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輔相成的「禮」「樂」「舞」

默想


【正見網2009年03月13日】

歌、樂、舞緊密結合的表演活動是人類最早創作與運用的藝術體裁之一。夏朝時的人們是相信神靈的,因此國家無論大事小情,都要占卜問卦,進行祭祀活動,是故當時的舞蹈多在祭祀和慶功時表演。

禮樂制度的確立

周武王在公元前1046年,一舉滅商後,建立了周朝。讓周公旦“制禮作樂”,“禮”指祭祀、朝饗等儀式,“樂”指伴隨“禮”進行的樂舞,不僅將遠古至殷商的禮樂加以匯集、整理和發展,形成系統化的典章制度和行為規範,而且注入“德”的因素,賦予禮樂以豐富的人文色彩,使其具有道德倫理的深刻內涵。周代的禮樂制度有兩條基本內容,一是規定等級,二是規定伴隨禮的樂舞,基本都得是雅樂、美舞,其特徵就是優雅、肅穆、崇高。

根據周代禮樂制,不同場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但禮儀有別,所用的音樂也不一樣,所用樂器也不同,等級十分森嚴。周代將樂舞,廣泛的運用於巫禮、祭祀、驅疫、教育、宴饗等等場合。各種不同等級的人,用不同規模的樂舞,等級嚴明,不容僭越。而當時的宮廷舞開始在殷商樂舞的基礎上,在“以德配天”的觀念下,將其向禮儀性質上擴展延伸,而淡化了它的娛樂作用。因此歷朝歷代迄至今日,樂舞作為祭儀的部分始終不變。

孔子更是致力傳播了以儒家思想為重心的古代禮樂文化,著力彰顯禮樂作用的精髓,強調禮樂文化中的人倫道德、行為規範的教化和治世之功。認為“樂”的社會作用重在和諧,有秩序的協調世間萬事萬物有形無形的綱紀,使人們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各展所長而和睦共存。

《詩經國風》的記載

一、簡兮簡兮(簡,習也。),方將萬舞;日之方中,在前上處。
【一回演習,又一回演習,他將參加宗廟的樂舞。當太陽升上高空,他站在前列的上方。】

二、碩人俁俁(俁音語。容貌盛美之狀。),公庭萬舞;有力如虎,執轡如組。
【他長得魁梧出眾,在廟庭舞態從容。忽然間,他像老虎一般有力,把馬韁繩像絲帶一般弄。】

三、左手執會(音岳),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錫爵。
【左手拿管會吹,右手高舉野雉的長尾。這時他塗上了胭脂越發的美,衛公說:“賞酒一杯”。】

四、山有榛,隰(音席)有苓;雲誰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高山有榛,卑地出苓;我想的是誰?西方的美人。那美人呀!西方的人兒呀!】
按:這一節為舞蹈時用的歌詞。

這是經過孔子整理的《詩經.邶風》裡,讚美某善舞者之歌的“簡兮”。從中我們可以得知這人參加宗廟祭典舞,不僅得手中拿物跳,還要會擺弄各類樂器,真不簡單哪。怪不得第一節首句,就是“簡兮簡兮”,要不厭其煩的習舞又演練呢!

 

 

“禮”與樂舞的結合

仔細研究周公所制定的這一整套形式豐富,內容充實的禮樂制度,其中又以“六舞”和“六小舞”為此一制度的重要支柱。“六舞”主要用於周代宮廷祭祀禮儀表演的,場面隆重、人數眾多,天子用八佾(六十四人的舞陣)的規格標準。六部樂舞的大部分,由所傳周朝以前各代的代表性樂舞,如黃帝的《雲門》、堯的《咸池》、舜的《簫韶》、禹的《大夏》、殷的《大濩》和周的《大武》等整理增刪而成,所以又叫“六代之舞”。

“六小舞”則是用於教育貴族子弟(即“國子”,當時只有貴族子弟才有受教育的權利。)的樂舞教材,有時也用於某些祭祀場合。周代樂師的職責,根據《周禮·地官》記載:“樂師掌管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指年幼時學習的舞蹈)。”多大年齡學什麼舞,什麼身分學什麼舞,何人負責教授,何時組織會考,對不用功者如何笞罰,對成績優異者怎樣任官封爵等等,都有細微嚴密的規定。

六小舞有《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和《人舞》。大都是古代民間舞,也就意味著這些是中國最古老的舞蹈教材了。通過學習六小舞,使這些貴族子弟稍長即可繼續習演所謂的“六舞”(“六代之舞”)。總之,只要音律和諧,舞蹈應節,就可以用來祭祀天地、神靈、地祗,這樣邦國和睦,萬民和諧,賓客安撫,遠人臣服,萬物興盛而天下太平。

由此看來,不管多少樂舞、節慶,不管多少祭典、禮儀,全都是依“禮”而制、依“禮”而舞、依“禮”而祭、依“禮”而行的,一切都以“禮”為依歸。它是中國固有文化中,影響最深遠,也最重要的一環。舉凡傳統的道德觀念、中庸思想、個人生活行為規範、群眾社會秩序,……等,也就是所謂修己治人的基本原則,通通都歸屬於“禮”的範疇。

“禮”“樂”“舞”相輔相成

根據史料,我們知道先秦之前的春秋戰國時代,每個宗室、諸侯各有受封的領地,各自管理,各自為政,只是定期朝見周天子而已。雖然這個小的“家天下”各行其事、各依其理,但都以周公所制定的禮樂制度為藍本,為參照的主軸,所以幾乎是大同小異。

這樣一來,這些世襲的君主,自幼就在“以德為本”的禮樂環境中學習、歌詠、舞蹈,參與一切,當然繼位視事之後,大多數都能以以德服人、以樂調和、以舞敬天、以身作則,百姓自然仿效因而德被四方,所以最終天下大治,民心安定而國勢日強。這就呈現出一種由點(君主),到線(家族、群臣),再擴而大之到面(全國),環環相扣的連鎖效應。這也是“禮”、“樂”、“舞”緊密結合,相輔相成的巨大功效。我想這就是周公“制禮作樂”的本意與智慧,很輕鬆的既修了己又治了人。上上下下全在道德規範、心法約束中,適度的樂,適度的舞,適度的歌詠而抒發感情和諧相處。

當然啦,如何做到適度,那就得靠國君的運用之妙,存乎一心了。如果樂非其時,甚至以禍為樂,就會反樂為禍。周惠王三年,惠王被三位大夫驅逐出境流亡在鄭國。而被擁立的子頹,視三位大夫為貴客,飲酒享樂,招待他們觀賞“六代樂舞”。鄭厲公有這麼一段話:“我聽說,司寇行刑,處決死囚的時候,國君就不聽音樂不看舞蹈了,因為那是自己教化不力而使人作惡致死,就該痛心疾首的反躬自省才是,更何況是自家的禍事呢?這不就是幸災樂禍嗎?如今還這樣的歌舞不息,這是以自己的災禍為樂呀!想想看吧,臨禍忘憂,叫做樂禍,禍必及之!”(見《國語.周語上》“鄭厲公與虢叔殺子頹納惠王”)

由此看來,從小就在禮樂教化當中,耳濡目染、潛移默化的人,一旦當上國君較能得心應手的治理國事。可見周公這個結合道德、心法與歌舞活動的禮樂制度,陶冶面之廣以及薰陶作用之巨大了!因此也就留芳千古,為後世人所稱頌。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今日神州

神傳文化網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