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8年10月30日】
一日,我想把一本大法書收起來。當時我站在床南邊,床上放著一個小桌子,大法書放在桌子北邊,我站立的位置與大法書中間隔著一個小桌子。我把胳膊從桌子上伸過去,取大法書挺費勁,就把手拿回來。想從桌子底下把手伸過去取大法書,手剛伸到桌子底下時,師父點化:「胯下之辱」,我趕緊把手退回來。
悟一悟,明白了,看這張桌面底下四個桌子腿,我想從桌面底下把大法書拿過來,那不等於大法書從桌子腿那拿過來的嗎?這是讓大法書受桌子的「胯下之辱」,是不敬法的表現,同時也傷害了這個桌子生命。
師父講:「大家知道古代有個韓信,說這個韓信有本事,劉邦的大將軍,國家的棟樑。為甚麼能做那麼大的事呀?就說這個韓信從小就不是一般的人。有這麼個典故,說韓信受辱於胯下。韓信少年時代就練武,練武之人總是挎個寶劍。有一天走在街上,一個地痞無賴叉著腰擋住了他的去路:你挎著寶劍干什麼?你敢殺人嗎?你敢殺人你把我的腦袋砍下來。說著就把腦袋伸過去。韓信一想:我砍你腦袋干什麼呀?那個時候砍人腦袋也得報官償命,能夠隨便殺人嗎?他一看韓信不敢殺,就說:你不敢殺我,你從我的胯下鑽過去。韓信就真的從他的胯下鑽過去了。」(《轉法輪》)
過去對這段法法理的理解,是一個點、一件事,師父的點化,使我對這段法的理解擴大到了一個面。
大法是生命的根,高於一切!敬師敬法是弟子首先應做到的,絕不能使大法書受辱。悟一悟:
用帶字的紙給大法書包書皮、用帶動物圖案的紙給大法書包書皮是不是對大法書的不敬呢?
當胳膊、手在大法書上划過來、划過去的,是不是對大法書不敬呢?
把週刊、記錄本、手機、剪子放在大法書上,是不是對大法書不敬呢?
對著大法書打噴嚏、沾唾液翻大法書、是不是對大法書不敬呢?
不敬是啥?不也是辱嗎,千萬得注意,人中地痞無賴做的事,修煉人不能做。
把師父的點化「胯下之辱」寫出來,與同修分享!提醒同修注意,在敬師敬法方面做的更好!
謝謝師父的點化!謝謝師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