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0年06月01日】
明朝有位居士去寺院聽佛經時帶進去一條狗,正趕上寺裡有一個叫明德玉的和尚中午在吃餅,剛咬一口,狗就來奪餅。明德玉一閃身,抬腿一腳,正好踢中狗的下巴,狗疼得身體直發抖。明德玉有些心疼和後悔,所以就把剛咬一口的餅給狗吃了。
萬事皆有因果,這條狗二十年後在附近村莊轉生為人,中了秀才,還考中狀元。
一次從京城回家時又路過此廟,見明德玉正光著膀子曬太陽。狀元認為很不文雅,有失出家人的體面,令左右拿下明德玉,打了他五軍棍。
狀元打完後一邊走一邊後悔,認為自己做的有些過分,走到家後狀元就命家人到此廟中把明德玉請來當面道歉。家人來到寺廟請明德玉時,寺裡的和尚正七嘴八舌的指責狀元太霸氣,太勢力,都阻止明德玉去狀元家。正在僵持之時,寺院的住持來了。對大家說:「不要爭吵了,他自己的恩怨自己了吧!」並告訴明德玉去狀元家了結此因果吧!說著給明德玉一個字條兒,上面寫著:一腳折五棍 一餐養三年。
明德玉被請到狀元家,狀元對明德玉說:「從今以後你的吃穿等一切費用皆由我來供養,作為我打你五軍棍的補償。」這樣狀元供養了明德玉三年,而後明德玉就離世了。
善惡到頭終有報,有因必有果。所以古時候有行善人設千僧齋,萬僧齋之說。供養一位有德人一頓飯,得到的回報可能是千倍萬倍。反之如果加害或傷害有德人,所得到的懲罰也是千倍萬倍。行善布施中招待的和尚,如果有一個僧人證得羅漢果位,那麼行善之人就會得到很大福報。在清末有一位修道人曾說過:「那些貪官污吏什麼錢都敢貪,就連救災款都敢貪,是因為他們不懂道。這種救命的錢如要貪了,自己生生世世還不完,連兒孫都得幫著還。其實他們太可憐了!如果要是懂道明理,就是用刀放在脖子上逼著也不敢貪這救命的錢啊!」
那麼目前在中國大陸,按照真善忍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大德之士。可是在中共邪黨打壓迫害中,一些公、檢、法、司等工作人員,為了一己私利泯滅良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身體上的殘害,精神上的打擊,經濟上的勒索,將來都得成千倍成萬倍的償還。反之如能善待大法弟子,那得到的福報也是千倍萬倍的。希望那些直接或間接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懸崖勒馬,停止你們的罪惡!免的事到臨頭,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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