。比如:婚禮的音樂、喪禮的音樂,其具體功能是不同的,一個是烘托喜慶、另一個是極盡哀傷。所以說雅樂具備不同的社會功能。

當然,如果是蠻夷之地、不知禮儀,無禮也就無所謂雅樂了。雅樂是精緻的文明產物。有了文明才有禮的需要,有了禮,才有了對雅樂的需要。發展到後來,沒有雅樂又不足以成禮,所以 是「禮樂一體」。

從音樂的角度來看,雅樂固然可以被理解為一種特定風格的音樂,但實際上,雅樂的風格,是由他的功能需求來決定的。而無論從「教化功能」還是「社會功能」來考慮,雅樂所要表達的核心內涵以及審美標準,都離不開「禮」。

可以說,「禮」是雅樂風格的根源。要理解雅樂風格,需要理解「禮」、以及「禮、樂」的關係。

 何為「禮」

在創作《秋禮· 大典之樂》過程中,我的體會是,「禮」融貫於傳統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對天地秩序(從宏觀到微觀)的承認、學習、遵從、維護並彰顯的形式。

在傳統文化中,「禮」有時指祭祀儀軌,有時指國家政治制度,乃至指生活儀式、交往方式、行為規範、交流和表達方式等等,看上去非常複雜。但本質上,「禮」就是關乎人如何對待秩序的一系列規範形式。

對古人而言,天地有秩序,天地的秩序即為道。所以,人在天地之間,要明確自己的位置,安於自己的位置;而人類社會作為天地之間的一個部分,既在天地之間有自己的位置,也有人類社會的內部秩序;更細分,乃至社群的生活方式,個人之間的交往方式,甚至一人獨處時的自我約束,這些都是有秩序的。而這層層的秩序,都在不同層面上體現了「道」的不同要求。

當然,作為大法修煉人,我們知道宇宙是有法的。師父在《洪吟》〈求正法門〉中講:「大法是根本」。我悟到,宇宙的法開創了宇宙、也開創了宇宙的秩序。

「禮」雖然不是實質的修煉,但卻給人奠定了「天人合一」的文化,並且在歷史中維繫了人類社會的運轉,又奠定了人的生活方式與生活理念,還為人將來能理解修煉奠定了文化基礎。

所以,人在天地秩序中,要祭天;在人文秩序中,會祭祖;在社會秩序中,要君君、臣臣;在生活秩序中,要有儀式、規範;在相互交往中,要有禮貌、禮品、禮節;甚至在一人獨處時,要慎獨, 不可失禮,等等等等。可以說,「遵循秩序」這個概念,是「禮」的核心內涵。

「遵循秩序」,那麼必然涉及到個人怎樣理解秩序,怎樣實踐對秩序的遵從,要自己恪守秩序、 也要幫助別人明白秩序,要維護秩序、也要彰顯秩序的重要......這些伴生的需求,決定了「禮」 要具備的各種功能。

當然,「禮」是從人的「心法約束」這個層面建立的。所以當心法約束不太靈了之後,就是所謂「禮崩」之時。此時,靠心法約束已經不足以使人守禮,於是誕生了「律法」,對人的行為產生強制性的約束。所謂「禮法」,我理解,既是此義。

何為「樂」? 首先,「樂」是頻率的組合,這種頻率的振動,對人是有實際意義的,可以調節五行、陰陽,進而影響人的情志與能量狀態。

由於「樂」的這種特點,他就特別適合作為「禮」的一個組成部分。因為「禮」說白了是一套形式,這套形式是用來幫助人理解秩序、學習秩序,教化人遵從秩序,同時也維護秩序、彰顯秩序。

 而「樂」對於人(或空間場)有種種影響,如果能善用,會有助於使天地和暢——從宏觀到微觀 的各個層面,全都保持著良好的秩序。

所以,「禮」的形式中,需要包含「樂」——這樣,才能使「禮」發揮更好的作用。換句話說,「樂」已經成了「禮樂一體」中的重要部分。在傳統社會中,符合「禮」的要求的樂,才是雅樂。

「禮樂一體」

舉例來說,時至今日,人類任何重大的社會活動中,都離不開音樂。無論是政治活動、文藝晚會、外交、國宴、閱兵。這些活動,其實都是不同形式的禮,而音樂的使用,會對人產生更強的震撼或感動——潛移默化的,人也在這過程中接受了這些活動形式中體現的理念。

