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7年02月05日】
明朝人況鍾任蘇州知府時,一次府衙大火,文卷全成了灰燼,遺火的是一個小官吏。
火熄滅後,況鍾坐在瓦礫場上,將小吏呼來痛打一百杖,讓他回家。自己急忙草擬奏章,一力歸罪自己,也不提那個小吏的名字。開始小吏覺得自己要被處死了,況鍾嘆氣說:「這本來就是知府的事,你一個小吏如何能擔當得起?」奏上,況鐘被朝廷停了俸祿。
況鍾在蘇州呆了十年,因為老百姓不讓他走。
堯遇到犯罪的人,都會痛哭,覺得是自己沒做好;子路聽到指責的話,就會高興,認為可以提高――中國傳統文化下的人都是這樣。看看當今的中共官員,遇到問題就向外推,餓死幾千萬人說是天災,犯了罪不承認。可見黨文化和傳統文化的根本區別。
(《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