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呵護正念足 堂堂正正講真相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8年10月28日】

我是96年得法的老年大法弟子。

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是自己製作真相傳單,然後自己去發放。每次出去我都請師父加持,感覺自己念很正,什麼攝像頭、電子眼從來不放在心上。後來悟偏了明慧網發表的同修寫的「正確對待大陸各種監控的一點想法」 等類似文章,受到影響及干擾。我心裡越來越不穩了,學法也靜不下來,發正念倒掌,心裡老在惦記前兩天發出的真相資料是否被發現?回想當時的情節,壓不住、去不掉的怕心讓我坐臥不安,越想那假相越真實;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也開始不停的干擾。那幾天真是感覺身心疲憊,心境消極抑鬱,負面因素很重,最終被邪惡因素鑽了空子:有人傳話給我:說我是「重點人物」已被「鎖定」,國安要「加強跟蹤」等。果然,兩次出門發現都被便衣跟蹤。干擾出現了絕不是偶然的,師父教導弟子遇到問題要「向內找」。於是,我靜下心來找自己:怕心、妒嫉心、虛榮心、求名利心、親情心、怨恨心、安逸心、多疑心等都有,具體例子都能說出不少。

我在學法中體悟到「一正壓百邪」 的法理:只要心中有法正念就足,邪惡就迫害不了,那些邪惡因素就能解體、破除。我加強了學法,加強發正念,那些執著和偏離法的觀念要在實修中才能修去的,這也是法對我們的要求和標準。舊勢力的因素迫害我絕不承認,全盤否定。有一次我連續發了一個多小時的正念,漸漸的感到那些怕的敗物遠離了我,心裡也越來越亮堂,身體也越來越輕鬆、高大。

沒過兩天, 片警打電話給我老伴,說要來家訪。老伴拿著手機對著我問:「片警要來家訪,你接不接電話?」當時手機沒關,對方聽到了我和老伴的對話,我立馬悟到:我不能繞開走,片警是要來聽真相、要來得救的。我爽快地答應了。告訴他:「家訪我不歡迎,可以換個地點。」片警說:「換什麼地點呢,到我的警務室,還是派出所?」我果斷的說:「兩個地點都不合適。」 片警說:「你說在什麼地方好?」我思索著,片警見我沒有立即回復,就說:「不急、不急,兩天之內給我回個電話,談話的地點、時間都由你來定。」我關掉了手機。師父在《轉法輪》中的一段法打到我的腦子裡:「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轉法輪》)頓時我的眼睛濕潤了。師父啊師父,都是您給我的正念。這時我對「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有了新的理解。

第二天,我給片警回電說:見面的地點就放在本社區會議室;時間定在明天上午上班以後,具體的事由你來聯繫落實。片警聽了, 答應的很爽快。

我知道,其實這些警察是最可憐的生命,他們也是在舊勢力因素的安排下在充當舊勢力迫害的工具,他們人的這面是不明白的,因此做了許多邪惡的事:干擾正法、騷擾迫害大法弟子,將來是要被毀滅的,真是可悲又可憐。我要和他講清真相,慈悲地對待他,挽救他,他一定會明白的。
 
這位片警按照我安排的地點和時間到了,在會議室,我坐到了主賓席上,片警坐到我的身邊。我要求他把帶來的執法記錄儀關掉、手機錄音、拍照關掉,他都照著做了。我講了法輪功是什麼,共黨為什麼迫害法輪功,法輪功不是x教,我拿出了講真相的筆記本。我說:請你先看一個文件和一張報紙,就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廢止了一九九九年九十九號令、一百號令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在中國重新恢復出版有關法輪功書籍;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出版的《中國法制報》,上面公開發表了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兩度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及公通字【2005】39號)中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裡面沒有法輪功。這就向中國人民和全世界公開宣布法輪功不是什麼X教。你們都有手機,馬上就可以上百度網搜索、查看。我觀察到片警的表情驚愕、默然低頭看我的筆記本,過一會兒,我接著說:那麼說法輪功是X教是怎麼來的呢?那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信口開河,誣衊法輪功是〝X教〞。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文章《法輪功就是X教》等由此而來。還有,江澤民的個人講話和《人民日報》的文章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是違憲法、超越權限,是犯罪行為;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信仰的自由。對法輪功長達十九年的迫害完全是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出於個人的妒忌,綁架和操縱中共組織破壞了《憲法》第三十五條的實施。所以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說到這裡,我觀察到那個片警聽得很專注。

我繼續說: 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為了進一步迫害法輪功,激起民憤,還編造了「天安門自焚偽案」,我問片警:「你知道這個自焚偽案嗎?」他方才回過神來:「我那時候才上中學,不關心這個事,後來聽說過。」我從三個方面、多角度剖析了「偽案」說:善有善報,惡有報惡。跟隨江澤民,負責編造偽案的原「六一零」主任李東升遭到惡報,判以重刑,打入深獄大牢。是凡迫害法輪功的如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李東升等一大批高官都遭到惡報,被繩之以法。那麼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最終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從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我國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開始實行,全國已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海外還有二百多萬各界正義人士把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到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要求對江澤民提起公訴, 繩之以法……
 
 我繼續說:我們做事一定要按法律辦,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依據都是所謂的上面的精神、上面說的。你們當前做的對法輪功人員的所謂敲門行動、簽字、採血、跟蹤,甚至抄家、綁架、判刑等等都是違法的。大家一定要有法律意識,現在國家頒發了<公務員法>,警察有<警官法>,法官有<法官法>,檢察官有<檢察官法>,這些法律都規定: 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公務員、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終身負責……

說到這裡,我補充:「以後切切不能頭頭腦腦的叫干什麼就干什麼,看臉色行事了。不然做了錯事、違反了法律、犯了罪還不知道。」片警連連點頭稱:」是、是」。我說: 老人常說: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惡有報是真理。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與人類的政治無關,是按著真善忍做好人中的好人,能有錯嗎?千古以來迫害正信的從來沒有得逞過,我還講了: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道德品質高尚,於國於民真的百利而無一害。你們不知道我以前疾病纏身,痛苦的不能正常上班,提前兩年多退休的。二十多年來醫院沒去過一次,也沒有吃過藥,法輪功就是這麼神奇。我感到他是明白了, 他說:「我要先走了,下班之前我要趕到所裡,還有事要辦。現在我保證: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干擾您了, 也不會到你家敲門了,那是私闖民宅,也不會給你孩子打電話,請問:我們以後還能再見面嗎?」「我說:」當然可以啦」。整個過程我沒有講高,但是感覺他很震撼,他沒有記錄,也沒提什麼簽名。最後我說:「我學的是宇宙大法, 宇宙大法從上到下是貫通的,最低這一層人的法也是宇宙大法構成的。迫害法輪功犯的是大法、是天法,那是不得了的大罪。」

話說到這裡,片警伸出雙手要和我握手,我微笑著把雙手放在胸前合十,說:「我不握手, 我行的是這個禮。」片警也跟著我學,但做得不像。最後他給我敬了一個軍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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