現在很多人不覺的這些社會活動是「禮」,我體會,這是因為現代的很多價值觀與理念已經變異了,導致這些社會活動空有「禮」的形式,卻不再表達「禮」的內涵,甚至很多此類活動被用來表達「非禮」的內涵——比如:現代的一些反傳統、反秩序、反神,甚至反倫理的文藝演出,其打著 「純娛樂」的名義,但卻傳播著反傳統的變異理念。

在我看來,不存在「純娛樂」的文藝。因為一部文藝節目在創編時,必然要考慮表達什麼,以及其內容對人的影響。如果有意無意的忽略一部文藝節目對人的影響,從輕來說,是不負責任, 從重來說,是為敗壞人類提供土壤。

上述例子,不僅說明了「禮、樂」之一體,還說明了「禮崩」必然伴隨著「樂壞」。在那些表達「非禮」 內涵的社會活動中,其使用的音樂、舞蹈等文藝形式,必然也是變異的,反傳統的。

雅樂風格之研究在傳統社會中,「禮」對「樂」的要求,是全方位的——既包括功能需求,也包括音樂風格,還有配器、配舞、配詩等形式要求,以及內涵表達的要求。這些要求,共同決定了一部雅樂的風格。 不過,現代社會與古代任何一個時期都不一樣了。所以,當探討雅樂風格、或研究雅樂創作時,就不宜完全照搬古代某個朝代的標準。 作為大法弟子,我在研究雅樂創作時,首先想到的,就是人類對大法的感恩。

在《精進要旨二》〈法正人間預〉中,師父講:「對大法行惡者下無生之門,余者人心歸正、重德行善、萬物更新,眾生無不敬大法救度之恩,普天同慶、同祝、同頌。大法在世間全盛之時始於此時。」

 大法在世間全盛之時,人類必然要對大法感恩。音樂、典禮,這些都是人類感恩的方式之一。 對大法感恩的典禮,這確實是「禮」,因為他關乎人類對「天人秩序」的理解、認同,而為此創作的音樂,必然也要符合此典禮的要求,這樣的音樂當然是雅樂。

這樣的思考,是《秋禮 · 大典之樂》的創作契機。

同時,雅樂作為一種存在數千年的音樂形式,其音樂風格在時代背景下,很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因為在歷史上的每次朝代變更時,他都在變化。那麼,將來的人類社會如果重建雅樂,其風格很可能也與歷史上的雅樂不同。

在《秋禮 · 大典之樂》的創作中,首先要確立適合當下的雅樂風格(因為將來還未可知)。這裡 ,我把握著兩個原則:首先,雅樂的內涵要求和基本的風格特點不能變;其次,在具體形式上, 雅樂應該適應人類社會的變化、並適應於現代人的欣賞水平。惟有這樣,雅樂才能煥發出活力 ,並真正的在人類走回傳統的過程中,起到教化人心的作用。

在《秋禮 · 大典之樂》中, 如果說《明心之章》和《宣德之章》是雅樂風格之正體,那麼《力行之章》則是雅樂風格之變體。何為正、何為變?我的看法是:要先明確雅樂風格的規範,以嚴守規範為正體,以打破規範為變體。而變體也要有節制,其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規範,但必須與雅樂的主題與內涵相和諧,否則就不是雅樂風格了。

而探討適合當下的雅樂風格,我想,還是從雅樂的現狀談起。

雅樂的現狀

雅樂是神傳音樂文化的重要部分,其風格與內涵都是「中、正、平、和」的。在人類文化中,雅樂通常用於祭祀、邦交等重大場合。後來,把用於國宴的燕樂、以及用於天子征伐的軍樂,也都歸為雅樂範疇。燕樂和軍樂,都是帶有情緒的,不可能完全的平和,但內涵是中正的、形式是宏大的,這也不失「雅」之義,因此可以算作雅樂之變體。

但是到了現代社會,我感覺,隨著人類道德的衰敗,雅樂也衰微了。前些年的中國大陸(中共政權)甚至會在國家慶典上使用雅樂樂器演奏民間小調,這就屬於不倫不類了。我覺得,這是中共文人在文化上的無知。而民間小調無論用於再大的場合,也絕不是雅樂。

