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02月07日】
我是2001年10月底得法的,到現在已有五個寒暑了。我的腳在約二年前象是得了常人所謂的香港腳,難忍其癢的時候,我抓癢都會抓到皮破流血,走路一拐一拐的,連家人都看得出來我的腳有問題,但我不想讓家人叫我去看病,所以一直不說。家人也明白,看到了也不說什麼。
那時,不論做什麼事情,學法也好,煉功也好,發正念也好,講清真象也好,做什麼事情都是為了這腳怎麼樣會好,其實已經象常人想治病一樣,甚至為了自己的名而又死不承認,在這一點上,很明顯的落到常人的層次上去了。也就是象《轉法輪》中說的:「……他嘴上說放下了,他其實根本放不下……」我看到這種現象是不對的,痛定思痛後,我靜下心來讀《轉法輪》,一句一句慢慢的讀,讓每個字都能讀進我的心裡去。我看到一段話:「要想好病、祛難、消業,這些人必須得修煉,返本歸真,這是在各種修煉中都是這樣看的。」
我理解到師尊不是來治病的,「你一提『病』這個字,我就不願聽。」(《轉法輪》)我轉念一想:「我是為了治病來的,為了一顆私心,不是為了大法,這豈不是糟蹋大法嗎?想治病,這能算是修煉嗎?」就這麼一想,我馬上把心擺正。
「……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這樣存在的。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遭罪就是在還業債,所以,誰也不能夠隨便改動它,改動了就等於欠債可以不還;也不能夠隨便任意去做,否則,就等於在做壞事。」 (《轉法輪》)我把它當成是病,就是把自己混同於常人了,混同常人就得償還業債,那病當然就不會好。說白了,這病是自己求來的。
師尊把我從地獄中撈上來,我還把自己混同常人,怕是病、想治病,病怎麼會好呢?這樣怎麼能「證實大法」呢?做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一思一念不是為了大法,而是為了自己,怎麼能行呢?
想到這裡,我心中豁然開朗,感謝師尊點悟我這些道理。
文中所談層次有限,請同修慈悲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