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迫害真相一週回顧(04/10-04/16)



【正見網2009年04月19日】

被迫害致死案例

吉林省永吉縣法輪功學員余國慶被迫害致死

吉林省永吉縣法輪功學員余國慶(女)53歲,中國水利水電第一工程局口前分局辦公室主任(副處級)。2000年去北京證實法,2000年10月被永吉縣「610」(江xx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公安局綁架、非法勞教,送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因身體不好拒收。回家後,永吉縣「610」、公安局不斷騷擾,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2月8日被吉林市公安局綁架、非法判刑8年,2008年5月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把迫害的生命垂危的余國慶保外就醫。余國慶於2009年3月30日離世。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劉曉漫遭迫害離世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劉曉漫,在98年得法,在長春市兒童公園煉功點。99年迫害開始後,她曾經兩次進京上訪,並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和黑嘴子勞教所。在勞教所不配合邪惡,不寫五書,不參加強制勞動,多次被電棍電擊乳房。2004年其父病重彌留之際想見她最後一面,勞教所卻以寫保證書背叛大法為條件相要挾,致使她失去了與老父見面的最後機會,卻被勞教所和不明真相的親人說成是沒有人情味。

2004年非法勞教期滿,邪黨惡徒欲圖把劉曉漫轉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在等待610來人期間,劉曉漫正念闖出勞教所,被迫流離失所。

2007年的一天,劉曉漫又被惡警從家中強行拖去派出所。在邪黨對法輪功學員長期的邪惡迫害下,她的身體每況愈下,身上消瘦見骨,小腹鼓脹,尿液呈赤紅色。2009年3月28日她在家中離世,撇下了八十高齡的老母親和還沒有成家立業的兒子。至今她的老母尚不知情,只被告知:曉漫又被抓進去了。

四川蓬溪縣壯年農民被迫害致死

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大法弟子全學銀,幾次被中共邪黨迫害後,造成肺腐爛,無法從事農活,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含冤去世,年僅三十九歲。

全學銀,男,系蓬溪縣常樂鎮十一村人,於一九九七年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大法遭受邪黨迫害中,他於二零零零年四月毅然去北京證實法,在天安門被惡警劫持押送回蓬溪,被非法判刑一年。在迫害中,他曾幾次絕食抗爭,被惡警強行灌食及施暴。

全學銀於二零零一年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半途中被惡警綁架回蓬溪,非法判刑二年。在迫害期間受盡殘酷折磨。一位強壯的青年被迫害後,回家無法從事農活,身體極度虛弱,靠賣少量豆油、醋為生。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全學銀再次被縣「六一零」及國安大隊惡警入宅抄家,強行綁架入獄,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審訊中,全身被打得傷痕累累。

更為惡毒的是:在臨近刑滿期間,在體內抽血,注射不明毒藥,毒液導致他長期肺部呼吸極端困難,最終成肺腐爛。全學銀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八日含冤去世。

中國大陸大法學員近期遭嚴重迫害案例

哈爾濱大法弟子栗志剛的律師會見受阻並遭到威脅

四月初,被非法拘押在黑龍江哈爾濱市南崗區看守所的大法弟子栗志剛家屬為其聘請了律師,律師要求會見栗志剛,邪惡的國保大隊隊長王立國說,清明節後可以見,可是隨後卻以各種理由推託,至今未能會見。 律師及家屬去找惡人王立國,邪惡王某威脅律師說:「越辯護判得越重,你要小心了……」據悉,栗志剛已被批准逮捕。

武漢市青山區十餘名大法弟子被綁架

2009年4月10日(周五)上午9時左右,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大法弟子到洪山區偽法院(洪山區民族路,中南民族學院對面),為陳曼等三位遭受迫害而開庭的大法弟子發正念,到民族公寓車站剛下車,就被一群蓄謀在此的惡警盤問(有穿警服的,也有很多便衣特務),當即二位大法弟子手提包被抄,其中一人被綁架走。目前已知青山區有十幾位同修被非法綁架,關押在青山鋼花派出所,其它各區同修情況還不清楚。希望武漢大法弟子找出自身有漏之處,發正念清除邪惡的迫害,破除邪惡的陰謀。

北京朱玉菊被關押在行政拘留所已四個月

北京大法弟子朱玉菊,女,30多歲,是鐵道部科學研究院運輸及經濟研究所的技術人員,大約在2008年12月被綁架。據說因為一所大學裡發現了法輪功資料被舉報,而監控錄像顯示朱玉菊曾經去過那裡。 朱玉菊目前被關押在北京市的一個行政拘留所裡,本來說年後放人,後來又說邪黨兩會後放人,但直到現在又沒消息了。小朱的孩子只有3歲多,丈夫一人既要上班,又要操持家務帶孩子,非常困難、度日如年,希望朱玉菊的單位領導站在正義的一邊,幫助營救,也希望正義的人士關注!

黑龍江勃利縣大法弟子王淑梅被秘密判刑七年

黑龍江省勃利縣大法弟子王淑梅2008年8月4日下午在縣畜牧局家屬樓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告發,遭到勃利縣新華派出所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劫持在勃利縣看守所,偽法院非法冤判7年,執法人員自知此判決是違法行為,在非法開庭時只有6人參加,其中5人是法院的,剩下一人是受害者王淑梅本人,也沒敢通知任何家人。

現悲憤的家人已聘請當地律師提出上訴。請看到此消息的所有大法弟子共同發出純淨而堅定的正念:立即無條件釋放大法弟子王淑梅。同時我們也呼籲國內外所有正義和善良的人士伸出援手,與我們共同制止這場對善良的迫害。
 