不過,在中國的音樂界,確實有發掘傳統雅樂的努力。北京天壇公園「神樂署」近年來會公開演出《中和韶樂》——這是一套明清兩朝用於祭祀的皇家音樂。演出採用的是大清的服飾制度, 但是規模很小。雖然這套音樂在「神樂署」演出,但也只是一場文化表演而已,並不具備雅樂的功能。

相比之下,台灣地區,對傳統雅樂保存的比較好。台南孔廟至今保存著清制的祭孔典禮(釋奠典禮),使用的也是這套《中和韶樂》。台灣祭孔是一種民間活動,民眾參與度較高,所以雅樂規模較大,但是,相應的專業成度就沒那麼高。據說台灣北部地區的孔廟,採用的是中華民國 1966年推動復原的仿明制的釋奠典禮,但我還沒機會看到。

 在創作《秋禮· 大典之樂》之前,我還發現上世紀約90年代,有一些打譜出來的唐五代時期的燕樂,這批燕樂在中國上海及日本的音樂學者們的共同主導下被整理出來。作為參照,我對比了日本現存雅樂,以及傳統的波斯樂,為了體會波斯樂的音節特點,還聽了一段時間波斯語的新聞報導。總體感覺,這批燕樂的風格似乎還算純正。但是也不敢十分確定,因為當今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參照標準。

說到日本雅樂,我感覺,日本雅樂應該是繼承了唐燕樂的很多形式,因為其與波斯樂仍有類似之處,而日本樂與波斯樂產生關聯的節點應該就是唐樂。但是,既然叫雅樂,那麼在傳入日本之後,就必然會根據日本的通用語言特色、以及日本的文化特色加以改造,才能在日本當地實現其雅樂功能。所以,今天的日本傳統雅樂,除了常用羽調式之外,其音樂風格更體現日本文化特色——雖然不是中原雅樂,但是對於日本而言,這仍然是「日本雅樂」或「日本傳統雅樂」。

上世紀日本有一些所謂「新作雅樂」,我擇其著名曲目,聽了一點。感覺這類音樂,在創作時可能並沒有明確的雅樂功能需求,所以是以表演為目地而創作的,而且其風格也混雜了西洋音樂特點。由於我不懂日語,對日本文化了解不深,所以對此種「新作雅樂」暫時不敢太多妄議。

現在日本還有自稱為「雅樂」的現代音樂,但我聽了之後,感覺那只是使用了日本雅樂樂器來演奏的現代音樂。因為其音樂風格,談不上「中、正、平、和」,沒有太多的節制,而更多的是渲染與宣洩情緒。所以本質上,這種所謂「雅樂」只是一種現代音樂,並不具備雅樂風格。

相對於日本,韓國傳統雅樂對中原特色的保存更加完整。我看了韓國的社稷大典,其雖然也體現了韓國音樂特色,但總體上仍然保存了明清時期的雅樂制度。不過,雖然保存的完整,但現代人可能不太容易欣賞,因為現在的人心複雜了、環境也嘈雜了。這種社稷大典,在韓國只是作為傳統音樂文化而保留,具有表演性質,並無實際的雅樂功能。

韓國和日本的傳統雅樂,受到明朝雅樂的影響可能很多。因為韓國基本上繼承了明朝文化傳 統。而日本,在明亡之後,得到了明朝的雅樂,即今日所稱《魏氏樂譜》。

今天,日本的傳統音律,以A4為黃鐘(而不是C4),據考證與明朝律制相符。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明朝雅樂對日本的影響。至於日本律制是否延續自唐宋律制,我暫未考證,但是已知的是,從唐至明,雅樂與律制歷朝歷代都變化很大,而且爭議頗多。所以,雖然日本雅樂保留了唐樂的痕跡,但是其律制受明朝雅樂的影響可能更大。

日本有一些音樂社在挖掘唐樂(燕樂),我聽了覺得很好,但是似乎速度太快了。現代音樂和 古代音樂的速度,應該是完全不同的。這一點,從《魏氏樂譜》可以看出來。

如果單獨看《魏氏樂譜》,尤其是其中用於社稷大典的祭祀曲,旋律非常古拙,聽起來怪怪的。 現代人在對《魏氏樂譜》的研究中,一直在質疑其是否可以演奏。

但是,如果把速度放慢,就不一樣了。對於現代音樂而言,66拍已經算是慢曲了。那麼,把上述 《魏氏樂譜》的曲目,放慢到33拍,然後每個長音吹四至六拍,就完全是另一個感覺了。傳統的雅樂,在旋律上就是很慢的。

