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改善文藝創作的一點認識

紫雲


【正見網2002年08月17日】

正法期間的文藝創作是極為特殊的,基點就是圍繞著正法、講清真相這一主題。我個人認為在文藝創作的過程中,在揭露邪惡,講清真相,表現正法的思想意圖中,我們對讀者和觀眾的接受力注意得還不夠。如何進一步改善我們的創作,有幾點拿出來和大家探討。

一、創作中的「橋樑」作用

從信仰這個群體來看,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一個世界。而一個非信仰或者是反信仰群體,也可稱作另一個世界。兩個世界要想溝通,就需要有橋樑,通過這座橋樑達到溝通。那麼,誰來架這座橋?當然是誰需要溝通,誰就來架這座橋樑。這裡有一個主動與被動的關係,需求的一方不但要主動,還要講究方式。作品就是一座橋,不是說你架起了一座橋,就會有人往上走,他得有慾望上這座橋。那麼對他來講,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直觀的感覺要好,得讓他感覺到美,感覺到新奇,使他很自然的、沒有任何心理負擔地走上橋來,然後才談得上請他來了解我們的世界。這就要求我們的文藝創作要建築一條合適於大眾行走的橋樑。對我們的創作人員來講,了解我們的讀者和觀眾至關重要。用真誠的心去理解人,用慈悲的心去體察人,用樸實的語言去接近人,用最平常的心理狀態去處理生活,那麼寫出來的作品才會是自然,容易被人接受的。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引導人接近我們的世界。

二、影視作品的藝術性

影視劇作不同於專題片製作,它要求有濃重的藝術效果。近期我們看到的影視劇本就比較多的偏重於專題創作,表現的手法比較直接和生硬。專題片就是專題,需要它直接、一針見血,而且要有理有據的去論證,讓人思考、警覺。但對影視作品,你可以用即時效果表現,但是一定要強調手法,不能太直接,那樣會失去藝術效果。雖然說我們的作品要著力揭露邪惡、反映被迫害的事實,但這裡要講究整體作品的分配比重,得考慮觀眾的接受能力。我們得對讀者和觀眾有所了解--他們知道法輪功多少?他們對法輪功誤解有多少?在我們進行劇本創作時,必須為觀眾著想,看觀眾的接受能力。這就給我們提出了如何把握分寸,在作品中要考慮比重,常人喜歡的占多少比例?反映大法的占多少比例?想把大法介紹到什麼程度?達到什麼樣的效果?我個人覺得,我們不要把「洪法」的尺度定得太高。想用一部影片達到喚醒人們覺醒,說清楚法輪功在中國的迫害全部,不大切合實際。如果一部影視作品,我們把大法的表現定位得恰當,當影片推出後,能讓人突然發現,「哦!有這麼一群修煉人,他們很善良,遍及在全世界,怎麼偏偏在中國遭到迫害?這是為甚麼?怎麼回事?」 我想,能夠達到這個效果就是好的開端。

三,關於詩歌、歌曲創作

詩歌、歌曲本身有它的超現實性,它與創作人員自身的靈感和寫作基礎有直接關係。在大法中感悟智慧是一件愉快的事,當作者用藝術作品把它反映出來的時候,個人的成分占的比重就相對大一些。詩歌、歌曲是用激情來感召人,如果裡面太過超然脫俗,太過於神話,可能導致局外人誤解。我們還是要強調讀者、聽眾,如何去感召他們。

常人需要的是什麼?是情。如果沒有情,常人社會是不存在的。修煉中我們談到「捨去常人的情」,但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講情。相反,我們需要用情去感化世人,用情去呼喚世人。修煉人的情,就是慈悲,慈悲的力量是巨大的。整體上看這個創作領域,我們的作品中「情」的成分太少了。一個作品如果能在常人中產生共鳴,必須是有「情」的。

這裡面談一下頌歌部分。頌歌是大法作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她具有神聖、崇高的力量內涵。這部分作品應該精。

三,開創一個祥和的文藝創作空間

作品的多樣化有利於引導不同階層的人從不同角度認識大法。自佛州召開第一屆法輪大法藝術節後,大法作品開始大量出現。但是作品出來後,出現對作品評價的不同認識。我認為影視、舞台、歌唱藝術,在沒有完整的定型以前,它的伸縮度很大,再塑性也很強。這一段時間出來的作品還很幼嫩,還在培育過程中,行話說就是「冷處理」。大法需要用它起步,作者們把他發表出來,也藉此機會交換意見,改進創作。這是一個很正常的過程。 維護好一個和諧的創作環境有利於大法的弘揚。成功的大法作品推出來很不容易,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協調,這也是我們所有創作人員整體提高的一條修煉之路。

以上均為個人所見,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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