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迫害真相一週回顧 (04/09-04/15)



【正見網2010年04月17日】

中國大陸大法學員近期遭迫害致死案例

* 煉法輪功矽肺病痊癒 講真相被迫害致死

四川巴中市張坤陽因在煤礦工作患矽肺病,身體每況愈下,幾年前因修煉法輪功而得以痊癒。可是他因為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的美好而被中共非法判刑,投入獄中折磨。張坤陽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含冤離世,時年五十五歲。

張坤陽,男,巴中市南江縣赤溪鄉人,後遷至該縣長赤鎮居住。張坤陽曾在煤礦井下作業多年,惡劣的生產生活環境使他染上了職業病――矽肺病,二零零四年確診為三期矽肺病,廣元市勞動局定為四五級殘廢。零四年又經歷一場車禍,肩胛骨被撞斷。就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張坤陽開始了法輪功的修煉,身體很快得益康復。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南江縣的警察以縣城出現大量真相資料為藉口,肆意抓捕大法弟子,張坤陽以及該縣的唐玉華、鄢玉明、周雲華、譚君宜等大法弟子被綁架判刑。隨後,張坤陽被劫持到樂山五馬坪監獄遭受非人折磨,強制在污衊大法的「三書」上簽字。
二零零八年回家後,張坤陽經常遭到當地國安、派出所、居委會人員的監視、騷擾,中共人員強迫張坤陽寫所謂的「思想認識」。南江縣國安人員何才國多次要求張坤陽充當特務,監視其他大法弟子,每次都被張坤陽斷然拒絕。當地派出所人員也多次滋擾,不許張坤陽隨意外出。

長期的迫害與騷擾,使不堪承受巨大壓力的親屬也對張坤陽百般苛責,張坤陽矽肺病復發,導致肺氣腫,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在醫院含冤離世。

中國大陸大法學員近期遭嚴重迫害案例

◇湖南耒陽法輪功學員李慧娟女士,四十二歲,因向周圍人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株洲白馬壠女子勞教所。二零一零年中國新年期間,在惡警偽善欺騙下,李慧娟喝了兩杯「牛奶」,馬上意識就不清醒了,記憶力急降,很多事記不起來了。三月十二日,李慧娟因精神失常,回到家中。

◇湖南省婁底市七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彭楚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晚上在雙峰縣杏子鋪鎮發真相資料時,被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下旬被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大隊秘密劫持到常德津市監獄非法關押。三月十四日,常德津市監獄通知家屬說彭楚豪老人出現重病,可至今仍沒放人。獄方將彭楚豪老人強制送入津市監獄醫院繼續迫害。彭楚豪老人抵制迫害,現已被津市監獄折磨的瘦的不象樣了。

◇劉春燕是湖北安陸市法輪功學員,到江蘇南通如皋市開店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如皋市公安局警察以劉春燕用手機發簡訊講真相為由,將她綁架,並將所謂案件移交至如皋檢察院。因訴訟不能成立,案件被打回,但如皋市公安局仍不放人。目前,劉春燕已被迫害致生命危急。

◇蘭州市軍區通訊部隊少校軍官王友江,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被綁架後,未經公開審理,在榆中被秘密非法判刑十年。現在,十年冤獄將滿。監獄警察企圖強迫王友江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王友江矢志不渝。

擔任監獄教導員的惡警肖斌偽善的裝出一副關心的樣子對王友江說;「十年了,我們對你也不錯,你快出去了,你要寫個『三書'。」遭到王友江拒絕後,肖斌凶相畢露,恐嚇王友江說;「不寫,你出去了也要把你送到洗腦班去。」王友江說:「送斷頭台也行,就是不寫『三書』。」

王友江,三十九歲,二零零一年三月,由於被惡人舉報,王友江遭綁架,真相資料點被破壞。十幾萬元的財物被惡警奪走,所有費用均為他的復轉軍人安置費。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被非法判刑關押在蘭州市大砂坪監獄。因長期絕食與各種刑罰折磨,身體極度虛弱,原本風華正茂的王友江,現兩鬢已有白髮。二零零八年八月,監獄又以奧運為藉口迫害獄中大法弟子,王友江兩次被關進小號,一次十五天,並且半年不讓家屬接見。惡警肖斌多年來一直在大砂坪監獄任教導員,參與了對大法弟子王友江一次次的迫害,並多次阻止刁難家屬不讓接見王友江。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晚,青島市王占所律師一家被綁架。目前,妻子宋吉玲因為被迫害致高血壓,已回家中,被監視居住。王占所及兒子王俠被非法關押在黃島區看守所(柳花泊看守所)。

王占所,男,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現山東省青島市經濟開發區恆信通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在公檢司法系統工作三十餘年,精通法律,業務能力有口皆碑,為人正直,辦案公正,從不收受賄賂。

據悉,此次綁架是由青島市國安來人親自授意,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會議部署。三月四日晚上,王占所一家被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長江路派出所十餘名警察從家中綁架。黃島區司法局公然向當地律師施壓,不允許接手這個案子、不允許替王占所辯護。長江路派出所已於三月下旬將此案移交給薛家島派出所預審中隊(該預審中隊屬六一零管轄),該預審中隊隊長為馬兆靜,負責本案的幹警為祁海龍。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於今年三月五日對法輪功學員宋放鳴進行非法庭審,北京律師張傳利為宋放鳴作無罪辯護,指出宋放鳴修煉法輪功無罪,應予立即釋放。然而,審判長黃覺平三月十日宣布對宋放鳴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辯護中,律師張傳利指出: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應予立即釋放。公訴人是天心區檢察院檢察員馮苹,法庭上她不斷對張傳利律師進行人身攻擊。張律師讓馮苹拿出關於法輪功是「×教」的法律條文,馮苹竟然回答:這個連老百姓都知道。張律師回應道:「那是不是應該請老百姓來審案呢?」

法輪功學員宋放鳴在庭上敘述,自己曾經多種疾病纏身,是一個要死的人,醫生對她家人說過,她活一時算一時。要不是煉了法輪功,也許早就沒有她宋放鳴這個人了。宋放鳴還當堂指出,呈堂的唯一的有「簽名」的「口供」是馮苹親自偽造的。馮苹拿出唯一的一份有宋放鳴簽字的口供來宣讀,宋放鳴當即質問道:「你當時只是問了我兩個關心我家人的問題,我才簽的字,怎麼今天成了這些內容?我絕對不會說出那些話來!」對此馮苹無言以對。所謂的「證據」被一一推翻,連陪審員也追問馮苹:「還有新舉證嗎?」然而,就是在這樣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的所謂指控下,宋放鳴被非法判三年半。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