現代生活節奏快了,人心也浮躁了,很難真正的慢下來,所以在現代語境下,無論在討論音樂的「快」或「慢」,相對古代音樂而言,可能都是「快」 。

「快」會帶來兩個變化:

 - 人對音程變化的傾向性會改變,這一點我在另一篇文章《音律中的陰陽五行:五度相生 律淺析》中做過分析;

- 不容易體察彈撥樂及敲擊樂音量自然衰減所帶來的空靈靜謐之感。 我認為,上述第一點,是現代人覺得《魏氏樂譜》不可演奏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上述第二點,則使得音樂不靜,從而更容易促使人心浮躁。

《力行之章》作為雅樂風格的一個變體,速度上採用了72拍。在實踐中,我感覺,這個速度已經是一個極限。如果再快,那就不莊重了,並且容易在旋律堆砌中,把音樂發展成民間俗樂。雅俗之分,在於是否從音樂形式上,對情感進行節制。而體察情感,與人的心跳速度是密切相關的,所以,在作曲時,我評估了不同心理狀態下的心跳速度——這一部分,以後會分享細節。

還有一些據說是越南雅樂的,我聽了覺得其形式象潮汕民樂,但是配器可能更豐富。至於其曲風,已經完全不是傳統中原雅樂了。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類音樂之所以稱為雅樂,很大程度上也許是因為他的功能性。如果是用於國家典禮、或兩國邦交的音樂,稱為雅樂也有其文化正當性,但已經不是傳統雅樂風格了。

近年來,我看到有些中國大陸的年輕人,也開始研究唐樂(實際是唐燕樂),並有了很多把傳統音樂形式現代化的嘗試。在中國大陸,還有一些現代人寫的曲子,也用到了各種雅樂樂器。

但是,我聽了這些新曲或新編曲之後,覺得就形式和技巧而言,都很成熟,但是在音樂的態度上,不甚合雅樂之義。這些大陸的新曲,其音樂態度並不節制。

對於雅樂的「節制」,有一個標準是「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如果一首樂曲是為了抒情甚至煽情, 而不是對情緒的節制,那麼從這一方面來看,也不能算是雅樂。不節制的音樂,是不可能符合 「中、正、平、和」的。

就中國大陸與台灣地區的《中和韶樂》而言,因為其音樂形式保留的較為完整,所以只要不做大幅改動,就仍然保存著其音樂內涵,包括節制情感的音樂態度以及「中、正、平、和」的表達方式。

但是,除了少數仍然保留的傳統雅樂之外,如果只是用雅樂樂器及雅樂制度直接去寫新曲的話,就可能帶來一個問題:作曲者如果沒有身體力行的按照傳統文化理念去生活,那就很難真正理解傳統文化的生活態度、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一來,寫出的新曲,很可能形似,但是神韻與內涵卻似是而非。

這種情況,不只存在於中國大陸,也存在於台灣及其他地區。

前述日本有名為「雅樂」的現代音樂。其實我看到台灣地區也有表演所謂「八佾舞」,舞蹈用了籥翟,但音樂並不節制,而且使用的樂器及風格都是現代西洋樂的。在中國表現的尤其明顯,有一些表現祭孔的舞台演出,音樂也是叮叮咣咣的。這些音樂的共同點是:都用到了傳統雅樂的某些元素,但是音樂卻失去了傳統雅樂中的節制、謙卑與和暢。

此外,台灣還有一些稱為「雅樂」的演出,把宗教音樂和民間俗樂也算在內了。我覺得,宗教音樂其實算作民間音樂,因為宗教活動更多的是民間活動。當然,民間俗樂,有一些也來源於前朝的雅樂、燕樂或軍樂,但是既然流落民間,必然隨著民間的欣賞口味而變化,時間久了,也就不再有雅樂的特徵了。從這個角度看,我覺得,宗教音樂和民間音樂,不能算作雅樂範疇。

 總之,從我了解到的以上情況來看,現代人雖然保留著一些傳統雅樂,但卻沒有一種適應時代變化的現代雅樂。傳統雅樂固然作為一種文化形式被保留著,但卻難以被更多的現代人所真正欣賞,也就起不到教化人心的作用。

