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06月06日】
河北石家莊市市民王雲曼,今年五十九歲。中共江氏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五次被非法刑拘,數次非法抄家,遭公安惡警毒打折磨,二零零三年被冤判十年,在石家莊二監獄、保定滿城監獄遭各種酷刑折磨,致使親人在迫害的壓力中離世……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王雲曼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用特快專遞郵寄了對元兇江澤民的控告書。
王雲曼在控告書中寫道:“我起訴江澤民並非出於個人積怨,他發動的這場迫害,勞民傷財,利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利用媒體的謊言和天安門自焚、一千四百例等毒害了全國乃至世界無辜的人民。在鎮壓中用利益脅迫所有的公檢法、政府部門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等於把這些人都拉入了地獄。江澤民是禍國殃民的元兇罪人,起訴江澤民也希望警醒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反省自己,贖回罪錯,才有未來。”
附:王雲曼的刑事控告書中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叫王雲曼,一九五六年十月出生。一九八六年六月參加工作,原是石家莊塑膠總廠工人。我身體有多種疾病,心臟間歇、胸悶、經常失眠;丈夫也有嚴重疾病,女兒上學,工作和精神上壓力都很大。一九九六年,我在公園看到法輪功就跟著學煉起來,法輪功的法理讓心裡突然敞亮了,我知道了人為甚麼活著? “真、善、忍”成了我生命的信念和追求。而且身體的病症神奇般不藥而愈,我和全家人都特別高興。
所以,到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幾天,聽說天津公安抓人,還要把法輪功如何如何,我覺得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這樣,國家一定弄錯了。
在四月二十五日,我毅然去了北京上訪。可是,江澤民出於妒嫉,憑藉他的權力非要鎮壓法輪功,還定成×教,六月十日成立專門的辦公室。我是法輪功的受益者和見證者。法輪功利國利民,我必須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於是,我開始了我堅持不懈的上訪路程。
一、上訪遭迫害的過程——遭到非法拘禁、毒打酷刑、勒索錢財、非法入侵住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去北京,在府右街被抓,被押到石景山體育場,後被送到保定。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七日,再次進京上訪,被石家莊市革新街派出所接回,身上一千八百元被喬志民所長搶走,後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我到北京中辦信訪局上訪,又被石家莊革新街派出所拘留十五天,絕食八天後釋放。三天後被派出所抓到拘留所,被單位接回後軟禁,十二月三十日家人去要人,才回家。同日被開除邪黨籍。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再次進京上訪,被刑事拘留三十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再次進京被銬被單位軟禁,二十四小時有人看著,不讓我回家,而且單位的上下級輪流給我洗腦,強迫我放棄信仰。因我堅持信仰,單位領導就無理把我開除了。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三日,中共開兩會期間,被無故關押五天,絕食五天,才回家。
