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中共死刑車與活摘器官

唐恩


【正見網2009年03月31日】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中共自三年前開始用高科技死刑執行車來執行死刑,但在舉辦北京奧運前刻意保持低調以免引發國際爭議,這種已遍布中國各地的「死亡之車」,外型與一般的警用巡邏車無異,但車廂的內部配備像是醫院的手術室,其恐怖肅殺氣氛,彷佛重現德國納粹政權使用毒氣卡車來屠殺罪犯、精神病患與猶太人的歷史。

《每日郵報》報導指稱,在中共官員眼中,死刑車的最大好處是方便摘取死刑犯器官圖利,包括犯人的眼睛及腎、肝、胰與肺等器官,再火速把器官送到北京、上海與廣州附近的醫院,賣給在醫院裡等候移植的有錢人,或者來自國外的「器官移植觀光客」。

這則報導使筆者聯想到二零零六年七月加拿大公開一份長達四十九頁的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該獨立調查的成員─前亞太司長喬高(David Kigour)和著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es)的喬高表示:「在過去五年內,經過調查,至少有四萬一千五百例器官移植來源不明,很可能是來自法輪功學員。報告給出了三十三種毋庸置疑的證據,中共對這些調查沒有回應,而且他們宣布從二零零七年五月起不允許再進行器官移植交易,這一做法相當於承認了我們的調查。 」

由於證據確鑿,自二零零六年八月起,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曼弗瑞德・諾瓦克教授(Manfred Nowak)和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特派專員阿斯瑪・加罕戈爾(Asma Jahangir)曾多次向「反酷刑委員會」提出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指證。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聯合國更直接要求中共立即組成獨立調查團,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的指控進行調查,並要求對參與迫害的責任人繩之以法。

在江氏集團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的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近年在監獄、勞教所普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抽血等異常體檢,而學員人數卻大量轉移消失,早已啟人疑竇。

明慧網早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報導,大陸一些公安與醫生密謀出售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僅石家莊某中醫院即已分得六個指標。另據瀋陽軍區的知情者披露,當年在中國至少有三十六個類似蘇家屯的集中營。此種天理不容、人神共憤的惡行在二零零零年即已開始,廣泛發生於各地勞教所、監獄、醫院,並於二零零三年左右達到高峰。

近年來中國器官移植的數量大幅飆升,以肝臟移植手術為例,根據中國官方統計,一九九八年之前的八年間全國施行肝臟移植數僅七十八例,到二零零三年,肝移植飆升為三千多例。二零零五年中國進行了近四千例肝移植,一萬例腎移植,卻僅僅不到三百枚腎是來自捐贈者。

中共對外公布的死刑犯每年約有一千八百人,但是自鎮壓法輪功的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間,器官移植卻暴增至六萬例,超過死刑犯人數多達數十倍以上的這些供體從何而來?

二零零五年紐約《時代週刊》一篇報導曾評論中共的勞教所是真正的「法外之地」,有著法律管轄不到的特權與黑暗。聲名狼藉的各教養院、勞教所、看守所、監獄與「法制學校」,其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劣跡,早已廣為人知。令人憂心的是,在高牆之內還暗藏多少像活摘器官、販售牟利並焚屍滅跡的滔天惡行?

《每日郵報》報導提及的死刑執行車,有著機動力強與流動性高的特點,在北京奧運前還會低調以規避關注。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下,長達數年的活摘器官暴行卻被掩蓋至今,犯下此等慘絕人寰罪行的首惡幫凶仍逍遙法外。

古云:「天理昭昭,善惡有報」。二戰後紐倫堡大審,殺人劊子手概都難逃法網。同樣的,對無辜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這批喪心病狂的加害者,最後都將在正義的譴責、審判與嚴懲中償還罪惡。德國納粹集中營打手的下場,也將是那些執行活摘器官者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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