雅樂形式之辨

《秋禮 · 大典之樂》在創作時,選擇的是雅樂體裁,但目前只是一套雅樂風格的典禮樂曲。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雅樂之所以成為雅樂,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他的功能性與音樂形式。 如果一套音樂真正的應用在(或能夠應用在)國家典禮、或同等規模的重大場合之中,這樣的音樂,才成為雅樂。 那麼,要在國家大典中承擔音樂的功能,雅樂必須具備一些必要的特性。首先是他的音樂風格,要「中、正、平、和」。這不僅關乎審美,也關乎音樂功能的實現。

其次,雅樂在形式上,必須包括歌舞。載歌載舞,才能成為樂,否則只是曲,或稱樂曲。 《秋禮 · 大典之樂》在創作中,考慮了如何加入舞蹈,但是目前只有一套曲(仍在創作中),還沒有相應的舞蹈,所以還不是一套完整的樂。

不過,在國家大典上,不能從始至終都是歌舞。一套典禮中,總會進行一些活動,如:進場、退 場、祭祀、宣告等等。這些活動,都是需要音樂配合的。所以,一套完整的「樂」,不見得每一首曲都有舞蹈,但是每一首曲都有與之配合的活動——舞蹈則是這些活動中的一部分,也具備著不同的典禮功能。

此外,雅樂在樂曲形式上,還要講究配器。在宏大的場合中演奏,必然要考慮音樂的氣勢、以及音量。現代雖然有了電子擴音設備,可以把細小的絲弦聲音擴大至震撼全場,但是音樂的氣勢,不是靠一、兩件樂器來實現的。八音齊鳴,才能做出莊重、宏大的音樂。

配器,就要考慮音色的齊備、以及音色的搭配與交響。

《秋禮 · 大典之樂》的當前版本,在配器上也達不到雅樂的要求。因為我手裡的樂器有限,僅靠古琴的不同音色來代替鐘磬,靠手鼓和銅鈴來完成打擊樂部分,這很難展現出雅樂應有的輝煌。以後也許可以重新配器,但就當前版本而言,《秋禮 · 大典之樂》尚不是一套完整的雅樂。

但是,把這套音樂稱為典禮樂(曲),我覺得是合宜的。因為典禮不必是國家大典,規模也有大小之分。如果是一場小型慶典、或室內慶典,這套音樂以當前的形式,是可以勝任的。

因為創作這套樂曲的初衷之一,是探討現代音樂如何走回傳統,所以在整個創作過程中,我對傳統音樂的風格及審美,做了很多探索。隨後發現,傳統雅樂可以蛻變為現代雅樂,繼續起到音樂的教化作用,並以其「中、正、平、和」的特點、及其節制的表達方式,為各種現代俗樂重新樹立規範。

這種樹立規範,並非要把所有的俗樂都規範成雅樂,而是以雅樂標準為核心,建立一個合理的範圍。譬如「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允許更樂、更哀,但到了一定程度,總要有個節制。如果一種音樂過度的煽情、甚至追求無度的宣洩情感,那對於人體、對於社會,都是有害的——在我看來,此種音樂最好還是不要存在。

對現代雅樂而言,「中、正、平、和」,既體現在音樂的形式中,也體現在音樂的內涵中。下面會從形式上分開探討,再引申到內涵。

雅樂之「中」

雅樂之「中」,關乎音域之取中。

我覺得,一隻下徵調的管樂器,取低音5至高音1,為其音域之「中」,這是比較合宜的。超過這個音域,樂器的音色會逐漸失去特性,趨於尖銳。

對於一首樂曲而言,主旋律的音階跨度,如果從黃鐘開始,那麼至清林鐘,這樣比較合乎「中」, 一共是一個八度加一個五度。現代音樂用到了非常豐富的和聲,在這種情況下,非主旋律的聲部,可以用到更低或更高的八度。但是,這些非主旋律的聲部不可喧賓奪主。

由於雅樂速度很慢,其主旋律往往用管樂器來演奏,因為管樂器的發聲可以持久穩定。敲擊樂和彈撥樂往往是伴奏。因為敲擊樂和彈撥樂,音量都是一響之後迅速減弱,所以這些樂聲適合作為點綴,其音域即使超出主旋律的音域,也不會對主旋律造成衝擊。

不過,任何規則,有「正」就有「變」。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突破上述限制。比如,在主旋律中可以用到清南呂來標示高潮,但是必須要慎重。如果無節制的打破規範,就耽於「淫」了。

