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17年06月25日】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桂香控告元兇江澤民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桂香,原一汽經貿公司員工(被開除公職),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曾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拘留兩次、非法勞教兩次共三年,並被無理解除勞動合同。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當時五十二歲的張桂香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張桂香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是一九九八年三月末經同事介紹喜得大法的,不到三個月,我身體所有的病都好了。修煉前有偏頭痛、神經官能症、乳腺增生、婦科病、心臟病、犍鞘炎、頸椎病、腰肌勞損、晚上睡覺疼醒了,讓我丈夫扶我起床下地活動活動來減輕疼痛,然後再上床睡覺,一宿不知痛醒多少次,滿身零件沒有好的,生不如死的活著。還有我丈夫有附體,長春各大醫院都看過,醫生說去找大仙看吧。可是不見好轉,一喝上酒,就自己上吊,吃耗子藥,用刀往肚子上捅,光給丈夫治病就花了大約兩萬元。真不知道這個日子什麼時候是個頭啊!就在這時,同事向我介紹大法,我學法不到三個月,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知道了人為甚麼有病,學大法返本歸真做個真正的好人,病全都好了。連我丈夫的病也好了,身體健康了,心情也好了,無病一身輕,我們的家又重新有了溫馨。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煉功點不讓煉功,有的輔導員被抓,我當時想,這麼好的大法,一分錢都不要,師父就要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先他後我返本歸真修煉的心,我想說一句真話,以為中央領導不知道、不了解法輪功是什麼,所以我依法(公民有信仰自由,有上訪的權利),去省委、市委、信訪辦上訪。可是到那裡卻說你們想表達心聲,那你們就去北京上訪,我們等來的是一隊隊警察,大客車,兩三個人把我抬到大客車上,拉到沒建完的工地,關了一天,晚上才放回家。回家第二天派出所的警察就到家裡來騷擾,問我上信訪辦了嗎?我說我去了。接下來單位領導開會,把我們單位所有煉法輪功的全都找來,說國家不讓煉了,你們就不能煉了,再煉就開除你們公職,單位讓班長,家裡讓丈夫做擔保人不准我上訪。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我去北京上訪,信訪辦無人接待,看到的都是警察,沒有地方講話,我就走上了天安門打橫幅,喊出了我的心聲:「法輪大法千古奇冤!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法正乾坤!」這時來了一幫便衣和警察把我們四人圍住,抓到警車上,說你們不是上訪嗎?走吧,我們送你們去,把我們拉到前門派出所,說你們是上訪是正法護法吧!我說是。接下來就問我們叫什麼名字,哪個地區來的,工作單位住址等。後來把我們送到駐京辦事處的不到二十平米的兩個屋,那裡已裝滿了六、七十人,每個人都挨著坐,沒有一點空間,到了半夜換班睡一會兒覺。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說是給我們買票回家,都是我們自己花的錢,管我要了一百四十元,給我們戴上手銬連在一起,一排排坐在車廂後貨車地上,坐了一宿天亮到了長春火車站,來了一幫警察把我們直接送到了大廣拘留所,關押了十五天。
到第十六天早上,錦程分局和市局來人說給我判了兩年的勞動教養,那是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一日,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我說我何罪之有?他們說國家已經取締了法輪功,你還堅持煉這就是犯法。我被送到了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到了勞教所,我被關到四大隊,被逼寫五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等污衊法輪功的材料),不寫不讓睡覺和用電棍電擊,最後我違心的寫了。後來我家找人辦的所外執行,大約在勞教所呆了一百二十天後回到家中。到家後才知道我已被單位開除了,在我二零零零年十月份的工資中還扣了一千元罰款,同事說:這是什麼世道?說一句真話就勞教、開除工作又罰款,真是太邪惡了。
