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被勞教折磨 張菊英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7年11月24日】

張菊英,女,62歲,貴州省貴陽市發電廠退休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迫害,遭受到一般人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曾二次被非法勞教,歷時五年半(加期半年)、兩次被非法關押在爛泥溝洗腦班。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推出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張菊英很快寫出了起訴江澤民的控告狀,請最高檢察院依法對被控告人江澤民的侮辱誹謗罪、濫用職權罪及大規模非法關押、屠殺法輪功修煉者的犯罪行為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按照《國家賠償法》賠償所有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一切損失,還法輪大法清白。下面是六十二歲的張菊英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修煉法輪大法我重獲新生

二十年前的我,疾病纏身,心臟病、美尼爾氏綜合症、頸椎骨質增生、貧血、坐骨神經痛、十二指腸全部潰瘍、咽喉炎、鼻子細血管外露、長期流鼻血。鼻息肉,長期神經衰弱。子宮肌瘤、子宮下墜等等疾病。西醫、中醫看遍,各種偏方也看了。都看不好。病急亂投醫,連民間跳神的也找了,各種方法用盡不好病。丈夫說我:一部爛單車所有零件都響,就鈴鐺不響。怕冷、怕熱、做不了事情,石灰質牙齒怕酸、甜、冷、熱,吃不了東西。弱不禁風的我隨時都有可能倒下。無時無刻不在病痛煎熬中,活著只是無邊痛苦,沒有意義了。誰都想不到,自從1993年修煉了法輪大法,全部改變,所有疾病不藥而愈。修大法得救了。師父的救命之恩,我用盡所有的語言都無法表達對師父感激之情!我們全家人也從長期拖累的痛苦中解脫出來。

法輪功治病健身見奇效,修心重德做好人。在我們電廠不只我一例,無數奇效事例見證了大法的超常,人們都傳頌著大法好。當時發電廠工會活動室專門供我們下雨天煉功用。可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功法,一夜之間遭到殘酷打壓。曾經煉過法輪功的有些人,因為懼怕打壓,不練了,過去他們身體都比我好,現在他們反而身體比我差多了,有的還不到六十歲就離開人世間了。

二、控告人被迫害事實

江澤民濫用手中權力,一手挑起全面鎮壓法輪功運動,使法輪功創始人蒙受不白之冤。謊言鋪天蓋地,矇騙了世人,成功的煽動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大批法輪功學員被抓、被關、被酷刑虐待,甚至被活摘器官,迫害致死。

我因堅定法輪大法信仰,屢遭迫害,十八年來,被兩次非法拘留,兩次非法勞教,還三次被關進洗腦班迫害,經歷了九死一生的痛苦折磨。今天我能活著控告江澤民,也是法輪功佛法慈悲在人間的再現。被迫害主要事實如下:

1:兩次被非法拘留

1999年10月底,我去北京上訪只是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國務院信訪辦填寫上訪表時,被信訪辦穿軍人制服的人喊到大廳裡去,讓我們坐在地板上,當時北京還是比較冷。他們通過我填寫的上訪表,知道我是貴州貴陽的,就用電話通知貴州省駐京辦的市公安將我綁架,強行將我和其他幾十名貴州大法弟子押回貴陽,當時因為被押回的大法弟子較多,包了一節火車車廂,車廂的兩端分別是公安和武警把守,一路上貴州武警始終是持槍押送我們。我先被非法關押在龍洞堡珍稀動物中心,後又無辜被行政拘留處罰15天,關押在白雲區看守所(也叫戒毒所)。我所在單位,貴陽電廠開除我廠籍,留廠察看一年。要求我每天上班只拿基本工資,沒有獎金。每天派專人長期監視我。無論我上班、回家、買菜都有人盯著,就是到了晚上睡覺時,同樣有人蹲坑監視。有一次我去婆婆家,因為起得早,出門時,蹲坑人可能也太累,沒看見我,結果被跟丟了。監視的人因此懷恨在心,直接導致了2007年10月的一天,我買菜走在回家的路上時,在光天化日之下將我綁架,先送洗腦班,三個月後直接送清鎮中八貴州省女子勞教所。為了08年奧運的維穩,全國各地拚命抓捕大法弟子。

2000年11月一天我因發放真相資料,被貴陽市沙沖派出所行政拘留15天,關在南明區拘留所後轉南明區看守所,後取保候審期限一年。緊接著被非法勞教三年。

2:兩次被非法勞教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被暴力、野蠻灌食、三次被關禁閉室、被「捆粽」酷刑折磨、被毆打、加勞教期半年

