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冤獄 兩遭非法判刑 寧夏司機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6年09月09日】

馬智武原寧夏鐵路分局監察室司機,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做人,是單位、親朋好友公認的好人。自從一九九九年以來,十七年中,馬智武有十二年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等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馬智武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

馬智武原是銀川鐵路分局安全監察室的司機,今年四十六歲,小時候練過武功,一九八八年入伍,一九九二年參加工作,平時工作勤勤懇懇,不偷懶、不講條件,只要工作需要,從不強調自己的理由,不分節假日,單位有事就出車。雖然馬智武有嚴重的鼻竇炎(曾做過穿刺治療)、痔瘡、前列腺炎等多種疾病,但在工作中從來沒有因身體不適影響工作。

一九九八年五月,聽人說修煉法輪功能祛病健身,為了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馬智武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馬智武的身體就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他被法輪功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所震撼。而且因為明白了許多從前不明白的做人的道理,他的心胸開闊了,每天都是快樂輕鬆的。從那以後,馬智武更是嚴格按照李洪志大師在《轉法輪》中對弟子“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成了單位、親朋好友公認的好人。

下面是馬智武先生在《刑事控告書》中的部分內容。

一、控告事由

我因身體多病,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短短的幾個月後,得到了身心健康,知道了怎樣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流氓集團造謠誹謗,誣衊我們師父和法輪大法,鎮壓法輪功學員。從一九九九年至今的十六年中,近十二年我是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我在這些黑窩遭受過多種酷刑折磨,包括“坐老虎凳”、“熬鷹”、“ 死人床”、“抻刑”、“吊刑”、“坐小凳子”、各種工具毒打、長時間辱罵、“鼻飼”加了幾種藥物的濃烈的鹽糊糊等等,幾次從死亡線上掙扎回來。

我妻子因修煉法輪功被綁架拘禁過,我家多次被抄;我女兒兩歲時曾被警察綁架以此要挾我妻子放棄信仰;我第一次被迫害時女兒尚未出生,十六年中我和女兒一起相處的日子不到四年;我父親因我遭受迫害精神上受刺激,二零一零年,我在勞教所時,他含冤離世;我的親朋好友因大法被誣衊從支持我修煉轉為恐懼,有的當面辱罵我,有的遠離我;我被開除公職;因我被迫害,我家開的兩個商店無人照管,在我被勞教後,關門歇業,損失巨大。我和家人及親友所遭受的痛苦折磨全因江澤民的一己之私。

二、被非法判刑 在吳忠關馬湖監獄遭酷刑折磨

因參與絕食抗議,勞教兩年後的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再次被靈武市公檢法司捏造罪證誣判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我被關押到寧夏吳忠監獄。

“熬鷹”、“土飛機”、“背銬”後拖地……

在吳忠關馬湖監獄,我遭受了多種酷刑折磨。警察梁海旺每天安排十幾個犯人,三人一組,輪換看著我、隨意毆打我,連續十幾個晝夜不讓我合眼。有一天,我實在熬不住睡著了,他們就打我、搖我、拿冷水潑我,後來反覆把我抬起來摔到地上,終於把我“摔”醒。每天晚上八點到十點給我開“批鬥會”。

梁海旺指使犯人給我架“土飛機”(一種折磨人的方法,把雙臂強行掰到脊背後面),把我的嘴用東西堵住,再用一根繩子綁上;惡人們不停的在我身上拳打腳踢。殺人犯、吸毒、販毒犯喊口號、發言、批鬥。

