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8年04月20日】
首先要明白髮正念的目地是為了救度眾生。是在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是圓容正法需要、落實救度眾生的體現。表現在人這一面則是惡人背後的邪惡因素被清除後其停止了行惡、常人背後的邪惡因素被清除後能夠主動接受真相,以至人世間迫害停止,所有世人都有機會得到大法的救度。
其次要明白什麼是邪惡。我悟到干擾和破壞正法的一切生命和因素都是邪惡,因為干擾和破壞正法的罪是最大的、是其生命本身永遠無法還的清的、是在與法為敵、和法對著幹;同時其干擾和破壞如不清除,毀掉的將是更多的眾生。由此我悟到在對邪惡的認定上,舊勢力和大法有著根本不同的認識:舊勢力把它們看不上、它們認為要淘汰的生命視為「邪惡」,因為它們認為這些生命在宇宙歷史中積存的業力太多,清除了方可淨化宇宙,使宇宙走向新生。它們認識不到「末劫」的根本原因是舊法變異和不健全所致,如果不正其法,僅按照其認識去「淨化宇宙」,宇宙還會再次走向壞滅,這樣的「淨化宇宙」和「救度眾生」從根本上還達不到「淨化」和「救度」的目地(壞滅規律沒變);而且這次末劫是成住壞滅理、是整個宇宙最後的末劫,即使按照舊勢力的認識去「淨化宇宙」也是身在劫中、難逃此劫。從這個角度上看,正法的洪大涵蓋一切,是從根本上救度所有的同時賜予其不滅的新生,是最大的慈悲和救度。這樣看正法的目地就和舊勢力安排有著根本的不同,而且正法遠遠超越了舊勢力及舊宇宙一切生命的智慧所及。我理解正法是在拯救舊法及舊法理裡邊的一切眾生,同時給其補充最好的,使其走向圓容。我悟到這也是在改字中將「目的」改為「目地」的意義所在。要給每個眾生新生的機會,就不能以其歷史上的業力大小為標準,而只能以其對正法的態度為準。
正是由於對正法的認識不同,產生對邪惡的界定必然不同。站在正法的角度看,任何生命不管其歷史上造下的罪業有多大,只要不干擾正法,就不能說其是邪惡。因為他(她)們沒有反對正法,在正法造就的宇宙中就會有他(她)們相應的生存空間,這也是法的無漏和博大的體現。我理解一切應該以法為準。
分清邪惡對發正念十分必要,要認識到干擾和破壞正法的一切生命和因素應該立即被清除,因為是它在阻礙正法和救度眾生,這是站在法上認識。如果用個人的觀念認識,有很多邪惡可能被「保留」而得不到清除,從而縱容其繼續進行破壞干擾,這時的「正念」還不是真正的「正念」,是自己不同層次的「觀念」,因為它不來源於法。
第三對罪業的認識也要清楚。不能用宗教中、觀念中形成的認識去理解,這樣會曲解法。我理解干擾破壞法的一切思想和行為都是在對正法犯罪,對大法犯罪的不可能進入新宇宙,就像舊勢力為甚麼會解體一樣,因為其犯下了干擾正法的罪,其罪業使其不能留存。站到正法角度認識罪,有利於我們清除一切干擾和破壞因素。我理解歷史積存下的罪業「再大亦小」,而干擾破壞正法(包括利用業大之生命對正法犯罪)才是真正的大罪。師父在《二零零四年復活節紐約法會講法》中講到 「舊勢力與對大法不能夠正確認識的生命,統統都算上,有一點對大法干擾與不敬的都會成為它們留不下的原因,最後那些高層舊的因素是要把眾多的它們不想要的生命都處理掉,所以它們就放縱引導眾多生命對正法起干擾作用。」因此我悟到,任何一個生命歷史上不管其罪業如何大都不是其留不下來的原因,而干擾正法才是真正的罪不容恕,才是真正的欺天大罪。因此從對法犯罪的角度也很容易分清什麼才是邪惡,才是正法中必須立即清除的;什麼生命還應該再給其機會。
第四要知道什麼才是正念。我理解正念是心性的見證。「心性多高功多高」(《轉法輪》)。心性同化於法時,正念就是法的威力在展現。因為他和宇宙特性是同化的,因此要加強正念必須多學法、學好法,認識在不斷歸真的過程中,心性越來越高,正念就越來越強,正念場也越來越大,你走過的、摸過的、心性認識到的範圍內的一切都在隨著你的正念而歸正。
心性到位時,清除邪惡、終止迫害就在一瞬間!
偏頗不正之處,望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