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10月16日】
明朝的周瑄,山西陽曲人,生於書香世家,其先輩皆以行醫為業,在鄉下以有善行聞名遐邇。周瑄為人正直,待人寬厚,勤於職守,在他任刑部要職期間,屢次平反冤案,聞名京師,天下皆知他是秉公執法、為民作主的清官。史稱其“性剛直,蒞政勤敏,當大事,決大疑,推誠布公,廟堂嘉其忠節。”
正統年間,周瑄被授予刑部主事,處理法律案件。有時為了澄清疑案,他跋山涉水,微服走訪民間竟達數月之久,直到案情查明為止。正統十二年、十三年,周瑄先後奉命提審南京、北京兩地區的一些較大案件,每發現一起冤案,當即皆予以平反昭雪,於是賢聲大著,遷刑部員外郎。
他善處積案,“以洗冤救民為己任”,上任後晝夜加班,僅用三天盡平積案,被平反釋放的達800餘人。一次,有強盜被官府捕獲,某校尉受賄放了盜賊,而以與自己有私怨的人來代替充數。周瑄明察秋毫,悉心審理,很快使案情大白,為無辜者雪洗了冤屈,校尉遂坐縱盜、誣陷罪。
景泰元年,周瑄因吏部尚書王直的推薦,被破格升為刑部右侍郎。他理案縝密,辦案迅捷,屬吏仰慕,吏風為之大治。順天、河間兩府大旱、民飢,周瑄奉詔賑救災區。這年九月,明英宗復位,以周瑄是當年隨征之臣,詔還朝廷,另有重任,周瑄則不聽詔,以賑災為己任,“遍歷所部,大舉救荒之政,先後賑饑民二十六萬五千,給耕牛種子各萬餘”,直至災情緩解,民有餘力,才回朝“奏行利民八事”。明英宗任周瑄為刑部左侍郎。
明英宗復位後,信任錦衣衛指揮使門達、校尉逯杲等人,這些人干擾司法案件,多次製造冤假大案。周瑄為此心憂,在這樣艱難的環境中,他仍然盡力糾正冤案。還經常告誡部屬要依法辦案,主持正義,不要怕擔風險,不要徇私枉法,對於因為各種原因移交到刑部裁決的案件,一定要公正斷案,不能再出冤案。他往來於鎮撫司(錦衣衛機構)諸斷案者之間,“開諭以理,多所匡正”;同時,戒飭諸司,勿得懾於鎮撫司的淫威而不敢拯救無辜、匡正冤獄。因此移交刑部的一些案件,都得到了公正的處理,迅速扭轉了冤案濫行。他主張在持法平允的前提下,“意主寬恕,不為深文”,即慎刑寬恕,決不苛刻地引用法律條文來任意定罪。他長期在刑部任職,屬下亦行事謹慎,沒有敢欺瞞他的。
景泰七年,周瑄改任右都御史,負責督理南京糧儲。在此期間,他“捕懲作奸者多人,宿弊為清”。得知鳳陽、徐州等地發生饑荒,他迅速前往賑濟,將實情稟奏朝廷,獲廩四十萬以賑災,安撫一方,吏民稱頌。不久,周瑄升任南京刑部尚書,立時“士類相慶,以為得人”。 他一上任就下令各部門,在5日內對所有在押犯人的案件重新核查,很快獄中所有積案都得到了處理。對於疑難案件,他督促各部門限時辦結案件,不得拖沓,使獄無滯囚,風清氣正。
右都御使高明,有一次問周瑄說:“您總是精神充沛,身體康健,並且家中多男子,有何養生之法,望不吝賜教。”原來高明一直為沒有子嗣而憂慮,周瑄說了一句很平常的話:“我多次在朝中及地方任職,所任官職多是司法斷案。”高明聽後感到慚愧,他知道周瑄待人處事仁慈寬厚,而自己卻苛刻嚴厲,從此改過遷善,理案審慎,並開釋無辜、昭雪錯案,果然善有善報,高明不久也有了兒子。
周瑄不慕榮利,出入兩京為官近40年,清廉無蓄,兩袖清風,以致告老後家無田宅可歸,於是在南京定居下來。他體恤民生,有正義感、責任心,多次糾正錯假冤案,仁慈憐憫,為善者天報以福,他不僅自己一生福壽康寧,而且福蔭後人,其家善報不斷,他的子孫輩也中舉、歷任朝廷高官。周瑄的兒子周經任禮部尚書、周紘任吏科給事中,博得“父子尚書,兩代清官”之美譽,孫輩周曾、周孟等亦為高官,再得“四世宮保”之盛讚,而且均承繼了寬仁厚道、清正廉明的家風。
(源自《明史》《客座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