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申冤 旱情得解

漢和


【正見網2015年06月15日】

東漢的孟嘗,少年時,注重自身的操行修養,在郡裡擔任“戶曹史”。

上虞(地名)有個寡婦贍養婆婆非常孝順。婆婆年老壽終後,他的丈夫的妹妹因私怨,誣告孝婦厭煩贍養婆婆,毒死了婆婆。在縣衙開審。

郡裡的官不加調查,就定罪結案。

孟嘗知道孝婦冤枉,對太守說明實情,太守不理。那個孝婦竟冤死了。孟嘗哀泣,羞愧於作太守的同僚,就辭職了。

從那以後,郡中連旱二年,禱告求天,都沒有解決乾旱。後來,一個叫“殷丹”的新太守到任,訪問乾旱的緣故。

孟嘗到官府,陳述孝婦遭到冤誣之事。他說:“昔日東海有個孝婦(冤死),讓上天感嘆,導致災旱。應該法辦誣告者,來為冤魂申冤,雨就可降下了。”

新太守法辦了誣告的女子,祭掃了孝婦的墓,天立刻下雨了,於是,莊稼豐收。

孟嘗後來升了官。因病辭官回鄉,小吏、百姓用手攀住他的車,請求留任。孟嘗不得前行,只好乘坐村民的船連夜悄悄離去。他隱居在窮鄉僻壤,親自耕地。鄰縣的士人、百姓仰慕他的品德,搬到他家跟前、挨著他住的有100多家。

孟嘗活到了70歲的高壽。

(參考資料:《後漢書·卷七十六·循吏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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