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0年05月07日】
當我看到母親身上有不足的地方或有些事做的不對時,我往往直接指出並說出點兒當時所悟的法理,但結果是反過來被母親訓斥。有時說出「我不用你管,修好你自己得了」的話來,讓我心涼,對媽媽心裡產生隔膜。一開始我向外看,向外找,認為媽媽是不讓說,一說就炸那伙兒的。
後來有一次媽媽看到我的不對給我指出的時候,我的心也接受不了,媽媽就像鏡子一樣讓我看到了當時的我自己。
我把眼睛收回來看自己。「我經常講一個人要是完全為了別人好,而沒有一絲自己的目地和認識,講出的話會使對方落淚的。」「我不只教了你們大法,我的作風也是給你們留下來的,工作中的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而命令永遠都不能!」(《法輪大法 精進要旨》)我仔細分析雙方都不接受被人指出的原因。首先,話語過激,我是孩子,哪能直接頂撞母親,不尊重母親呢?我這不也是在造業失德嗎?而母親則是以我是她的女兒,我得聽她的,用命令似的口氣指責我,我聽著難受就不願接受。那麼我聽著難受,我不也是有不讓人說的心嗎?
然後從事情的表面上看我們都是出於幫助對方,想讓對方從法中歸正自己,其實不然。這種改變別人的觀念卻埋得很深,深到自己都不易察覺。當不符合自己個人觀念時,就用所謂的法理來要求對方,說母親不符合新宇宙為他的特性,不替我考慮,真自私等話。並不是本著善念指出,是含有執著心的,所以嘴裡說出的所謂法理也成為了掩蓋自己執著心的藉口,理用偏了。那麼「語氣、善心,加上道理」都沒做到,怎麼可能讓人接受呢,更別提說出的話會讓人感動落淚了。
那麼看到別人的不足時,究竟怎樣做才能儘量避免矛盾的產生呢?我覺得:當有矛盾或看到別人不足時,不該批評指責議論對方的不足與過錯。要先向內找自己,確定自己那一刻的念頭是否在法上。不固守自己觀念的同時,多方位角度去看問題,然後用法來衡量對與錯,是與非。最後不摻私的成分,完全為他的善意指出,這樣對方或許會接受。如果不接受還反過來被排斥,那說過就說過了,只好擴大自己的容量去包容排斥自己的同修,不要往前頂或急於辯解什麼,爭論你對我錯的,甚至互相排斥形成間隔,讓邪惡鑽空子。
應該給對方留出內找、思考、回味的空間,因為對方儘管不接受也觸及到心了,慢慢會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在法中歸正自己。如果是真修者會有「轉機」的時候,總有一天會明白感激曾經被自己排斥的其實是真正為他負責的好同修,最後終會形成堅不可摧的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