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5年11月01日】
周桂珍,女,五十二歲,家住鄭州市辛店鎮周灣村。一九九八年修煉大法後,身體好了,脾氣好了,無論到哪裡都做一個對社會、對家庭有益的人。二零零三年,周桂珍被非法勞教期間,遭受各種酷刑,其中被“約束衣”捆綁二十四小時。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周桂珍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刑事控告狀,起訴迫害元兇江澤民,暨此,希望更多的百姓看到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
修大法做對社會、家庭有益的人
我於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沒修煉前滿身的病痛,修煉後全都好了,心情愉快了,渾身有使不完的勁,以前的壞脾氣也改了不少,我時常提醒自己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在哪裡都要做一個對社會、對家庭更好的人。
正當我沉浸在得法後的喜悅中時,江澤民因為妒意開始瘋狂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鋪天蓋地的電視,廣播二十四小時不停的謊言毒害所有不了解大法真相的人,我們正常的修煉環境沒有了。
遭鄉政府和派出所監視四年多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下午,我村支書在大廣播裡通知不准修煉法輪功,把書和煉功磁帶上交,我聽到這消息,非常吃驚,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呢?肯定是他不明白真相。我得馬上去給他們講講,就和鄰居法輪功學員一同到支書家講一遍,用自己的親身經歷給他講了一遍。他聽後說,好,就回家煉去吧。
後來鄉政府和派出所就派人住在我村,監視看著我們四年多,鄉信訪主任張××說我煉法輪功,要槍斃,又要送新疆大沙漠,又說送看守所,拘留所的,還逼著寫檢查。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鄉政府讓全鄉所有煉過法輪功的不管男女老少都到鄉報到三天,誰不去罰款一百元,老人有病不能去,兒子代替。
密雲縣看守所:電棍電、開水燙、打耳光……
二零零一年陰曆五月,我去北京為大法、為師父討回公道、清白,在天安門派出所,被警察打耳光,晚上我們七位法輪功學員被好幾輛警車帶到密雲縣看守所照像,分別關進小屋,各有兩個警察刑訊逼供。
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我被兩惡警用電棍電,用開水燙,用水杯從下往上對著鼻子潑水,嗆了七次,每次都象嗆死了一樣。一個小頭目領一群惡警,每個人對我打耳光,我的眼圈、臉都被打的青紫。他們對我喊到,看你有多硬,不相信收拾不了你,我把你投到男牢房,讓十多年沒見過女人的犯人強姦你,在那裡被搜身,不讓穿鞋,不准煉功。還給其他法輪功學員上背銬,吃的豬狗食,菜裡漂著黑蟲子,二十多個人住一間小屋,每人熱的汗水不干。
在縣拘留所被迫害吐血
二零零一年陰曆七月,鄉幹部胡××、苗××偷偷進到我家,發現鄰居和我在看《明慧週刊》就上來搶,我不給他。他就匯報鄉派出所,所長馬××就帶人到我家,把我的一大包大法書抄走,把我綁架到鄉派出所審問,當夜我被送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監視居住五一六天,被迫害的吐血,才被丈夫背下樓回家。
晚晴洗腦班:限制自由、打耳光、開窗戶凍
二零零二年陰曆七、八月份,縣政法委泰××到我村威逼法輪功學員不讓煉功,還說,大熱天還得派人看你們,我說:“這不怨我們,是你們執行命令,自己來的。”她聽後非常生氣,回去後,就指使鄉政法委副書記(王××)用計劃生育為名,把我騙到鄉政府強行綁架到鄭州市西流湖,晚晴洗腦班,進行關小屋灌食,限制自由(趙清江,馬朝義、用鞋抽打手掌打耳光,不讓家人探望),韓宏濤說:“不如把你扔進西流湖,就說是自殺了。”趙××大冬天開窗戶凍我,用涼水向我身上波水,在韓趙馬的惡告下,鄉派出所所長(馬××、萬××)替我簽字。
勞教所:約束衣捆綁、繩子捆、辱罵、抽打……
二零零三年春,勞教所所謂“春雷行動”對堅定的大法弟子用酷刑轉化,我被以王、馬為首的警察酷刑逼供,用繩子捆綁胳膊、幾個人同時用力、痛得我難受至極,把師父像放到地上讓人踩。在胳膊疼痛麻木沒知覺的情況下,幾個人拿著我的手往“轉化”書上簽字。
在二零零三年五一聯歡會上,我和法輪功學員王××上台發言說:酷刑轉化不算數,聲明作廢。
下去後,勞教大隊長鬍××指使吸毒犯燕平,劉軍等把我和法輪功學員王××拉到地下室,用約束衣捆綁在椅子上二十四小時。疼的我死去活來、大喊大叫。他們就用拖布塞住我的嘴,再用拖把杆往嘴裡使勁壓,這一幕還被所警錄下來。
當把約束衣解下來後,兩個胳膊一下就起了黑色大水泡,疼痛難忍。所裡的警察發現後,還假惺惺的問:他們用開水燙你了,我說是被約束衣捆綁的。後來,兩個胳膊痛了一個多月,我哭了一個多月,雙腿腫的不敢走路。
就這樣,身體被酷刑致殘,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生產隊長鄭××還威脅讓我幹活,我不干,她就說讓所警迫害我。派出所鄉縣派人到勞教所再次用謊言想“轉化”我。
王××把我妹妹送給我的東西據為己有。胡××指使犯人讓我簽出勞教所證明,我不簽,惡犯人就用腳跺到我後背,當時,我手捂後背喘不過氣來。胡××給我加四十五天刑期,還說拉到後邊屋再給我上一繩。崔××手拿出勞教所證明讓我簽,我不簽,就照我臉上抽,邊抽邊說:“誰強行轉化你了?誰強行轉化你了?”這時韓××說:“不簽字不許出勞教所,別看你家屬把你被子背出去了,還得從新把它背回來。”
鄉信訪主任張××威脅說:“從這齣去,也不讓你回家,要麼送黃水河看守所、要麼送新鄉監獄。”
回家後仍遭騷擾
我回家後,縣政府一男一女又上門騷擾,鄉幹部胡××來到我家說:“縣政府來人讓你去談話。”我說:“一次也不去,上一次鄉書記王××就說到縣上談話,把我騙到鄭州洗腦班,我問她:‘王書記,你不是說談了話,就讓我回家,怎麼把我弄到這裡?’王××說:‘我不用手段怎麼能把你騙來呢?’結果我被洗腦班迫害四個月,又被勞教所用酷刑迫害的九死一生。我不會再上當了,不去談話。”
回家後,我一直身體極度虛弱,心臟疼痛,走路上坡,都要家人幫助。洗衣、做飯、幹家務都是丈夫做的,我在勞教期間,丈夫還要照顧孩子、乾地裡活,每天到鄉政府找王書記要求放人,沒時間去掙錢。我家生活經濟困難,借錢供孩子上學。
我所遭受這一切的迫害,全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我全家親朋好友擔驚受怕。在恐懼中度過每一天,我身體被酷刑致殘,喪失勞動力,既不能養老,也照顧不了小,真是度日如年,痛苦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