2001年6月22日這天我正在廠裡上班,突然衝進十多個人,後知道是貴陽市沙沖派出所的。扭我的手,戴上手銬抓到貴州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因嚴重侵犯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權,從進勞教所我就絕食反迫害,一次50多天,一次70多天,還有幾次20、30多天的短期絕食反迫害。

第一次絕食,那時在新收隊。絕食到第五天時候,身體不舒服,站著突然就暈過去了。她們把我送到醫務室,二個護衛隊的男子強制按住我的頭,另外十幾個人圍著我,有的按肩膀、有的按手臂、按雙手、按雙腿、雙腳,就這麼多人,死死的按住我不能動,他們強行給我灌食,採用極其痛苦的鼻飼,把管子插入鼻孔,塞進胃裡,我不配合,他們把我綁在床上灌。開始每星期灌食一次,後來就是每天灌食,有時一天還要灌兩次,他們為了方便,兩次灌食之間,管子一直插在鼻孔裡,等第二次灌食完後,才拔灌食的管子。為了固定灌食的管子,他們在我臉上貼滿了膠布,時間一長,臉腫脹,鼻子扯著臉鑽心痛。就這樣我被強行灌食一個月左右,後來灌不進食物了,他們就改為輸液,輸液也輸不進了。生命垂危。

還有一次也是絕食到最後,我眼睛看不清東西,感覺眼睛往外鼓,像要爆出來一樣。耳膜也是往外凸出。我感覺活不過來了。

不要以為他們強制灌食是關心,其實他們的目的只要不立即死在裡面就行,故意用野蠻灌食方法,使得我生不如死。發生的一件事情就能看出來她們的目的。

我被灌食期間,醫務室裡住著個病人,有嚴重肺結核、肝炎等病,醫生斷言,她出去後活不長的。一天她實在看不下去,就當著包夾的面告訴我說:「她們太要不得了,我這麼多病,拿我杯子裡的水去給你灌。」可見勞教所不是真正關心我。還有打預防針,醫務室姓陳的獄醫拿著針管直接隔著衣服就往我手臂扎進去。

這期間他們對我軟硬兼施,打罵。我因要煉功、我認為自己不是犯人,不配合遵守監規、不轉化,堅決抵制洗腦迫害、絕食、不參加勞動等。所以被關禁閉室迫害三次,每次禁閉一個月。

一次是在新收隊,二次是在二大隊二中隊。禁閉室裡什麼都沒有,連窗戶都沒有。只有一個廁所蹲位。牆上長著白毛。裡面又臭又髒。夏天蚊子成群。叮得人無法忍受。沒有床,地上也不能睡。牆上有三個透氣孔,門上有二個孔:上面是監視孔,下面是送飯孔,飯就從下面孔裡送進來。外面有包夾24小時監守,二個小時換一班。我在裡面站一會走一會。我只有煉功,保持體力。包夾看見,告訴獄警把我的手腳綁起來,綁得很緊,坐不了,睡不下。血脈不通,手腳發烏。我用頭去撞牆,嘭、嘭、嘭不知撞多少次,包夾報告獄警,獄警斥問為甚麼?我說反正都要死了。她一看確實不行了,才給我鬆綁。

三次禁閉,二次在禁閉室裡沒有睡過覺。另一次讓我睡在一床又臭又髒,什麼味道都有的被褥上。

一次剛出禁閉門,她們覺得還沒折磨夠,不管我手腳浮腫,身體虛弱。一個月沒見過陽光,硬叫我站在太陽底下從上午一直曬到太陽落坡才罷休。

因抵制迫害,我堅決不進車間勞動。包夾在獄警的指使下,對我強拉硬拽,一次包夾拉我,將我的上衣往上拉扯,套住了頭,上身就裸露出來了,隊長曹埠碧當眾罵我:「張菊英你要不要臉噢」!我反問:「是我自己脫的?」包夾拖我進車間,把我的鞋拖爛了幾雙。為了要我進車間,她們多次打我。一次在車間拿我的頭去撞鐵貨架,幾次在車間對我大打出手,用肘搗,有一次拉扯,把我的手劃破,血流不止。有一次絕食期間拉我去車間勞動,因身體及車間嘈雜等原因,心動過速,心慌得難受。到了晚上更是難過。感覺活不到第二天了,我給整個房間的人講真相,說話斷斷續續,我說我為甚麼一定要今晚講,我不知道明天還能不能說話了。