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我公開煉功證實大法,被銬九個小時。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我想進京上訪,為法輪功喊冤,在火車站被抓回。革新街派出所的趙所長對我又打又銬,十四日晚上,他們提審我讓我承認是我組織者,我不從,他們搶走我身上僅有的五十元,就開始打我,那個劉姓警察掄圓了胳膊抽我耳光,打的不計其數,最後把我的臉打得腫起老高。他們說:“這回我們就要屈打成招,就要屈打你了。”
他們找來帶刺的警棍,給我戴上手銬,幾個人輪番打,“砰砰”的聲音在寂靜的夜中傳得很遠,這樣到子夜十二點,打了四個小時。我那時已不能走動,挪動一下身體都劇烈的疼痛,感覺死亡近在咫尺。即使這樣,那個劉姓惡警還把我銬在了床頭,不讓我上廁所,我也沒有一絲力氣上廁所了。
那天晚上,他們還去抄了我的家。我的孩子才十幾歲,丈夫是癲癇病繼發,智力不全,對惡警的搜查無能為力。他們抄到縮印的經文,第二天就又開始“提審”,用拳頭打臉、用警棍抽打、用警棍杵我的前胸,我的眼睛瘀青,腫的睜不開眼,胸部疼的咳嗽都不敢使勁。
第三天,他們還是要我說出經文的來源,就又開始打我。我不說,他們就用燒我師父法像來威脅我,我上去保護法像,被劉姓惡警把頭髮都揪了下來。我當時的承受也到了極限,我不明白“人民警察”為甚麼就這樣狠毒的對待信仰“真善忍”的人,他們的良心到哪裡去了?我說:“你們打吧,打死我吧。……我不起來了。”
那個姓趙的惡警就往地上倒開水燙我。我掙扎著,用手指著牆上的“政法委四條禁令”(第二條:絕對禁止對告狀求助的群眾採用冷淡、生硬、蠻橫、推諉的官老爺態度;第三條:絕對禁止政法警察打人、罵人、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我善意的說:“打人犯法,這樣做對你們的生命確實不好。”他們說:“我們不怕,現在是你違法了。”
那時我上下全身都是傷,他們又把我單手吊銬了三個小時。之後的提審還是被打了無數次耳光。石家莊新華分局政保大隊副隊長來視察工作說:“把她銬在這兒,加個橫杆(示意把我吊銬起來),拾掇一會兒,問一會兒。”他還指示:“把她孩子叫來,不讓上學了。幫我把她家抄了。”就這樣,他們又三番兩次的到我家翻箱倒櫃後揚長而去。
我被派出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他們向我家要了五百元(五百元)保證金,要放我回家。我知道後堅決不走,他們就把我趕了出去,關上門。我無奈拖著傷痕累累的身子回到家中。兩個月後我的左側小腿一直腫著,右腿上雞蛋大的腫塊還沒有消掉。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晚,石家莊市革新街派出所副所長派來一名警察和保安讓我去派出所談話,說談完就回來。沒有帶傳喚證和其它證件。可是到派出所他們就非法扣留不讓我回來。我絕食抗議,三天後才被居委會保出,並被居委會監視。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共六人來我家,讓我保證不上訪。我不保證,他們就軟硬兼施把我弄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了我七天,我絕食七天要求無條件釋放。他們就讓我孩子來給他們簽字,我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派出所警察又來我家用“收垃圾費”騙我開門。七月十九日晚,居委會的人先來,走之後,家裡突然斷電,孩子出來看時,幾個人蜂擁而入要綁架我去派出所。我說我沒有違法。梁保安說:“你煉法輪功就是違法。”他們五六個人就強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到派出所後,他們讓我在“監視居住證”上簽字。我拒絕簽字,趙所長就打我耳光,讓其他警察也打我兩巴掌。劉姓警官揪我耳朵,姓段的司機拽著我的手強行按了手印。又被他們非法關押八天,家人去要人,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再次受到騷擾,考慮到丈夫、女兒面臨的壓力,我不得不離開有病的丈夫和女兒,流離失所到外地,有家不能回。
