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8年11月24日】
最近在修煉中對於如何衡量自己有了一點認識,是自己在目前這一層次中所悟到的,如有不當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我們都知道修煉者應該時時處處都用宇宙特性來衡量來要求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是如此。那麼我是這樣理解的,做事前首先要想想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否符合法的標準,是否符合正法理,是否屬於正道,比如說謊、殺生、利益心、不修口、妒忌、色慾、自私、懶惰等等都不是正道,不是正法理,不符合法的標準,是不被法所承認的,當然就不是正確的事情了,就不能去做,不能去承認。同時還應想到自己做的事情,動的念,說的話是否是為了別人,為了眾生,為了圓容大法、證實大法,還是為了自己,有為私的目地,滿足自己的什麼而做的,因為法要求我們做到的是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
作為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如果不是為了圓容大法和證實大法,其實是可做可不做的,我們做什麼都要以法為大,把法擺在第一位,是法需要的就要無條件去做,這樣的基點就是最純正的。我們學好法,發正念其實都是為了更好的救度眾生,完成使命和誓約。
如果我們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做的,所說的,所想的事情是符合標準的,目地是純正的,為他的,那麼我們就堅定的去做,按照標準做到底。堅守標準正道就是自己目前悟到關於忍的一層內涵,師父說「做到是修」,只有真正按照不同層次法對我們的標準要求做到了才是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