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1年01月23日】
編者按:本篇記錄了部分法輪大法修煉者棄惡從善的真實故事。李洪志先生在《轉法輪》第九講「大根器之人」一節中說:「大家知道現在法律在逐步健全,逐步完善,可是有人為甚麼還幹壞事?有法不依?就是因為你管不了他的心,看不見時,他還要做壞事。如果人人都向內心去修,那就截然不同了。」
我在火車站貨場幹活。一提店貨場,有很多人都知道那裡的壞風氣,許多工人不論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見什麼拿什麼。有人還說「人不得外財不富,馬不吃夜草不肥。」把偷東西視為正當行為。說真話,一開始去的時候我還是挺不錯的一個人,可別人都這麼做,我也就跟著學了,不然人家還會說你傻呢。
95年2月份的一天,嫂子來動員我學法輪大法,我一聽「法輪功」這3個字就有一種親切感,我馬上就說學。可嫂子又說,學法輪大法得修心性,不能占別人的便宜。我明白她對我不放心,因為我在貨場經常占別人的便宜。我當時就對她做了保證,我說我就學法輪大法了,別人的便宜我再也不占了。嫂子高興了,當天就教我們動作,過了幾天又給我們送來了老師的講法錄音帶。
我聽了李老師的法輪大法以後,真是從惡夢中驚醒,我才知道以前得到的那點眼前小利,是用自己寶貴的德換的,換回的是可怕的業力。我想起以前許多不幸的事情,大概都是這些換來的業力造成的。以前我的兩個孩子經常得病,遭了不少的罪,每年都要花去1000多元。一次我搬了人家一捆竹竿賣了5元錢,我的牙卻奇怪地疼了起來,到醫院去看,醫生說得拔掉,不多不少整花了5元。還有一回,貨場到了一車焦炭,別人都去拿,我也搬了一袋。過了一天,我愛人的腿就疼了起來,怎麼也不好,正好把賣焦炭的錢花完了,他也好了。學了大法以後,我才明白這都是自己的心性不好招來的。不是自己的東西硬去拿,就是用德換業,就得通過別的方法償還人家。我覺得這才是真正的傻,我打定主意再也不幹這樣的傻事了。
有一回我去貨場幹活,就在我們買飯的時候,突然從貨場門口過來了一輛拉麵包鐵的拖拉機,別人一窩蜂地都去搬,我的腿剛想動,猛地想起自己是煉功人,就遠遠地站著看著他們。等拖拉機走了之後,有人問我:「你拿了沒有?」我說沒有,可他們都不信,說:你平時比別人拿得都多,這回怎麼了?我說:我現在是學法輪大法了,別人的東西我不要。他們都用驚奇的眼光看著我。
還有一回貨場進了小孩玩具,別人又去拿了,回家給自己的孩子玩。等我下班回家,兩個孩子都張著手向我要,見我空著手,就急切地說:「人家都給孩子拿回玩具了,你為甚麼不拿?我們也要!」我說那是別人的東西,我們不要。兩個孩子不聽這一套,大哭起來。看見他們這麼難過,我真有點動心了,可一想到自己是個煉功人,就這麼一小關都過不去嗎?我就花錢給他們買回了玩具。後來,我7歲的女兒在大法的感召下也懂了不少做人的道理 一次,她在上學路上拾到了一元錢,交給了老師,回家後她高興地對我說了。我問她:為甚麼要交上去呢?她說:「不是學了法輪功不要別人的東西嗎?」我聽了真高興。正如老師所說的那樣,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我在利慾薰心的大染缸裡把自己染得很髒,是李老師的大法給了我重新做人的機會,給了我們家真正的幸福和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