在勞教所法輪功都是被包夾24小時貼身監控,特別是沒轉化的,一次我和本隊另外一位法輪功學員阿姨,因走路相遇,3、4米遠對視了一下,包夾魏紅(吸毒犯)看見了,把我推倒在地,我爬起來,她又把我推倒在地,如此反覆幾次。當時有獄警看見,不管不問,在她們眼裡包夾如何打我們煉功人,都是正常的、應該的。

勞教所瘋狂迫害我,在三年期滿後,以長期不參加生產勞動為由,又非法給我加期半年。九死一生的我,到2004年5月才終於走出勞教所大門。回家後,仍然受到「610」、居住地派出所的監控,不斷上門騷擾。一直把我列為專政對像進行迫害。

因我是從單位上班時被綁架到省女子勞教所,警察不告訴丈夫我在哪裡?他瘋一樣到處找我,每天到街上找啊找,大冬天寒冷中站在大街上不回家,說是在等我回家。我女兒當時在讀高中,見他爸精神出了毛病,痛苦中找父親的朋友們幫忙,在朋友的開導、勸說中,慢慢精神才正常起來。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侮辱人格的搜身、罰站、被毆打、半年不准如廁、不准洗漱

2008年大年前一天被非法關進貴州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二年。從進去那一刻開始,一直在被迫害中。從侮辱性搜身開始,強迫全身脫光,赤身裸體。接著站軍姿。站得手腳腫脹,小腿膝蓋以下腫脹致血管破裂,流膿、流黃水。腳痛、腳爛、心慌、頭暈疑是美尼爾氏綜合症發作。包夾們故意找茬踢我,經常打我,說我沒站好,(李麗吸毒犯)拿書本砸我身上、頭上。喊我撿回去給她。不撿又砸。一次包夾故意說我軍姿沒站好,包夾楊靜狠命打我,打我耳光,用膝蓋頂我後腰,當時有3、4個包夾也衝上來打我。我立馬感覺上不來氣了,坐地上不能動了。晚上點名時,我給獄警反映包夾打人,要求驗傷。獄警包庇說:不可能,我們是文明管理,哪裡被打傷了?故意問班上其他人,其他人哪裡敢說。我又反映給隊長、冷玄(副中隊長)、焦霞等三個獄警青著臉來問我,又是那一套什麼文明管理,不可能之類的,焦霞威脅說:「你被打傷?打傷還站得好好的,我們是文明管理,你不要亂說,要負責任的」。其實那時我睡覺要人拉著慢慢睡下,起來時要人拉才起得來。我背上、屁股、肚子有大塊青紫,二十多天才慢慢好起來。這個事件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2008年大年十四,包夾在獄警支持下,開始故意找原因不讓我上廁所,三天後憋不住拉在身上。因為是大冬天穿著羽絨服,厚厚的褲子,褲子尿濕了。睡覺時,只有很薄很薄的被子,必須和衣睡,尿液倒流,浸濕了羽絨服,不但不准換洗,還把平時關的嚴嚴實實門窗,全部打開,寒風呼呼吹,身體凍僵了,沒有知覺。穿著尿濕的衣褲,還要被罰站。我整天就感覺隨時是泡在尿液中,真是痛苦萬分。我就這樣在濕了乾乾了濕中,人極度痛苦不如畜生中,完全沒有人的尊嚴中,度過每一小時每一天,整整半年多。從冬天到夏天,一直到6月27日才准換洗。

由於不准洗澡換洗衣服,睡覺也穿著羽絨服,多層棉毛褲子。褲子的顏色滲入皮膚裡,身上有紅色、藍色、紫色等顏色一塊一塊的,怎麼也洗不掉。直到一年多以後花斑的皮膚顏色才慢慢褪去。勞教所還有個羞辱人的手段,故意叫不會剪髮的給我亂剪頭髮。遭人恥笑。

因我不能單獨行動,飯是包夾打來。故意給嬰兒飯,吃不飽。有時吃包夾剩的饅頭皮。我講了多次,她們又故意多打飯,打很多:你不是修真善忍的嗎?不能倒掉。知道我不吃肉,故意菜裡面放肉。人還是需要鹽的,她們給我的菜用水泡過,沒有鹽味。我提出買鹽她們不給買。(其他案犯可以買)也不給買衛生紙,沒有衛生紙如廁,自己想辦法,把睡褲撕成一小塊一小塊,還不能讓包夾知道,晚上在被子裡撕。

