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被警察綁架 黑龍江白玉水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7年07月16日】

黑龍江省勃利縣法輪功學員白玉水,因堅持信仰真、善、忍,三天兩頭遭警察騷擾、抄家,他曾三次被綁架,被迫常年在外流離失所,家裡生活全靠妻子打工每月兩百元維持;他的一雙兒女連找份工作都很艱難,因為修煉法輪功的人家不敢用。

二零一五年六月,六十五歲的白玉水與家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白玉水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在修煉前,身體有多種疾病,腎臟病、肝病、肺病、胃潰瘍、十二指腸胃小彎變形、胃竇炎轉癌變、神經衰弱、動脈硬化、關節炎等。修煉大法後,我努力按「真善忍」做好人,我的生命在法輪大法中受益下身心得到了健康,道德在提升。我按著師父的教導,做事要先考慮別人,為他人著想,做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做個道德高尚的好人。我沒花一分錢,沒用一片藥,兩個月後,我的身體無病一身輕,疾病不治而飛,這些症狀都神奇般消失了。

妻子梁萍在修煉大法前,有風濕性心臟病,貧血、精神衰弱,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後這些病症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起了邪惡妒嫉心,公開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我為了證實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清白,告訴老百姓真相,結果遭到警察三次綁架,一次警察欲綁架我未得逞,我被迫流離失所。

第一次綁架:被毆打致尿血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一點多,縣公安局政保科(現改為國保大隊)的吳志清和趙××帶領四名警察突然到我家,拿出搜查證,就翻東西,誰都不閒著,翻箱倒櫃,從櫃裡翻出一張建行龍卡,那是我家服裝商店進貨的建設銀行存取卡,錢數我記不清了,寫不出實數來(以後因沒錢進貨服裝商店最後黃了,我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從此沒了經濟來源);從天棚裡翻出一編織袋大法書籍,那是我怕警察搜查,珍藏的所有大法書。

他們拿著這些東西就拽我走,我說我把房門鎖上。他們一鬆手,我趁勢從後門跑了,他們急忙開車攆我,攆到縣水泥廠大門口把我抓住,當場一頓毒打。吳志清和趙某用手槍柄砸我腦袋,惱怒的說:你敢跑,我用槍穿了你!他們把我帶到縣公安局政保科把我銬在暖氣管上,又綁架了李鳳榮、田維芳、李春華等人,讓我們互相對質。吳志清咆哮著說:你們敢反對政府、反對共產黨,搞地下印刷搞宣傳!然後把我囚禁到看守所。

獄警指使犯人說:給他好好上上課。實際就是讓他們打我。因我不背監規被犯人姚立冬用腳踢我的後腰,當時我的腰疼痛難忍,我被犯人打的很重,都尿血了。妻子急忙讓外甥找了吳志清,吳讓交給政保科長孫成義三千五百元(沒給票據),當時孫成義的妻子正住院,又給了他五百元;除了以上錢,親屬為了營救我,找人請吃飯花的錢也有一千元;還有看守所伙食費五百元錢,被關押一個月放出來。回到家,家人看見我都不認識了,我人都脫相了,成皮包骨。

我出來後,他們也沒放過我,三天兩天來我家騷擾。「610」、警察和街道委主任安排人監視我。

警察再欲綁架:急智走脫被迫離家

二零零一年大約八月份的一天上午十點多鐘,我在家正學法,突然順我家圍牆跳進兩個人,大約三十歲左右,穿便衣。我一看院裡跳進兩個人,我急忙把房前門插上,從後門跑了出去,過了兩個小時我回來,看我家房前門玻璃被他們打碎把門鎖撬開。家裡翻個亂七八糟,盜走我兒子工資一千五百元錢和我東屋櫃裡一千七百元錢。

為不被綁架,從此我就流離失所。親屬受中共的恐嚇,怕受牽連,誰也不敢收留我,攆我走。一次,我到了鄉下妻子的外甥女家,晚上十點了我已上床睡下。外甥姑爺從外面喝酒回來,看見了我,問我是誰?當得知我煉法輪功時,就攆我走,說我家不留法輪功。當時是冬天11月份,在大雪的黑夜,我順著小路往山裡走,山裡還有野獸的嚎叫。過一條小河時,不小心踩破冰,雙腳掉進冰水裡,我不知道往哪去,我哭啊!我仰天長嘆:天啊!怎麼沒有我落身之地啊……正在我走投無路時,忽然看見前面不遠處有亮光,走近一看是一戶人家,敲開門原來是老李大娘老倆口搬這來住了,老倆口熱心的收留了我,不然的話我這一夜就得凍死。

第二次綁架:遭非法勞教因病保外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我在外面已流離失所十個月了,在外面太難了,我實在想家了。那天夜晚九點多鐘,天黑的伸手不見五指,我回到了家,我從後門進屋,心想好好睡一夜。沒想到早上三點多鐘有人敲門,我妻子出門一問,他們說是警察,把我妻子嚇得說不出話來。我從後門跑出去,被警察閆振來和另一名警察把我綁架,當時來了十六名警察把我家前後包圍。當他們到我家拿出搜查證要翻東西時,我說:你們妄想!上次你們來我家把我家的錢和存錢卡都收走了。他們說不是他們幹的。我說:就是你們警察乾的,你們抓我一個煉功祛病健身的老頭子,你們多「光榮」啊!你們咋不抓撬門別鎖的小偷呢?你們咋不抓貪污犯呢?他們無話可說。

城西派出所楊忠把我關進拘留所。由於流離失所和長期關押,我被迫害出各種疾病,身體極瘦,痛苦難忍。他們把我囚禁在拘留所將近三個月,非法判我兩年勞教,誣陷我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給我採血化驗,化驗出B肝開放期,怕傳染將我保外就醫,敲詐勒索我家屬兩千六百元(我家沒錢了,妻子借的),才把我放出。臨出來時,城西派出所警察楊忠狠狠的跟我說了一句話:我想把你關死在裡面呢!

第三次綁架:妻子被嚇出心臟病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八日(臘月二十七),我不忍父老鄉親受中共謊言的毒害,把大法的美好送給他們,我下鄉發真相資料,我在勃利縣四甲村講真相發資料,被不明真相的鄉下保安打電話誣告到鎮郊派出所,所長劉軍波開兩輛車:一輛小車,一輛微型麵包車,五、六個警察在大地裡把我綁架了,把我綁架到鎮郊派出所審問,派人到我家抄家,把我妻子和兩個孩子嚇得直哭,我妻子被嚇出心臟病。警察沒搜出啥,到了晚上把我關到拘留所,因過大年,他們關押我三天,大年三十中午放我回家,勒索我三千五百元錢。

我多次被中共迫害,給我和家人精神上、經濟、名譽上造成極大的傷害。被警察勒索和搶劫錢物,知道是13800元錢,銀行卡錢數不詳了。做買賣的錢沒有了,商店賣服裝的兩個床子也沒錢上貨黃了,很長一段時間我們家生活非常困難,我為了度日,騎自行車賣過麵條、豆腐腦,打過零工,做過苦力。妻子和孩子也因我遭迫害而受到驚嚇,每到敏感日她們都非常害怕,我妻子一聽到警車叫,嚇得心怦怦跳、睡不著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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