梁海旺指使犯人每天出工拉著我到工地,然後用皮帶銬將我吊在板廠鋸房的大樑上,讓人用皮帶、棒子沒頭沒腦的打我,並在我耳邊不停的給我念誣衊法輪功的稿子,同時用電警棍電在我頭上、手上、身上。還專門給我做了一個木箱子,箱子上寫著我的名字和污衊法輪功的話,並用繩子將木箱子掛在我的脖子上,箱子裡裝滿磚頭。再用袋子裝上沙子,壓到我的頭上、脖子上,就這樣迫害了我兩個月。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又一次絕食。六天沒有吃飯,沒有喝水,站都站不穩,喪失人性的獄警孫雄把我用銬子吊在三中隊院子裡的籃球桿上面吊了一下午。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日早上,惡警郭戩帶領一幫犯人給我銬上背銬,抓著我的兩條胳膊仰面朝天,後背拖在地上,就這樣在地上來回拖著我走。好多犯人輪換拖我,把我拖了好幾公裡路,我感到快死了。又被拖到監獄附近的趙連渠玉米地。郭戩又叫了幾個犯人在玉米地裡來回拖我,就這樣的姿勢拖了我一天。捱到晚上,又用同樣的方法把我拖到監舍。我一天沒吃沒喝,晚上惡人們又把我的兩隻胳膊分開,用兩把手銬銬在兩張床上,銬了整整一晚。第二天天亮時,我的手、胳膊被手銬銬的全腫了,四肢好像分家了。

“死人床”、火鉗、木棒毆打、野蠻灌食

二零零四年十月的一天,郭戩從銀川拿回一副新的腳鐐,指使幾個犯人把我按到“死人床”上,把我的兩隻胳膊左右分開,抻的直直的,又把手銬緊緊的銬在我的手腕上,用拿來的腳鐐把腳吊起來,然後把腿、腰用繩子綁在床上,腳脖子讓腳鐐拉的緊緊的。那真是筋斷骨折,當時我的腳脖子裂開了口子,流了很多血。同時,晝夜不讓合眼。

馬治國、馬成良、馬占清、毛寧、牛占堂等十幾個殺人犯、刑事犯晝夜輪換在我耳邊念批判法輪功的稿子。我眼睛稍稍一閉,就用火鉗、木棒等打我,把我的臉打的血肉模糊、腫脹。每天還強行灌食濃稠的鹽糊糊(裡面加了幾種不明藥物),鼻子是被堵死的,不讓通氣,每進一口都嗆的人死去活來!灌上濃烈的鹽糊糊後,身體發熱、發燙。冬天,晚上不給我蓋被子。在“死人床”上被“抻”了四十多天,我四肢都動不了了,每天大小便都在床上,頭髮磨光了,最初綁在床上的是啥樣,就成啥樣,人就像木棒,一動不能動。

鐵環上吊銬

有一天,犯人在關我的房子牆角的兩邊用電鑽各打了上下兩個孔,裝上四個鐵環,再用兩副手銬把我的兩隻胳膊銬在鐵環上一吊,腿上用兩個大鐵環套上。我的兩隻手腫大變形,早已沒有一點力氣,身上只有骨頭連著一張皮!每次都是別人拉著拽著動,每動一次都剜心透骨的痛,人已經無法站立,手無法拿東西。吊了幾個小時之後,我全身出汗,耳鳴,眼前發黑,腳脖子流了很多血。我說了一句“我不行了”之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見我昏過去了,他們才把我放下來了。第二天,他們再沒有吊我,但郭戩指使著犯人拉著我的手給他寫“保證”,按手印。他說:“你不殺人,我都叫你殺,我把你的手放在扳機上,讓別人拉著你的手扣扳機,看你還有什麼辦法。”

他們在吊我之前就給我灌鹽糊糊(裡面放了好幾種不明藥物,這是後來聽別人說的)。鹽糊糊是用洗鍋水做的,而且裡面還放了不少蒼蠅。被灌食後,我的身體就像著了火,沒有一點力氣,只想趴在冰冷的地上。

“死人床”設在靠近三中隊廁所旁的一個房子裡,郭戩指使犯人用床單把窗戶遮上,而且命令除了看我的十來個犯人以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許靠近那房子半步,否則就別想減刑。郭戩還告訴看我的那些犯人,誰敢到房子跟前就把誰打倒,再拉到他那裡。所以始終沒有任何一個人敢過去看看裡面發生的事。