我被單獨關押半年多後,回到大班,就是和其他案犯們(主要是吸毒犯)住在一起。十多個人住。因非法勞教我,我不報數,不報到,經常被罰站,一站就一天,除吃飯時間外,晚上要站到睡覺時間。包夾有時故意刁難,限我2分鐘躺下,不聽她的,她說睡下慢了,喊我起來罰站,站到第二天。在勞教所包夾可以任意處置我們法輪功學員。有獄警給她們撐腰,她們什麼都敢幹。搞出事了獄警們包庇她們。

一次,因不穿囚服,照相。包夾喊隊長文桂芬來。我喊:「法輪大法好!」文桂芬喊包夾脫我的襪子,塞我嘴巴裡。阻止我喊。

第二次勞教沒有下隊,一直在新收隊。獄警袁芳(人稱袁八妹)接手迫害我,我所受的折磨是她指使乾的。袁芳不准買鹽,日用品。隊長冷玄保管我的購物卡。我什麼都買不了。直到我離開勞教所。

因為我堅決抵制轉化,兩年勞教期都被關在新收隊的攻堅組(專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重中之重的嚴管隊),六個包夾24小時值班監控,每日三餐我自己不能出門打飯菜,全都由包夾送進監房,有一次包夾劉佳給我打來飯菜,我揀了一塊蘿蔔,剛放進嘴裡,嘴唇肌肉一下子抽搐起來,牙床肌肉緊緊貼著牙齒動不了,還張不開嘴,如果使勁張嘴,就會發出「吧唧、吧唧」的響聲,聲音還很大,我知道她們給我的飯菜裡放了藥物。

3: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第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

2007年10月的一天,我和丈夫去買菜回家的路上,路過一輛麵包車,突然從裡面衝下一些人,周邊也衝上來十多個人,一下抓住我,把我往車上拖。我用腳勾住車門不進。邊大聲斥責他們,邊喊:「法輪大法好」。我丈夫也問他們;「搞哪樣?」他們大聲吼我丈夫:「不要羅嗦,再羅嗦連你一起抓。」路邊有很多路人,目睹這幫窮凶極惡的土匪,光天化日下公然綁架好人。

我是被貴陽市沙沖路派出所和桃園路居委會、電廠保衛科等人綁架到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路上一女警說:早就想抓你了。我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當時林青是洗腦班書記,祿俊是洗腦班頭目。到了洗腦班我也喊:法輪大法好!祿俊一耳光打我在地,我爬起來又喊,他又打,不知被打了多少耳光。他又喊包夾拿抹布塞我嘴裡。

我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裡,三個包夾輪流看守。洗腦轉化。三個多月後我因不轉化,2008年大年三十前一天,洗腦班欺騙我說:收拾東西送你回家。結果是直接被非法送貴州女子勞教所勞教二年。

第二次遭洗腦班迫害

2014年4月21日下午,我在一個同修家時,被貴陽市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由於不配合被強行拉扯,我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惡警狠勁把我拽上警車,甩在車上。導致我右肋骨受傷。胸部重重撞到車椅子上。胸部受傷鑽心疼痛,以致不能行走。到洗腦班被特警架著走。每天起床躺下都非常難受。還出現頭暈等症狀。過了二十多天才慢慢好起來。但是惡徒並沒有因此放鬆對我的洗腦迫害,想在房間裡播放污衊大法師父的光碟。我不讓,洗腦班的頭目祿俊訓斥、威脅我:「現在不是中八,是羊艾」。意思是不「轉化」就判刑送監獄。

洗腦班對我三個多月的「轉化」迫害沒有達到目的,只好於2014年8月21日把我放回家。

4:經濟迫害

1:1999年北京上訪,回來後留廠察看一年,只有基本工資,沒有獎金,而電廠的經濟效益主要體現在獎金上。

2:五年半勞教期間不發一分錢。更沒有其它的福利待遇。

3:辦退休時,退休工資與同等工齡退休人員相比少很多。同時「文明職工獎」不發給我(「文明職工獎」屬於本系統的福利待遇,每年退休職工發一次,100元至500元不等),還有退休時返還公積,同等情況的退休人員可拿十多萬至幾十萬,但只給我六千元。

4:第二次勞教期間,有一次我突然全身無力,連說話都沒有力氣,不斷冒虛汗,睡在床上都感覺天旋地轉,想吐又想拉肚子,肚子很痛。包夾報告警察後背我去醫院。但沒有進行任何檢查和治療,但他們一次又一次找我丈夫要醫藥費,(我丈夫給過一次)是後來我聽到我丈夫跟弟妹講這件事時,我在旁邊聽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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