王淑梅,女,今年41 歲,家住勃利縣通天一林場,以種植大棚蔬菜為生。1997 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患有嚴重的腎炎、腎結石、胃潰瘍、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多種疾病,其中腎炎嚴重,到冬天往哪兒一坐,哪兒都是濕的,因患類風濕性關節炎,所以得等到別人都穿夏裝了她才能脫棉褲。學煉法輪功之後不長時間,這些病都好了,農活非常能幹,家庭和睦,公公、婆婆和他們共同生活。

自從王淑梅被非法迫害之後,所有的農活都落到她丈夫一人身上,70多歲的公公、婆婆整天愁眉不展,以淚洗面,悲痛萬分的兒子及所有的親人都盼著王淑梅早日回家。

王月琴被綁架勞教 家屬呼籲善良人營救

家住河北省石家莊市工農路300號開達小區的大法弟子王月琴,今年39歲,自3月10日被東裡派出所惡警綁架,先被非法拘留半個月,期間惡警不讓家人探視,接著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直接送河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仍然不讓探視,至今音訊全無,生死未知。

據居住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位於河北省女子監獄的後面)附近的農民反映,夜裡經常聽到勞教所和監獄裡面傳來恐怖的慘叫聲,令人毛骨悚然。知情人也證實,河北省女子勞教所惡警為了強制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使用的流氓犯罪手段善良的人們難以想像,體罰、打罵、污辱是家常便飯,甚至把未婚女學員衣服扒光,打得滿臉開花,內衣內褲用剪子剪開,銬在光板床上;多少天不給解烤,並且不讓上廁所,屎尿都拉在褲子裡。有的被逼迫一人干十幾人的活兒;有的被罰站,一名花甲老弟子被罰站48小時,且不許吃喝上廁所,最後昏倒在地。大量學員被打傷身體,毆打、酷刑折磨學員的事件多的無法統計。惡警與惡徒還互相傳授打人、整人的經驗,邪惡至極。

王月琴的親友與家人為此憂心如焚,希望善良的人們對被惡警陷害勞教的王月琴伸出援手!

據石家莊勞教委員會(09)第0054號《勞動教養決定書》所述,王月琴被勞教的所謂原因是在2009年2月10日下午3時許,利用去橋西工商銀行辦事之際,到地下車庫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3月10日9時許,又在隨身包中攜帶「大量」光碟及書籍外出準備散發。

事實是,橋西工商銀行是王月琴所在單位的開戶行,身為會計去銀行辦事理所當然,在銀行大廳留下的來辦事的錄像,怎能憑這個錄像在一個月後抓人?王月琴隨身小包中攜帶的幾張神韻晚會的光碟,是一般人難得一見的世界頂級水平的藝術珍品,而且是弘揚中華文化,她帶在身上打算送給親友欣賞,這又何罪之有?如何就成了勞教一年半的證據?

北京劉育見遭勞教迫害,身體機能衰竭

北京大法弟子劉育見2009年2月28日被劫持至河北高陽勞教所迫害,經歷一個多月的摧殘煎熬,劉育見身體各項機能都近衰竭,因身體狀況惡化,家人近日被勞教所通知接回原籍新疆。

勞教所野蠻灌食致使劉育見上下牙床均鬆動,口腔內壁創傷,咽喉、食道及鼻腔糜爛。每次灌食過程中,劉育見均深受其苦,被折磨的幾度昏迷。據悉,劉育見在高陽勞教所絕食抗議迫害一個多月,其間在高陽縣醫院經受野蠻灌食,其中一次灌食,某醫生經鼻腔連續插管七次,均未成功,後該醫生因劉育見滿臉是血,情景慘烈,下不去手,拒絕繼續協助勞教所灌食。

數次被勞教所野蠻灌食迫害後,身體極度虛弱的劉育見,已不堪承受任何身體上的壓力與創傷,勞教所無奈之下給劉育見連續輸液十六天。

劉育見,男,40歲,原籍新疆,大學本科畢業,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已有十餘年,凡是與他相交的人,都很信任他,是位不可多得的朋友。劉育見與妻子結婚十二年,其中十年是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殘酷迫害時期不斷的分離中度過的,他曾經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得知劉育見2008年12月4日在北京再次被綁架迫害的消息後,他重病在床的母親心痛至極,其父也焦慮擔憂,因為了解邪黨迫害手段的殘酷,全家人都為其日夜揪心。

目前,劉育見已到達原籍新疆,身體狀況尚需觀察。請所有善良之士持續關注河北高陽勞教所接續態度,並將劉育見在新疆的身體及生活狀況及時報導給所有真誠關心的善良之士。

中共教育部文件剝奪大法弟子及子女高考升學權利

中國大陸09年高考在即,教育部各級部門正相繼出台有關高考政策,其中《教育部發布2009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第三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第9條中規定:參加邪教組織的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報名參加高考);各省級部門也出台相關政策,報考軍校及國防生的考生到武裝部、派出所、社區政審時,大法弟子及其子女政審不預通過等等。在當今的中國,教育部各級部門,仍繼續錯誤的把法輪功定作x教組織,以至於在高招政策上繼續剝奪大法弟子及其子女參加高考與讀大學的權利。

部份不明真相人士在與眾多考生和家長公開講座時,也在替有關部門宣傳此政策,毒害不明真相的考生及家長,同時自己也造下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罪。

中國教育部及相關部門至今仍在高考問題上迫害參加高考的大法弟子及其子女,是極其錯誤的。《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第五部份《錄取》的第四款如下:「(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的;……」由於惡黨人員隨意宣稱誰是邪教組織,甚至造假誣衊、誹謗,這種所謂的「招生工作規定」淪為惡黨迫害民眾的工具與罪證。

請關注中國大陸高校拒絕錄取大法小弟子,剝奪他們享受高等教育權利的罪行。建議曾遭受這類迫害的考生和家長寫出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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