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自己正確」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5月19日】

最近,在向內找的修心過程中,發現自己很多執著心都來自“證明自己正確”這種常人觀念。

比如,“爭強好勝”很明顯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比別人正確而爭鬥;“顯示心”是在表現自己高明,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可;“愛面子”、“怕被別人說”、“虛榮心”是為了維持自己在別人面前的“正確”形像;“撒謊、說假話”是不惜用造假來維護自己。“傲慢、自大”則是“證明自己正確”的霸道、極端的表現。 “證明自己正確”這種物質當然不允許別人超過自己,表現出來就是妒嫉,否則“自己就沒有別人正確”,或“自己的正確”黯然失色。

人在迷中,看不到事情的緣由。人的有限智慧不能洞察事物的本質。在現代實證科學的影響下,對事物的認知,只能依靠探索、並用大量的實驗來“驗證結論正確”。這種實證科學的思維方法,已經成為現在人們習以為常的意識形態。在日常生活中、在面對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中,“證明自己正確”也就成了習慣的思維和觀念。

從學法中我們知道,神對其境界以下事物的本質一目了然,不需要通過“證明”。因此“證明自己正確”無疑就是常人的觀念,也是修煉人提高的極大障礙。

正是由於為了“證明自己正確”,在矛盾中、在心性的衝突中,不願向內找,不願承認自己有錯,而是搜腸刮肚的找理由、找證據、甚至是編理由、或無理智的強詞奪理來“證明自己正確”,從而論證都是別人的不是、別人如何惡劣,從而把責任都推到別人那裡。這不但會使應該做好的事情沒做好,把事情搞複雜,也推走了自己應該去掉執著的珍貴機會。

修去“證明自己正確”的觀念,在矛盾中向內找,用法來衡量,找到自己的錯誤,去掉它,會使我們在修煉上提高的更快一些。

以上是自己近期修煉的一點認識,不當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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