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一點「細微之處」

惜蓮


【正見網2016年03月16日】

看了文章《細微之處見境界》後,心中略有感觸。想到了自己曾經做過的一件比較不妥的事情。這裡與同修講一講大概的過程吧。

過完年上班的第一天,由於我坐的通勤車比較早的原因,就最先到了幼兒園。於是,坐在了門衛室裡等其他同事。呆了一段時間後,發現自己需要去廁所。趕緊翻兜子找手紙——忘記帶了。怎麼辦呢?不想麻煩別人。瞬間想起了假期裡自己曾經買過一卷手紙,由於當時剩下了很多,考慮到儘可能的方便於人吧,想到同事的需要,就留在了此處。同時,告訴了打更的大嬸,就留給大家用吧。於是,找了出來,還剩下雖然不多,但足夠自己用的了。心裡還略有點欣慰與高興。又考慮到一整天的需要,就想將整卷手紙都拿走。我問自己:這樣做對嗎?但轉念一想:本來就是我自己放這的嘛!已經被人用了一些了。我能夠這樣做,也已經做了好事了。此時我亟待需要,有什麼不對的?於是,將手紙送到了兜子裡。心裡還有點自我欣賞的意味。一天的上班時間還比較順當。

過了幾天,到食堂打水。順路聽到了食堂人員互相說話。一位說:“你看那小偷怎麼都是發不了家的。”她們的對話,是我路過時瞬間聽到的,卻就記住了這一句。為甚麼?我問自己。同時,也比較認同這個理吧。那是由於有“善惡有報”的理均衡的原因。當然,如果哪位小偷真的“洗心革面、從新做人”了。只要腳踏實地的做人、做事了,符合了宇宙的法理的話,也一樣會有美好的前景的。可是,為甚麼會讓我聽到這句話呢?於是,頭腦中反應出了手紙的事情。難道是我做錯了?想想法中的嚴格要求,對照對照自己。那麼,我將手紙放在那裡,而且告訴別人:給大家用吧。既然是給了大家了。那麼,就應該是屬於大家的東西了,就已經不屬於我個人的東西了。當時自己需要用,如果只是拿了自己當時需用的部分也不算錯;可是,卻只考慮自己了,過多的為自己的一天著想了,說拿就拿走了。按照大法嚴格要求自己的標準,這樣的做法的的確確是非常的不對呀!怎麼辦?只有一個辦法——怎樣拿的怎樣還回去!於是,找了一個空閒的時間,拿著一定量的手紙送了回去。

此事其實也是微不足道的渺小。但卻讓我看到了大法修煉人與常人的截然區別!如果是一位常人,根本就是算不上拿錯的問題。起碼是想不到這種做法的錯誤之處的。但是,作為修煉人,特別是大法修煉人,真的是需要一定的高標準要求的啊!因為,法中的標準是嚴格嚴肅的!細想一下,還是自己當時最初的做法為別人考慮的太少了!說白了,就是太自私了!還好最終想到了法中的要求,將錯誤得以彌補了!

同時,也讓我想到了另外一個理。就是,作為大法弟子,所作所為的出發點就是看是否符合大法的標準要求!符合了,就應該定準自己的做法!而不是為了避免讓所謂的舊勢力鑽空子而為的!一句話,就是需要把心擺正!法是標準!法是航向!法是指路明燈!至於舊勢力中的生命,能夠想將功補過的,能夠希望同化大法的,可以給其機會;否則,就是斬釘截鐵的清理!也是由於年前與幾位同修交流時,一位同修對於我本人的一件比較恪守原則的做法的言論中出現了如果不做好,“舊勢力會鑽空子的”的話語。特此補充這幾句。與同修交流,趕緊轉變或擔心、或害怕被舊勢力鑽空子的心理狀態吧。個人體會,大法修煉人的做好,是源於大法本身標準的要求及需要!有沒有舊勢力,都是要嚴格嚴肅的達到的!最根本上是與舊勢力毫無關係的!所以,做事時的頭腦中的出發點與目標點就只有“法”!是完全應該將舊勢力從咱的頭腦中清理與剔除的!

原本不值得一提的微小的事情。只是考慮到師父講過的關於修煉無小事的講法要求。特此將自己的這其中的點滴思維變化展示給大家。也藉以提醒自己,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要時刻注意符合大法。同時,與同修同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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