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點滴

香港學員


【正見網1999年12月12日】

本人一家都是香港法輪大法修煉者,有幸得遇李洪志老師傳授我們宇宙大法,並且告訴我們做人的真理,使我們身心受益。同時在學習《轉法輪》和修煉過程中漸漸地明白了人生的可貴不在於能有多少名、利,過得如何舒服,因為那些都是「生帶不來,死帶不去」的東西。而最珍貴的是使我們能夠得法修煉上去,得成正果。 下面談談自己幾年來的修煉心得與切身體會:

第一點:老師給予我們的修煉「環境」對我們修煉弟子提高的重要性

李洪志老師在《精進要旨》書中〈環境〉那篇講到: 「我給大法弟子留下的修煉形式是要弟子們能夠真正提高上來的保障,如我叫你們到公園裡面大家集體煉功形成一個環境,這個環境是改變人表面的最好辦法。大法弟子在這個環境中所形成的高境界的行為,包括一言一行能使人認識到自己的不足,能使人找到差距,能感動人,能融煉人的行為,能使人提高得更快,……。」

早在一九九四年,我從太太那聽到了李老師傳出一種 「法輪功」,還有做好人的道理,我也很喜歡,所以就跟著太太煉起來了。開始的時候以為像其他氣功一樣,只要煉煉動作就可以了。所以那時只注重怎麼煉,沒有注意怎麼修,而且受自己的業力干擾,一讀書就打瞌睡,而太太讀書給我聽我很快便睡著了,所以那段時間變化不大。就像老師講得那樣,「中士聞道」,在家裡煉也行,不煉也行,對常人的東西很執著。由於一直在家煉,未能走出家庭的那個安逸環境,在心性上是一個常人,老用滑下來的道德標準要求自己。沒有集體修煉、共同提高的環境,不懂精進,所以老師兩次來香港我們都不知道,這可是一個極大的教訓。

直到一九九七年七月找到了沙田煉功點,每星期一、四晚上出來和大家一齊學法交流,這才真真正正進入到修煉的狀態,同時體會到老師安排的集體讀書學法、修煉的環境對每個修煉者的重要性!在共同學法交流、集體煉功的環境中,可以看到大法學員身上存在著好的行為,從中找出自己的差距,使自己真正地得到提高,從道德滑下來的人群中走出來。有一種「方從迷中醒」的感覺。

所以我很珍惜李老師給予我們修煉大法的「環境」。特別在當前大陸已經沒有這樣的修煉環境下,我們更加覺得這個「環境」的可貴!這就是為甚麼有那麼多大法弟子要走出來維護老師、維護老師給予我們的大法以及老師給予我們修煉環境的原因之一。

第二點:護法和圓融法同樣重要,缺一不可

在國內由於給學員修煉的環境被取締,導人向善、能救渡我們的大法被定為非法的甚至被定為邪的,出來救渡眾生的師父遭受誣陷,我們千百萬在大法修煉中獲得新生的弟子能不痛心嗎?他們之中很多原來是有病的,被醫院定為不治的,甚至於醫院判了死刑的,經過修煉後不但病好了,而且在人生中看到了光明,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心性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從生活悲觀到變成生命有意義,這都是老師和大法給予的!叫他們放棄大法就等於叫他們準備下地獄一樣,他們願意回到從前的痛苦和迷茫之中嗎?當然不會。所以,不管是抓他們、打他們,他們都不會放棄這給予他們新生的大法。不管是罵他們、判他們罪,他們都不讓師父受到陷害,「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此乃大威至也。」令我們生起崇敬之心。他們在監獄裡表現出大忍之心,在做好人,讓那裡的犯人也感受到法輪大法的宏大,「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在這期間,有些弟子沒有站出來,他們只是默默的干好自己的工作,用自己的行動去證實大法是好的,讓人看看學法輪功的是好人。在住房改革以後將不再有房分的情況下,我們有位修煉者兩次可以分到房子,領導問他能否讓給那最需要房子的人?第一次讓出去了;到第二次單位領導也不好意思,說要這樣你兒子可沒有這個機會了,這個學員說我是修煉了法輪大法才能這樣做。有一位局級幹部的女兒找到他補習升學的課程,別人都收費,大家都知道他是煉法輪功的,他不收,那女兒對父母親說,只有他是真心替她補習的。這不也是維護大法的一種表現嗎? 還有很多弟子,他們到北京不為別的,純純淨淨一下車就直奔上訪處,按師父〈同化〉中的話,做到「真善忍存」,令我們佩服。

這些許多的事跡讓我們看到這個師父給我們的「法」很大,不同層次有不同的法,都需要我們千萬弟子去維護它,去圓融它!

第三點:修煉與吃藥的區別

說到我們尋找「氣功」的原因,這是因為女兒小時身體多病,經常光顧醫院,動不動就吃藥,弄得身體很差。生冷不能吃,汽水、雪糕、糖果不能吃。為了增強她的體質,曾經參加過廣州氣功研究會舉辦的其他氣功學習班,也讓女兒接受氣功治病,但效果不好,不了了之。後來看了李老師《轉法輪》一書才明白人為甚麼有病?原來是人自己的業力所致,以及醫院治病和氣功治病的分別等等。

女兒因為當時年齡還小,聽李老師講課未明白(國語),只是做做動作,我們也沒有對她作甚麼要求,有病難受(過敏性哮喘)照常看醫生。九七年前,她是醫院的常客,經常要看急診:沙田威爾斯、廣華醫院去過多次,還住過醫院兩次。家裡常備有幾劑中藥──這並不是外間傳言「煉法輪功不讓吃藥」。因為現在有些人還是一邊煉功一邊吃藥的。只有看了《轉法輪》,明白人為甚麼有病──那是人自己的業力所致時,你才可以決定吃不吃藥的問題。從九七年的一天開始,女兒晚上睡覺前要求媽媽讀《轉法輪》給她聽,慢慢地知道了一些法理,當「病」再來時,便可以嘗試用修煉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了。九七年十一月十日晚上,女兒氣喘得很利害,受不住,像以往一樣到沙田威爾斯醫院看急診,吸氧氣,但回到家後仍然很難受;天快亮了,這天是香港學員集體在九龍公園大煉功的日子,是繼續去看急診還是去參加大煉功呢?思想在鬥爭著,也怕帶著病容影響大法形像。後來還是決定出去參加集體煉功,大家知道這是「消業」,都鼓勵她,果然煉功後便基本沒事了。雖然晚上仍然很辛苦,但終於能挺過去了。自那以後,兩年來都不用再看醫生了,期間出現「消業」也能過去,身體比以前好多了,甚麼東西都可吃了。這就是修煉與吃藥的區別了。另外還要看自己能否承受「消業」時所出現的痛苦。像我姐姐有病做手術、然後化療,好像把病治好了。還結了婚,但五年後病發死了,所以靠藥物治療始終治不了病的根源。只有通過修煉、吃苦,把造成有病的「業力」消掉了,才能達到真正的祛病。

以上是自己幾年來的一點體會,在很多地方還存在執著心,仍需不斷努力。最後,以李老師的一首詩〈自修〉給已得法和未得法的人分享:「大法弘揚 幾人能得 世間繁事重重 百忙之閒可自修 他日煙雲一過 方知真道已得 」。

謝謝!

(1999年12月香港法會學員修煉心得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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