工作沒了,也沒有收入了,生活很艱難,我到親屬家開的飯店打工,派出所的警察三天兩頭到我家去找我簽字,不簽字就再送去勞教,沒有辦法,白天不能回家,都是半夜才回家,照顧才上小學的女兒。他們讓鄰居姓曹的委主任看著我,我什麼時候回家,家裡的電話座機就響了,連續好幾天,有一個男的往我家打電話,要是我丈夫或孩子接電話那邊就掛斷了,我接就說是丈夫同事,我問他是哪位,叫什麼名字?對方就把電話掛了。沒過幾天,在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上,大約九點左右,安慶派出所警察田力華夥同錦程分局局長一共四個人,撬開我家大門,又撬開屋裡門,把我從睡夢中驚醒,我說做好人有什麼罪,你們半夜三更抓人,你們這樣做是犯罪。他們說你煉法輪功就犯罪,然後四個人象土匪一樣到處亂翻,把大法書籍還有煉功帶兩盤,師父的兩張照片,煉功用的小錄音機都搶走了,我和他們往回搶,後來兩個人把我按在地上,一動都不能動,抬著我往車裡拖,當時把我女兒嚇的大哭,這時鄰居都來了,說這是人民警察嗎?簡直就是強盜。到了安慶派出所,他們把我丈夫推開,不讓他進派出所,我丈夫怎麼跟他們說都不行。(後來他們還不告訴我丈夫我被關在哪裡了,我丈夫到處打聽我的下落,後來通過多方打聽才知道我被送到勞教所了,到勞教所才終於找到了我。)
當天晚上把我拉到錦程分局地下室,他們把我強行綁在鐵椅子上(用鋼管做的,兩個鋼管之間大約有十公分寬、上面有手銬和腳銬的刑具),強行給我戴上手銬,開始逼問,你和誰聯繫,誰給你的大法書和照片,你說出來都誰還在煉法輪功。我說全世界有上億人煉,我和誰煉法輪功那是我們的權利,在哪打工,飯店叫什麼名,我說這與你們沒有關係,你們不要問了,我也不會說的。拷問我到大約快天亮了,一看我什麼都不說,就打我扇我嘴巴子,拿東西往腦袋上打,後來我就被打的昏死過去啥也不知道了。當我醒來時,發現我鼻樑骨都被打碎了,臉上衣服上都是血。警察說你看我問你什麼你就說什麼,何必吃這個苦呢?我說按「真、善、忍」做好人有什麼罪,你們也有家庭;有兄弟姐妹;有孩子,你們的良心何在?當有一天大法正過來時你們的所作所為你們要負責任,我與你們無冤無仇,你們好好想想吧。我遵守的是「真、善、忍」,告訴你們善惡必報是天理,給自己留條後路吧。這時已到了早上,他們把我送到大廣拘留所關押了十五天。在拘留所的刑事犯告訴我說:法輪功姐姐,你的半邊臉都是紫黑色的。
在拘留所每天兩頓窩窩頭,都沒熟,發粘,凍白菜湯,一點油都沒有,湯裡都是泥。到了第十六天早上來了好幾個警察,那個警察說你表現的不好,給你判勞教了,你簽字吧。我說我按「真、善、忍」做個好人何罪之有,你們是執法犯法。然後我就把讓我簽字的勞教通知書給撕碎了,那個人打了我兩個嘴巴子,強行把我塞到警車裡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到勞教所後,我又被關到四大隊,大隊長說:你怎麼又來了。我說:早晨四個警察把我從睡夢中抬來的。之後又來了一幫所謂的幫教,二十四小時不允許我睡覺,輪班圍攻我,用髒話罵大法師父,每天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污衊法輪功天安門自焚錄像,污衊法輪功學員自殺殺人錄像,想方設法讓我寫五書,不寫就不讓睡覺。大約一週左右,我的身體承受不住,開始拉肚子,幫教人員不讓我上廁所,我說我拉肚子,那也不讓上,後來我就自己往廁所跑,一週的時間身體和精神都要崩潰了,在稀裡糊塗狀態下寫了五書。當明白過來時知道做錯了,但又戰勝不了恐懼。呆到四個半月才讓我出去幹活打包,打包時都有人看著我,勞教所早上五點起床,晚八點半回寢室,有時活要的急需要加班,早上三點半就得起床一直干到晚上十二點。吃飯時間來回二十分鐘,吃的是凍白菜和蘿蔔條,都洗不乾淨,湯裡都是泥。說上邊來領導檢查了,就做點青菜,吃的饅頭是用發霉的面做的,大米飯也是發霉的裡面都是沙子。每周逼迫寫周小結;半個月寫一次思想匯報;一個月一份思想總結,必須按獄警規定的寫,不寫就是沒「轉化」好,就辦洗腦班,強制洗腦。
有一天,獄警把我叫到辦公室說:你想不想回家?我說當然想。獄警說那你就去「幫教」別人,好好表現,就你這樣能回家嗎?我說我都做錯了,我還幫教別人,我不能做。獄警說:那你家人也不開事(是指給他們錢)。我說我家沒有錢,都給我丈夫看病了。大隊長又找我說,你是不想回家了,你的父母想你都生病了,整天以淚洗面,你上次二零零零年勞教兩年教期還剩五十天,給你加上。這樣我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九日才回到家中。看到女兒頭髮白了大約四分之一,丈夫消瘦了許多,女兒時不時出現害怕恐懼,每個月的月經都不正常了,是我被綁架時給嚇的。
回家後委主任和戶籍警察三天兩頭來我家騷擾,讓我簽不煉功的保證。沒辦法我只好搬家在外面租房子住,從二零零三年到二零零七年共搬家六次,每當有人來敲門我和家人都嚇的不行,這場迫害給我們全家在精神和身體方面造成的傷害是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