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11月09日】
網絡上流傳了一篇文章,以故事的形式讓人們看到了人性與黨性的根本區別,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輝,黨性的流氓與卑鄙。
中共法院的判決:2006年,江蘇的南京市,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並受傷之後,彭宇衝上前去將她送到醫院,並給予兩百元作為幫助。但老人最後在法庭上狀告是彭宇將其撞倒。法庭最終判決為,老人應得4萬元補償費用。法官認為,彭宇給老人的錢就是其將人撞倒的證據(法官最著名的一句問話是:不是你撞的你為甚麼要送她去醫院?)
布魯塞爾法院的判決:上世紀八十年代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出現一個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傷,一名男子路過時候發現了傷者,這名男子洗劫了毫無反抗能力的受傷女子,然後又不忍女子傷重而亡,於是報了警後離開。
但事件的經過被附近的監控攝像頭拍攝下來,於是,警察成功的抓獲了這名男子,並予以起訴!最後,在經過長達四周的激烈辯論和商討後,法庭做出該男子無罪釋放的判決。當時法官給予的判決宣言是這樣陳述的:每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脆弱和陰暗的一面,對於拯救生命而言,搶劫財務不值一提。雖然單純從法律上說,我們的確不應該為了一個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惡,但是如果判決他有罪,將會對整個社會秩序產生極度負面的影響!我寧願看到下一個搶劫犯拯救了一個生命,也不願看見奉公守法的無罪者對於他人所受的苦難視而不見!所以從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僅僅是單純的赦免了一個搶劫犯,更深遠的,是對救死扶傷的鼓勵,是對整個社會保持良好風氣的促進傳承。
這就是人性與黨性的根本區別:中共法官:不是你撞的為甚麼你送她去醫院?比利時法官:我寧願看到下一個搶劫犯拯救了一個生命,也不願看見奉公守法的無罪者對於他人所受的苦難視而不見!
堅守人性,是對生命的重視與珍愛,對社會普世道德的促進與傳承;順應中共的黨性,只能助長假、惡、鬥,破壞人心中可貴的善念,把人導向歧途。
中共法官服從於中共的黨性原則,以中共的意志為前提,歪曲法律的判決,在彭宇案上並不是個例。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與當時的總書記江澤民相互勾結,開足了馬力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各地各級法院的法官們不都是迎合中共,歪曲法律,明知法輪功學員無罪卻要判有罪,甚至重判的嗎?明慧網上有關這方面的報導太多了。
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不公開審理,都是暗中庭審,秘密判決,法院不通知家屬和律師,遭家屬質問時,法院人員竟口出狂言:“憑什麼要通知你們!”河南長葛市法輪功學員趙保莊在河南義馬市法院受審時,因為堅持法輪大法好,被法院由內定的6年,改判為12年。
在這場長達16年之久的殘酷迫害中,法輪功學員感受到的都是中共黨性對人的摧殘與蹂躪,讓公、檢、法、司、國安、武警等喪失人性,魔性大發,敢於殘酷的迫害大法弟子,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惡都乾的出來。為了對生命負責,法輪功學員秉承著師父的教導,嚴格按照真、善、忍的要求,放下生死,站出來講真相。告訴人真實的法輪功,告訴人中共邪黨的邪教本質與流氓本性,告訴人“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保平安”的天機,目的只有一個,把人從中共的黨性中救出來,徹底擺脫中共邪黨的精神桎梏,不做馬列子孫,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充滿人性的炎黃子孫。
當今的中國大陸,掀起了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的起訴江澤民浪潮,這對眾生而言,是一次難得的明白真相,拋棄邪黨,走向新生的大好機緣。上天有好生之德,按照善惡有報的天理,從古到今,對佛法、對修煉人的迫害從來都沒有好下場,對上億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迫害一定會招致更大的惡報。“天滅中共”就是其報應,真的到了報應的那一天,那些還沒有聲明三退,不明白法輪功真相的人就會隨同中共邪黨一同銷毀,那可是形神全滅,生命的徹底銷毀。只有明白法輪功真相,聲明三退的人才能走過天滅中共的大劫難,進入歷史的新紀元。
對於生命的未來而言,選擇真的那麼難嗎?為了自己生命的未來,面對這大規模的訴江浪潮,勇敢的面對黨性與人性的選擇,認真了解法輪功真相,做一次良心的選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