在當時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抹黑中,法輪功學員沒有地方說話。地方政府的一切渠道被堵死,江澤民以文件、政策施壓各級部門,江澤民利用權力使自己一己之私“國家化”。為了證明大法,我只有上訪,用生命“上諫”,喚醒良知和正義。但是,這並沒有讓江賊的鎮壓念頭改變。公安部門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多次關押我。偌大的中國連說句真話的地方都沒有了,江澤民發動和製造的暴力恐怖可見一斑。
二、講真相 遭政保大隊酷刑逼供
二零零一年十月份,為了讓老百姓知道“法輪大法好”,我在街上張貼真相,被受中共媒體毒害的人舉報,石家莊橋西西苑派出所綁架了我。派出所的惡警把我銬在派出所男廁所門口的水管上。水管漏水,我的一隻腳泡在水裡,穿著單薄的衣服,凍的渾身發抖,後來又被銬在大街的電線桿上半天。
我絕食抗議迫害,惡警用撕法輪功的書,逼我說姓名,我還是不說(說了又會連累家人),就用膠皮警棒打我,把我打的渾身疼痛,不能坐,不能翻身。
四天後,我被石家莊新華公安分局政保大隊帶走。在那裡,郭姓警察揪著我的頭髮,強行照像,他們一夥幾個人掰著我的手指,強行按手印,然後搶走了我身上僅有的五十元錢。
之後,新華分局政保大隊姓宅和姓郭的警察就把我非法關押到石家莊市農林局招待所(秘密刑訊處),對我進行非法審訊,威逼我說出其他法輪功的事,以撈取功績。我說我就是做好人,告訴世人真相,沒有做壞事,不配合他們的非法手段。他們就強制我坐鐵椅子(一種刑具),雙手抱椅子銬上,白天晚上不讓我睡覺,石家莊西苑和革新街派出所的人輪流看管我,不讓我閉眼,一閉眼就用木棍敲鐵椅,用這種“熬鷹”手段折磨我。我只能絕食,用生命抗議非法關押。他們幾個人就強行捏鼻子,掰開嘴強行灌食。我當時趕上來例假,提出需用衛生紙,他們只是答應,就是不給買,故意刁難。在酷刑、威逼和欺辱中,他們折磨了我五、六天,然後就把我投進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我被綁架後,我有病的丈夫受到多方壓力和打擊,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去世。當時我被關在看守所,她丈夫去世時身邊無人,是鄰居見他幾天沒出來,就給家裡其他親屬打電話,打開門後發現人已經死了。
三、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遭毒打和六個月的野蠻灌食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左右,派出所硬把我送進石家莊二看。我堅持沒有違法,不配合點名,不報數,不做奴工,不背監規,就遭到獄警操縱的惡徒的暴打,獄警還派人監視我,我想盤腿煉功,他們就拽開,晚上讓我睡在潮濕的水泥地上,連紙片都不准墊,就一個薄褥子,有空床也不許我睡。
號長宋揚還指使另一個在押人員把我推進廁所,犯人劉秋針、沙淑紅用冷水一盆又一盆的向我倆身上潑,從頭到腳澆了很長時間,棉衣、毛衣全都濕透了。惡人沙淑紅還不讓她們往暖氣上烤。還有一次因不報號,獄警就給監室號長施壓,號長就讓劉秋針、沙淑紅用掃帚打我,專打頭、背部,最後把掃帚都打爛了才罷休。
監室的人員受獄警唆使,她們經常百般刁難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正月十五,監室犯人不給一位法輪功學員打飯,我和其他兩位法輪功學員抗議並絕食,看守所的獄警就讓犯人對我強行野蠻灌食。惡人劉秋針、沙淑紅經常是揪頭髮、捏鼻子,連推帶打,每天灌兩次,插管時要插好幾次,經常帶出血,灌的是玉米粥加冷水,灌完後我就噁心、嘔吐。犯人還經常故意往我臉上頭上甩稀粥,侮辱取笑我。他們經常讓我睡在潮濕的水泥地上。
由於長期絕食,加上惡劣的環境,我的身體越來越不行了,本來不胖的身體只剩下皮包骨了,連支撐身體的力量也沒有,走路都困難。看守所警察害怕出事,基本上每天向市公安局打報告匯報情況,公安局姓曾的局長一週去一次看守所,了解我的情況。只要有官員去我就用盡力喊“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法輪大法是正法”。希望他們了解真相。
有一天我開始全身抽搐。他們把我送進醫院檢查,醫院說身體缺營養。獄警就指使一個脾氣厲害的吸毒犯給我灌食,每次灌很多很多,撐的肚子、胃非常難受。我為了反迫害堅持了六個月的絕食。
四、在石家莊二監獄、保定滿城監獄遭殘酷迫害