那以後,郭戩安排十來個犯人監視了我半年多,在那半年裡我無法走路,也無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動,犯人們就抬著我。因為我自己無法蹲,犯人就給我找了一塊木板子,擔到廁所便池邊的矮牆上,我坐在上面大小便。半年以後,我慢慢恢復了站立和行走。

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遭受的迫害,詳見:《馬智武自述八年多來苦難經歷》。

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銀川監獄遭殘酷迫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晚,我被鹽池縣高沙窩派出所綁架,借用的車輛被搶劫。當晚送到鹽池縣花馬池派出所,被幾個警察強行把我按到“老虎凳”上,不讓睡覺,警察們輪番問話。十五日下午,把我送到鹽池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被戴著腳鐐、手銬,警察、醫生四、五個人將我強行按在床上,將管子插在鼻子裡灌牛奶。絕食後期看守所將我雙手靠在椅子後背上,雙腳戴著腳鐐,幾個警察強行將我按著天天給我強行灌食。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我被鹽池縣檢察院非法批捕(鹽檢刑訴〈2010〉第120號)。隨後被判刑三年六個月。被非法批捕後,我上訴,一審後,我再次上訴,吳忠市中級法院維持了原判。其實在開庭之前我就得到消息說:沒有證據也要給我判刑,因為是政法委 (當時蘇德良是主任)強壓下來的,還說法院已經給我定好刑期要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我被送到寧夏入監隊。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從入監隊送到銀川監獄嚴管監區六號監室。我被關押在嚴管監區的兩年多時間裡,因不“轉化”,遭受獄警指使的犯人陰毒、變態、殘忍的折磨:剝奪了家人的探視權、一年多沒見陽光、用髒話誣衊法輪功和大法師父、逼迫看造謠污衊的電視、拳打腳踢、下流話辱罵、長達一年半“坐小凳子”“熬鷹”、用針頭扎(犯人說上面有愛滋病人的血)、菸頭燙(現在還留有疤痕)、拽踢擰生殖器、從頭頂澆水、用蒼蠅拍搗眼睛、往眼睛裡抹清涼油、往飯裡加鹽、開幾個大瓦數長明燈直射、三九天成夜打開門窗冷凍、吃喝上廁所受限制身體非常虛弱、長期睡眠不夠大腦老是不清醒,迷迷糊糊、頭暈頭重,屁股已經坐得潰爛流血、流膿……感覺隨時就有倒地而亡的可能。

此次在銀川監獄所遭受的殘酷迫害詳見《曾被囚禁八年 馬智武又遭三年半冤獄摧殘》。

參與迫害的單位(部分)如下: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窪裡派出所、北京朝陽看守所、銀川市公安局、銀川市看守所、銀川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銀川市新城(金鳳)區法院、寧夏白土崗子勞教所、靈武公安局、靈武檢察院、靈武法院、靈武看守所、吳忠監獄、寧夏610辦公室、銀川市610辦公室、鹽池縣公安局、鹽池縣高沙窩派出所、鹽池花馬池派出所、鹽池縣看守所、鹽池縣檢察院、鹽池縣法院、吳忠中級法院、寧夏入監隊、寧夏銀川監獄、寧夏公安廳

迫害的人(部分)如下;
銀川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代理主任:李青雲;
銀川市看守所二隊一名姓王的警察夥同另一名不知名的警察給我扎背銬,戴腳鐐;
寧夏白土崗子勞教所:陳明先、郭文智等;
靈武公安局、靈武檢察院、靈武法院等參與綁架、批捕、判刑的人員;
吳忠監獄:梁海旺、孫雄、郭戩、劉禕、尹自能等;
寧夏610辦公室:王滿、王世元等;
寧夏鹽池縣公安局副局長:陳平;
高沙窩派出所、花馬池派出所多名警察;
鹽池縣國保大隊長劉仲斌;
鹽池縣檢察院檢察員張麗萍;
鹽池縣法院郭風英、王建成、張改新、延雯;
銀川監獄:陸偉、田軍、趙力等人;
吳忠監獄、銀川監獄幾十名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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