試想,如果清南呂被過度使用,那便不足以標示樂曲高潮了。這種情況下,就不得不用更高的清應鐘。如果不節制的話,當清應鐘也用濫了,就不得不繼續使用更高的聲。

但樂器不斷追求更高聲時,一方面,音色可能越高越不佳,另一方面,當樂器不斷追求更高聲時,其所描述的人類情感、理念或故事,並不會因此而更深刻或更強烈,只是表達上越來越無度了。這有點像中共文藝作品的某些表達方式:不斷的強調,當用盡了詞彙去描述一件小事之後,碰到大一點的事,就只能想盡辦法更強烈的去表達。

如果看到中共的一些影視作品,尤其是上世紀所謂的那些「主旋律」作品,可能會發現:台詞句句強調,語氣字字加重。等到了真正的重點內容時,沒辦法用語言來更加強調了,就咬牙瞪眼、點頭甩手,用強烈的表情和動作來繼續強調,或者把聲調提到更高、想盡辦法更加極端的表達......

對於音樂而言,要避免陷入這種境地,就需要有所節制。以「取中」的原則劃定音域使用範圍, 在限定範圍內,分出情感表達的強烈或淡泊。如果有真正需要更加強調的內容時,允許突破規則。這樣,音高並不會升至極高,但聽眾已經能分出音樂表達的強烈了。

對於一隻下徵調的管樂器(管子除外),其音色較好的音域可以達到兩個八度(基音八度和第一 泛音八度)。那麼以一個八度加一個五度為「中」,實際上是為突破規則留出了餘地。這樣的話, 無論音樂之「正」、「變」,均不失其「中」。而管子的基音本身就有一個八度加一個五度,這個範圍也正是它音色最好的部分。

現代音樂有時會採用多聲部管樂。多聲部如果都限制在一個八度加一個五度之內,有時很難 ,也會局限多聲部的表現能力。現代音樂已經變得比古代複雜了,這種情況下,可以為管樂聲部再拓展一個八度,即:多聲部管樂的音域,允許達到兩個八度加一個五度。但是,對於合奏中任何一隻單一的樂器,其使用音域仍然是以一個八度加一個五度為「中」。

《力行之章》採用了C調曲笛和F調簫做主樂器。其總音域限制在了兩個八度之內。但是,由於表達需要,F調簫承擔了兩個角色,一個是和聲,一個是在第二段以曲笛音域奏主旋律,這導致F調本身就用到了兩個八度。這不是打破規則,而是缺乏樂器的變通之術。為了彌補簫在高音區的音色不足,我在第二段用塤微微的補充了低八度旋律,把塤簫共同作為了一件樂器。從第三段開始,塤才作為一件獨立樂器來使用。

現代雅樂,也可以使用更低的聲部,比如古琴,其散音最低可以達到C2。作為整部樂曲的打底與鋪墊,是沒問題的。但是多聲部管樂的音域,無論從黃鐘或太簇起,一般就以兩個八度加一個五度為限,不宜再高了。

雅樂之「正」

雅樂之「正」,一方面是頻率之正,另一方面是內涵之正。而內涵之正也決定了音樂的表現形式之正。 頻率之正,在於準確的定黃鐘。定下黃鐘之後,嚴格的按照三分損益法生律。

由於雅樂的主要作用之一,是教化人心。要教化人心,首先要感動人。但是,雅樂對於情緒的表達又是節制的。節制的情感如何能感動人呢?當然,如果人心很靜的話,就能體察出細微的變化,用很細膩的表達就可以感動人。但是,如果人心不靜呢?

如果頻率正,就可以與人體或空間有更大的共振,從而直接從陰陽五行的層面,對人體或空間產生影響。人體的五行直接影響人的情志,當五行得到調節之時,人的情志就會得到調整。

所以,雅樂對人的感動,不體現在煽情,而是直接從物理層面帶動人體變化。通過頻率的共振共鳴,以有節制的音樂表達,使人感悟到「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由此體會到自我約束與守禮。

雅樂內涵之正,就基於這種「節制」。因為雅樂的作用,一方面是教化人心,另一方面是正禮制、 明秩序。秩序的建立,必然基於個體的自我約束、守禮守節。

所以,頻率之正、內涵之正,這兩者是雅樂實現其音樂功能的兩層保障。

 說到內涵,就是音樂要表達什麼。雅樂必然不會用來表達偏激的見解、不會用來否定秩序,會著眼於全局、而非強調片面。內涵之正,就決定了一部成熟的雅樂,其曲風、技巧、表現形式都是正的。

