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修煉中遇到的幾件小事

唐山大法弟子 皓璋


【正見網2017年06月24日】

1996年夏天,單位安排我去秦皇島南戴河海濱療養。我帶著只有4—5歲的兒子入住位於南戴河海濱的鐵道部干休所,安排妥當之後,我就帶著孩子溜達到海邊。

在當時南戴河海濱的標誌性建築——飛馬雕像邊,我開始圍繞著飛馬雕像和背後的海景選擇拍照的最佳角度。正在這時,一個酒氣熏天的小伙子突然攔住了我們,用手指著我說:「你在這裡隨便撒尿,要交罰款。」我當時被他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弄懵了,茫然的四下環顧一週,附近也沒有其他人,更沒有同單位來療養的同事在。我忙解釋道:「我這麼大的個人了,怎麼可能在大庭廣眾之下隨地撒尿呢?你弄錯了吧?」正在我不知所措之時,又過來一個比那個人大幾歲的人。過來就問:「怎麼回事?」先前那個人還是用手指著我說:「他在這裡隨便撒尿,還撒謊不承認。要他交罰款,他還沒交呢。」見後來的那個人眼睛一直盯著我的左胸在看,我低頭一看,看到了我戴在左胸前的長條狀的帶有法輪圖形和真善忍字樣的徽章。我立刻調整心態,平靜的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你看,這第一個字就是真,我怎麼能撒謊呢?」後來的那個人看了看我之後說:「這個是朋友,沒事了,你們玩去吧。咱們走。」說完扭頭就拽著那個小伙子走了。我長出了一口氣,對著兒子嘀咕道:這可真是屬雷陣雨的啊,來的快去的也快呀!

2000年春天,我和妻子去銀行取款。在排隊等候時,見我前邊的人存入了6600元錢。他辦完存款業務走後,我將銀行卡遞給櫃員說:「取3000元錢。」當時女櫃員邊和對面的櫃員嘮嗑,邊辦理業務。她把我前面那位剛剛存給她的6600元錢數出了3000元後,放在了她的辦公桌上,然後把剩下的3600元錢遞給了我。我接過錢直接遞給妻子說:「你再數一遍,看看是不是多了6張?」妻子不明白怎麼回事。這下,那位櫃員也不嘮嗑了,趕忙問我說:「咋回事啊?」我說:「你把錢給錯了,你應該把那份錢給我,可你多給了我600元錢。」說著我把錢全都遞給她,她接過錢一數,果真多了600元錢。她留下了6張之後把3000元錢再次遞給我,連聲謝謝都沒有說,就又扭過頭去繼續嘮嗑了。

2004年8月,我陪同修到某電信局手機專賣店購買手機,同修正挑選手機時,我在櫃檯前被什麼東西墊了一下,低頭撿起來一看,是個純金的(金菩薩)項鍊墜。

於是,我毫不猶豫地問售貨員:「請問,你們這裡誰是負責人?」售貨員叫過來一位30左右歲的女士。這位負責人問我有什麼事?我對她說:「我剛才在你們櫃檯前撿到了一個金項鍊墜,失主一定很著急,請你負責返還失主好嗎?」我邊說邊把項鍊墜交給了她,她在手裡掂了掂並仔細瞧了瞧說:「還真是純金的,太謝謝你了!」我說:「不用謝。我是煉法輪功的。」負責人轉身對身邊的幾位聞聲而到的其他幾位售貨員說:「我所接觸的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我和同修順勢講起了真相:既然你們親身接觸的法輪功都是好人,那可千萬不要相信電視上的那些所謂自殺、殺人、和自焚等騙人的宣傳了,

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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