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10月25日】
「貞觀」,是唐太宗李世民在位的年號,凡二十三年(627―649年)。「貞觀之治」是中國歷史上的盛世,也是唐太宗雄才大略,苦心經營的結晶。
唐太宗是一位嚴以律已,能夠居安思危的人。他雖然身為一國之主,但總時時約束自己,唯恐因「嗜欲以成其禍」。他認為:「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貞觀政要•君道篇》)他又說:「天子者,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人棄而不用。誠可畏也。」(同上《政體篇》)
據《資治通鑑•唐記》中記載:李世民還講過這樣的話:「君依於國,國依於民,刻民以奉君,猶割肉以充腹,腹飽而身斃,君富而國亡。故人君之患,不自外來,常由身出。夫欲盛則費廣,費廣則賦重,賦重則民愁,民愁則國危,國危則君喪矣。朕常以此思之,故不敢縱慾也。」
唐太宗是一位熟通經史的人,他對歷代王朝的得失成敗,了如指掌。他以北齊的滅亡為例說:「人主賦斂不已,百姓即弊,其君亦亡,齊主(後主高緯)即是也。」(同上《辯興亡篇》)。對於秦、隋兩個王朝的迅速滅亡,他深有感慨的說:「秦始皇平六國,隋煬帝富有四海,既驕且逸,一朝而敗,吾亦何得自驕也?言念及此,不覺惕焉震懼。」(同上《災祥篇》)。
為此,他除了繼續實行和完善均田制,使平民百姓有田可耕以外,賦稅也較隋朝為輕。
另外,唐太宗還提出兩條基本原則:一是服徭役「不奪其(農)時」,二是「勞弊之事,誠不可施於百姓」。唐太宗這種「先存百姓」和嚴於律已的為政思想,對於當時朝廷各項政策的制訂,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據《貞觀政要•教戒太子諸王篇》記載,唐太宗對君民關係的認識,是頗為深刻的。文中說:近自建立太子(即後來的唐高宗李治),遇物必有誨諭,見其臨食將飯,謂曰(唐太宗見到李治太子吃飯,便教育他說):「凡稼穡艱難,皆出人力,不奪其時,常有此飯。」見其乘馬,又謂曰:「不盡其力,則可以常有馬也。」(騎馬的人,不把馬累倒,就可以常有馬騎)見其乘舟,又謂曰:「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爾方為人主,可不畏懼!」按,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句話並不是唐太宗先提出來的。孔子曾說:「君,舟也;民,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荀子在《王制》中也說:「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載舟」、「覆舟」之喻,歷來是為國當政者遵守的至理名言。然而,真正能夠落實到行動上的太少了,唐太宗卻是念茲在茲,不敢忘懷。
唐太宗在這方面,是做得很突出的。他常常以隋朝的滅亡為鑑戒,重視君民之間的關係。在他剛上台的三年間,關東、關中各地,連續發生水旱霜蝗之災。關中的情況,更為嚴重,甚至出現了賣兒鬻女的現象。他一方面命令各地州官,開倉賑濟,派遣親信大臣,分往各災區巡視;另一方面「出御府金寶,贖男女自賣者,還其父母。」
在貞觀二年(628年),蝗災嚴重,唐太宗在舉行祭天儀式後,就拿起幾隻蝗蟲,吞食了下去,說:「民以谷為命,而汝食之,寧食吾之肺腸(我寧願蝗蟲吃我的肺腸,卻不要吃百姓的莊稼呀)!」經過這次乞天禱神之後,真的立即:蝗災消失。
唐太宗為了賑救災情,乃實行精簡機構,節約政府開支。一時之間,中央官員由二千多人,減為643人。他又多次下詔修訂法令,凡死罪,需上報刑部複審,再經中書、門下省的高級官員議定,然後由皇帝批准,才能執行。對於各種刑罰,也多變重為輕,如把絞刑改為加役流(即流放服役),定出各種刑具如枷、杖的尺寸大小等等。
由於唐太宗重視賑災抗災等工作,社會秩序相當穩定。到貞觀四年(630年),全國大豐收,米粟每鬥不過三四文錢,被處死刑的只有29人,出現了「馬牛布野,外戶不閉」的太平景象。
有許多地方,行旅不必再帶糧食,沿途自有供應,甚至還能得到優厚的款待。如《貞觀政要•政體篇》載:「行旅自京師至於嶺表,自山東至於滄海,皆不齎糧,取給於路。入山東村落,行客經過者,必厚供待或發時有贈遺。此皆古昔未有也。」意思是講:凡是外出旅行的人,從京師走到嶺表,或從山東走到滄海,都不必自帶乾糧,走到哪裡,均可在路邊的人家中,得到免費的接待。特別是進入山東村莊,行人從他們那裡經過,當地的百姓,必定會很熱情的款待,臨走時,還會贈送給你一些禮物和食品。這些情景,都是從「貞觀」以來才出現的,過去是從來未曾有過的呀!
這就是史家所交口稱讚的「貞觀之治」!
筆者附言:筆者聽張家口的一位老人親講:在一九四九年初時,張家口地區,尚有此唐代遺風:那時你過該地,如遇風雪,當地人見之,必留你在家吃住。你如有力氣,你會自願幫主家劈柴、掃雪……干你之所能;你如是女人,你會自願的幫做紡織、針線活計,或縫衣、補衣、洗衣、帶孩子;對有病的行者,還為你延醫……直至雪晴,才放你走。臨別依依!互道珍重!到了後來,中共發動各種形式的群眾互揭、互鬥運動,搞得人人如仇敵,家家不安寧……致使我華夏古風美德,蕩然無存!噫兮,痛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