雅樂之「平」

一部雅樂,旋律不需要大起大落,也不可大悲大喜。其節奏要莊重,不可輕浮。音樂要引導聽眾的內心趨於平靜,並在此基礎上感受到有節制的情感。以這種有節制的情感,使聽眾體驗到莊嚴、肅穆、洪大的境界。這樣的音樂,才可稱為典雅,才能使人明白要守禮與謙卑。

「平」不等於「淡」。其實「淡」也不等於「無味」。我覺得,一部好的雅樂,可以有平淡之風,但是細聽之下,穆在其中。

何為「穆」?從造字來看,我的理解是:華彩內蘊,質貞而文實兼備。

做到了這一點,那麼樂曲無論或平或淡,都會成為內涵洪大之徵,絕不會落於「無味」。怎麼做到這一點呢?我覺得,對於現代雅樂而言,要靠和聲及配器的細膩配合、以及音樂的動靜和留白來實現——有了這些內蘊,可以充實旋律之「平」。

要做到這一點,還必須對音樂的內涵有豐富的理解。只有具備了豐富的人生經歷,洞徹了世間種種,才能平淡的看待一切,但卻能體察出毫末之中的種種微妙。把這些經驗應用到作曲中, 才能使音樂平淡不失天真,而且滋味深長。

《力行之章》屬於「平」之變體。因為力行之章表現的內容,一方面是人,另一方面是生存環境 ——既包括生存環境帶給人的艱辛,也包括人面對艱辛時的內省與保持達觀。所以這首曲子並不完全平和,而是在矛盾的交互中有一點點激昂。

不過,這樣的安排,其實是用另外一種形式來展現平和。譬如「路遙知馬力、板蕩識誠臣」,寫「路遙、板蕩」,是為了通過對比來襯托「馬力、誠臣」。

即使如此,這首曲子對於環境的艱辛,也是點到為止。很多時候並不是直接去描寫環境,而是通過描寫人在努力的保持達觀,暗示了環境給人的壓力。

這可以說是作曲中的寫意或留白。只寫人的積極,把客觀困難留白。但是稍有生活經驗的聽眾就能理解到:要這麼努力的保持達觀,必然是存在生活困境的。

這樣的寫法,使得樂曲在表現形式上,仍然是節制的,沒有脫離雅樂的要求。

雅樂之「和」

雅樂之「和」,主要是寫作時的態度與寫法。 音樂旋律的各部分要相應,各聲部和聲要和諧,不宜刻意突出矛盾或製造矛盾。音樂中的偶爾衝突,是為了鋪墊隨後的和諧。 「和諧」意味著所有音樂元素要主動的配合與協調,從而達到整體圓滿——這既包括過程、也包括結果。 這樣的音樂,會使人平和寧靜,增強理性,使神智清醒,使內心充實。這對聽眾的人生態度與追求,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這也限定了音樂的主題與內涵——必然是正大光明的。因為這種寫作態度與手法,只適用於這樣的主題與內涵。

此外,從陰陽五行角度來看,只有純八度和純五度是和諧的。五度相生律的大三度一般屬於五行弱相生,小三度普遍屬於五行弱相剋。相生從弱,就是沒那麼和諧了,至於相剋,也不那麼和諧。

從這個角度看,真正「和暢」的雅樂,應以使用純八度和純五度和聲為主——《明心之章》和《宣德之章》就是本著這個原則來寫的。

但是,和諧與否,在音程變化中,並沒有一個絕對的界限,而是從和諧至不和諧的一個漸變的過程。具體怎麼應用,視乎樂曲的內涵和表達需要。在《力行之章》中,我謹慎的使用到了大三度和小三度。

由於《力行之章》從內涵來看,也屬於雅樂風格之變體,所以在寫法上也能突破規範,並用到更多的和聲形式。這體現了樂曲形式與內涵的統一。

結語

以上是我對雅樂風格的一些思考和體會。

要為雅樂風格重新建立規範,這是一個很大的話題,並非這一篇隨筆所能講完的。這篇文章的作用,更多只是拋磚引玉而已,再加上我的水平有限,所以本文僅能供同修或專業人士參考與批判。不當之處,懇請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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