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警的轉變

一萍


【正見網2009年07月17日】

當地的看守所有一位女管教,四十多歲,身材稍胖,樣子看起來有點兇悍。一次,一個女號的雜案犯打架,一名身材高大的女犯恃強凌弱,十分霸道。女管教聞訊趕來後,掄起警棍,把逞強的女犯臀部打的淤血,整個呈黑色了,一般的犯人都有點畏懼她。

1999年7.20以後,看守所裡關押著很多法輪功學員,有的是因為去北京替法輪功上訪,有的在家裡無緣無故就給抓起來。

一天,輪到這位女管教值班的時候,她窺探到有名法輪功學員在號房裡看書,大喝一聲,要那名學員把書交出來,那名學員卻把書遞給旁邊一位文弱的年輕學員。女管教帶上四五個彪形大漢闖進號房,勒令年輕學員把書交出來,那位學員死死的護著書不肯交。那幾個大漢用力把學員按著,女管教才終於把書搶到手,但已累的氣喘吁吁了。她很生氣,下令給那位學員戴上手銬和腳鐐。單是腳鐐都是幾十斤重的生鐵,戴上後根本無法行走,上廁所都要別人幫忙提著才行。那位學員開始絕食抗議迫害。快一個星期了,此事驚動了公安局,公安局的政法委書記跑來偷偷的觀察那位學員後,見其態度很堅決,一副誓死抗爭的勢頭,就下令把其手銬和腳鐐給卸了。

一次,當地公安局和派出所的警察怕我又到北京去,因為我曾經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過,就無故將我抓起來,非法拘留後十五天後,又將我關進看守所。當天看守所值班的是名男管教,不方便搜我身,正好這位女管教沒當班,穿著便裝在旁邊,男管教讓她幫忙搜一下我身上。看守所有個規矩,凡是被關押進去的人,必須向崗樓上的武警喊報告,呼某某犯人請求通過。男管教教我喊報告,我說我沒有罪,不是犯人,我抱著被子和行李站在警界線外,一聲不吭。過了好一會兒,男管教催我說快喊吧,這是這兒的規矩。我想一直這樣站著也不是事,就報告說法輪大法弟子要通過。崗樓上的武警說你喊錯了,重新喊。我又喊了兩聲法輪大法弟子要通過,武警還是說不行,他從崗樓的上一層跑到下一層,將頭伸到窗外開導我,說目前你只是嫌疑犯,不是罪犯,喊一下沒事。我站著不出聲。女管教啃著水果,叫我快喊了好進去。我說我都喊了好多聲了,武警不讓我進去。我抱著行李站了很久,天快黑了,要鎖監室的內門了。另一位當班的男管教氣急敗壞的嚇唬我,要怎樣怎樣收拾我,看我還是不喊,就說:算了,進去吧!武警也默許我通過,我才進到鐵門裡。

看守所的伙食極差,簡直比豬狗的食物都不如,每餐一小團飯,頂多只有二兩,所謂的菜就是米湯裡面有兩塊髒兮兮的蘿蔔或者南瓜,見不到一點油星,我常常餓的肚子咕咕叫,那些男犯就更不用說了。為了警示子女將來走正道,女管教特地在打飯的時候把自己的子女帶來,讓他們看蹲監牢的人都吃的啥。那次,我被關了三十多天後給放了。

後來,我又到北京去煉功,又給抓回當地拘留。放出來後不久,惡警就在背地裡將非法判我勞教的通知書弄好之後,將我騙到派出所,然後帶到看守所裡,才偷偷的掏出勞教通知書說對我進行勞教,手段極其卑劣。進到號房後,我借來紙和筆寫申訴書,講訴我修煉法輪功和到北京上訪是合法的,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同時,寫下了我的修煉歷程,通過修煉法輪功,使我變的平和而樂觀,自覺的要求自己時時替他人著想,不斷昇華自己的道德水準,例如我多次在工作崗位撿到別人掉的錢,都原封不動的還與失主等。寫好後,我用一個信封裝著,沒封口,貼上郵票,交給了那位女管教,請她檢查後代我郵寄相關部門。申訴信猶如石沉大海,沒有下落。但是,女管教變了,沒見她打罵過法輪功學員。以前,女號非常難管,女犯打架鬥毆,牢頭欺負弱小的事經常都有。自從大量的法輪功學員關進去以後,她們那高尚的言行使裡面的情況徹底變了,犯人之間和氣了,就連殺人嫌疑犯也沒有了凶戾之氣,讓管教省了不少心,這一切女管教也心知肚明。

在送我去勞教所的那天,押送我的恰好是那位女管教,還有另外一名年輕女警。那天清晨,母親趕到看守所來為我送行,好像被勞教是很丟臉的事,母親有點不好意思的樣子。我當著女管教對母親說,我是您的優秀女兒,您應該為我感到驕傲。女管教驚奇的看著我,沒有吱聲。

當天,一起送勞教的還有兩名男性吸毒犯,被用一隻手銬將倆人銬在一起,但沒有給我戴手銬。中途在餐館吃飯,那兩名勞教犯被叫到另外一張桌子旁坐著,我和那些警察坐一桌。

先將兩名吸毒犯送到勞教所之後,又驅車將我送往女子勞教所。到了勞教所,還沒到上班的時間,我們坐在辦公室外綠地的石凳上休息。女管教掏出勞教判決書放在石桌上,要我在被勞教人一欄簽上自己的姓名。我說我沒有罪,不能簽。她說你不要讓我為難,我也是履行公務。我還是拒絕簽字。她的口氣變的嚴厲起來,說我這一路上是怎樣對你的,沒給你戴手銬,我根本沒把你當犯人看,你也不要讓我為難。我說我不僅僅代表自己,也是法輪功學員展示給世人的形像,我不能有損這個形像,我要是肯認罪的話,還會被送到這兒來嗎?她的口氣軟了下來,跟我說了半天,說你不簽字的話,上邊問起這個人給弄到哪裡去了?讓我怎麼回答。我知道她不是那種邪惡的迫害大法的警察,也是在被動的執行任務,為了不使她為難,我說要簽字可以,但我要在旁邊簽上聲明自己無罪的字,她默許了。我在簽名的那一欄寫下:我無罪,然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到了上班時間,勞教所管理科負責辦手續的警察看到我簽的字,覺的又來了一個頑固不好對付的,就找了個藉口不收我。女管教跟他們說好話,想儘快把事情辦成,又掏出手機來向上司匯報。但是,勞教所的警察死活不肯收我,女管教只好把我帶回去。

在返回去的路上,汽車出了故障,只好找一家修理店維修。女管教和年輕女警及司機聊著天,談論當地公安局的骯髒黑幕,一些下屬為了往上爬,把自己的妻子奉送給上司,搞權色交易,她的口氣很是不屑。我趁機給維修店的老闆娘講真相,她並不排斥大法,只是說現在政府不讓煉了。我說你記住『法輪大法好』就行,以後環境寬鬆了再煉也可以。老闆娘說,你聽那些警察說起他們公安局的事好骯髒。我說就是那些骯髒的人在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在押送我回看守所的那段短暫步行的路上,女管教破例允許我在路旁的雜貨店買了點日用品。

也許這位女管教還有一點做人的道德底線吧,能夠分清好壞善惡,從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身上看到的高尚言行和堅強不屈的精神,觸動了她,她沒有象一些獄警那樣喪心病狂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不久之後,她就從看守所調到了緝毒大隊,不再從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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