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8月02日】
昨天學習師尊的經文《紐西蘭法會講法》,師尊回答一個學員問題時的講法讓我思索了很久。師尊說:“如果一個人他只是走近了,並沒有真正的進了這個門,擦邊而過,或者是一直在門外觀望著,那才是最可悲的!我在這裡講的一切都是告訴你,如何做一個修煉的人。你要放不下你執著的這些東西,你就永遠都不能成為一個修煉的人。”如何放下根本的執著,成為一個真正修煉的人,成為師尊的真修弟子,成為全宇宙最榮耀的生命,在正法已近尾聲的今天拿出來講,我自己既感到非常的慚愧,又感到問題的嚴重性,這麼長時間了,經歷了風風雨雨,自己為甚麼選擇留在大法中,是真正有修道的心,還是由於根本的執著心而使自己留下。
自己在常人中是一個很能堅持的人,很多事情由於守住了最後的堅持,也獲得了很好的結果。在大法修煉這件事情上,在邪惡鎮壓的恐怖下,我也選擇了堅持,甚至一想到要離開大法,心裡就有一種被生生剝離般的痛苦,我知道那是我生命明白的一面在提醒我,萬萬不可失去這萬古的機緣,另一方面,我知道是我的根本執著在起作用。師尊在《精進要旨二》——<走向圓滿>中講:“修煉一段時間了,是不是還是當初的想法,是不是人的這顆心才使自己留在這裡?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能算作我的弟子,這就是根本執著心沒去,不能在法上認識法。”我剖析自己的內心,發現我留在大法中的原因,很多很多是人心,是人的執著和慾望。
我執著於大法能帶給我寧靜、祥和、平靜的心態和超脫的人生態度;我執著於大法能給自己帶來一個健康的身體、過的比同齡人健康和漂亮;我執著於在大法法理的指導下,我可以不做壞事,少造業,少有魔難;我執著於修了大法,我就有人生目的和目標了,我就會活的充實快樂不空虛了;我執著於修了大法,我的精神就有寄託了;我執著於修了大法,我以後的人生道路就不再有害怕、空虛、無聊和痛苦了;我執著於修大法,有師父的呵護、叮嚀、指教,我就不再不知所措,不再惶恐,不再害怕人生的無常,不再有焦慮不安痛苦的感覺了。當我想到自己離開大法,我就會想到自己又要回到修煉前的那種狀態:整天茫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的目標在哪裡,不知道自己最終的歸宿在哪裡,擔心這個擔心那個,心態常常是焦慮恐懼和不安,感受不到一點活著的快樂。一想到這,我簡直就是五內俱焚,痛不欲生。
但是我有修煉的心嗎?我想到了修煉這殊勝偉大的事嗎?我只是想利用大法在常人中過好日子,並沒有動返本歸真這一念,多危險,多可怕。師尊把法傳給人,就是為了讓人在人中過好日子嗎?師尊傳給我們的法是修佛修道的法,而不是常人中的道理,也不是指導人在常人中如何生活的。想利用大法在常人中過好日子本身就是一種竊法行為。師尊在《精進要旨》<大法不可被利用>中講:“大法可以度一切眾生,我不反對什麼人來學,我就是把大法傳給眾生的,關鍵是這些人心裡並不認為我是他(她)們的真正師父,學大法的目地是利用大法來保護他(她)們自己心裡放不下的東西以及宗教中的什麼,或他(她)們心中的神。這是竊法行為。想利用大法的本身就是罪不容恕的。”
我悟到,師尊傳大法是讓弟子按照大法修煉走一條成神之路。而我卻在有意無意中想把大法當成工具,來取得自己在常人中想得到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東西,只是想利用大法,並沒有真正的修煉。
我有時候想,正法已近尾聲,當法正人間那一刻來臨的時候,象我們這些根本的執著都沒有去的人,該擺放在什麼位置呢?希望和我有相似的同修都看一看自己,深究一下自己留在大法中的理由,是為了修煉還是因為放不下人中的東西,解體根本的執著,做師尊的真修弟子。
層次有限,不當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