我被非法判刑後提起上訴,沒有人答覆。二零零三年五月份,我被劫持進石家莊二監獄,在非典期間,我被獄警關在禁閉室。後來我又被送到入監隊背監規,強迫在暴烈的陽光下跑步二十多天。後來被強制送到車間勞動,每天十幾個小時,我的膝蓋處腫痛不能走路,蹲下起不來,上廁所都很艱難。我寫上訴書申訴,卻被嚴管隊搶走。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我由石家莊二監獄轉送到滿城監獄繼續遭受強制洗腦迫害。保定滿城監獄的二中隊是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有包夾:由犯人輪班看管,無論是上廁所、吃飯、睡覺都跟著,沒有一點自由;圍攻洗腦:在三樓一個房間,每天從早到晚就是讓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對法輪大法的講法斷章取義進行歪曲污衊,或被關在苫布堵上窗戶的小黑屋裡被一幫人圍攻洗腦,打手高書平在一旁監視;熬鷹:晚上很少睡覺或是不讓睡覺,熬到神志不清時,有人拽著手寫所謂的轉化“四書”。我在這折磨中被逼的大哭,在我迷糊時,她們就拽著我的手寫,眼睛睜不開,也不知道寫的是什麼。清醒時,我立即寫了嚴正聲明,還被她們給撕了。
中共當局就是這樣沒有人性用卑鄙和流氓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而滿城監獄獄政科科長劉新克、葛曙光因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還受到中共當局獎勵。
五、在河北女子監獄被奴役、抽血
二零零五年大約七-八月間,我又被轉到石家莊河北女子監獄繼續升級迫害。監獄為了發犯人的黑財,不顧犯人的死活逼做奴工,做羽絨服警服等。早六點起床,七點出工幹活,直到晚上十點,中午半小時吃飯,不論是颳大風、下雨、下雪幾乎都在外邊吃,不讓洗澡,有的偷洗一次,被獄警發現就要罰站到晚上十二點,還經常晚上收工後全體罰站。
獄中被關押的人員,每年要被抽血檢查,很多人也不知道活摘器官的事情。在二零零八到二零零九年期間,全獄關押的很多人得了肝炎小三陽、肺結核。我抽血時,血已很難抽出來,抽出都是泡沫狀。我兩條腿膝蓋以下冰涼,夏天穿絨褲、棉鞋,晚上出虛汗,上身、頭髮被汗水濕透,連被褥、枕頭全被汗水濕透,下身蓋棉被還是冷,全身疼痛,吃一點飯就感覺飽,胸脹、胃脹、打嗝、全身無力,就是這樣,還要被強迫做奴工。
六、出獄後被剝奪應得的退休金的權利
我十年冤獄回到家中,家裡空蕩蕩。丈夫去世了。當地居委會、革新街派出所有時還打電話叫我去,威脅我。
石家莊塑膠廠把我開除後,我一分錢也沒有了。本來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已到退休的工齡,但單位找各種藉口不給我辦退休手續,導致我連養老金也沒有。街道給了兩年的低保,後來也停了。
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我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是個守法公民。可是江澤民非要迫害手無寸鐵、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學員。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多少好人被酷刑折磨死,還有江澤民指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買賣牟利的驚天罪惡,天理難容!我起訴江澤民並非出於個人積怨,它發動的這場迫害,勞民傷財,利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利用媒體的謊言和天安門自焚、一千四百例等毒害了全國乃至世界無辜的人民。在鎮壓中用利益脅迫所有的公檢法、政府部門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等於把這些人都拉入了地獄。江澤民是禍國殃民的元兇罪人,起訴江澤民也希望警醒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反省自己,贖回罪錯,才有未來。
希望最高檢察院拿出應有的職業擔當,用你們的良知和責任走出這歷史的關鍵一步,把江澤民送上人類正義法庭,讓善良、正義、美好回歸人世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