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新聞網2021年05月17日】
張靜怡是一名攝影師,她從6歲就開始和父母一起修煉法輪功,高中時遭遇過車禍,卻奇蹟般的遇難呈祥。在今年的513世界法輪大法日到來之際,她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深深感恩。
1993年,李洪志大師在長春市的吉林省委禮堂舉辦法輪功學習班。當時6歲的張靜怡跟著爸爸媽媽一起參加。
張靜怡:「當時我6歲,所以說也算是一個小大法弟子了。當時我記得在參加那個學習班的時候,我爸媽帶我去,我當時還在上學,我姥姥姥爺不讓我去,我記得我當時還哭著喊著說,不要!學功好,煉功好。然後我媽媽說,有悟性。」
張靜怡開玩笑說,自己從小就是一個倒霉蛋。頭被籃球、礦泉水瓶給砸過,腳也被車輪胎壓過,但修煉後多次遇難呈祥。
張靜怡:「我們那個順水管是這麼粗的一個順水管,下雨的時候它就會從樓上漏雨的順水管。我記得我從小不愛帶傘,然後我媽那天非得跟我說,你帶個傘吧,你帶個傘吧。我就磨不過她,我就帶了個傘,結果當時回家的時候,那個順水管就從四樓,一直衝著我腦袋砸下來。但是當時正好我帶了傘。我要是沒帶傘,我當時估計就掛了。」
另一次令她至今難忘的事故,發生在2006年的4月15號。當時高考快到了,張靜怡和同齡人一樣,都背負著沉重的學習壓力。
張靜怡:「4月15號晚上9:45,我下課了,從國內的那個大巴下去的時候,我正要探頭看那邊有沒有車呢,突然一個計程車就過來,就把我撞了。迎面,然後我就向空中飛了六米,然後我就倒在了地上。等我睜開眼睛的時候,眼前就是車輪。」
如果是普通的孩子,早就嚇得不知所措,但是張靜怡腦子裡冒出的第一個念頭卻不是害怕。她堅信自己是修煉的人,不會有事,她甚至沒有責怪肇事司機。
張靜怡:「我跟司機說了,咱們畢竟是修煉的人,我就跟司機說,就說我沒事,你走吧。然後他就真走了。但是圍觀群眾不樂意了,我們長春人比較熱情,然後就攔著那個司機,把那個司機攔下來,人孩子讓你走你就走啊!然後我記得當時大家就把那個司機給揍了一頓。」
警察趕來車禍現場,結果大吃一驚。
張靜怡:「那個警察說,那完了人肯定死了。就是憑這個車禍現場看來,人肯定是沒救了,都不用看了,然後結果一看我還活著,活得好像精神還挺好。我當時就覺得我是大法弟子。我當時就念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覺得師父會救我的。」
張靜怡被送去醫院,醫生也覺得很奇怪。
張靜怡:「當時那個醫生說我是一個奇蹟。怎麼來說呢?因為憑我的高度,我1米67,當時可能1米66。那個車撞過來的時候,它應該是把我的骨盆撞到了,以當時那個80邁的速度,應該是撞碎了。但是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只不過是我大腿和骨盆這塊的肉已經黑紫黑紫。」
醫院拍片後發現,張靜怡的左臂和左肩骨折,左臂的骨頭插入左肩骨一厘米。醫生建議打鋼板,但是張靜怡和父母都堅信,作為修煉人不會有事,因此說服醫院只用保守治療,於是奇蹟再次發生了。
張靜怡:「大家都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我夾著一個夾板上學,17天,真的是17天就痊癒了。以至於我記得當時就是我姥爺姥姥他們到臨終前,他們都不相信這件事情是真是存在的。因為這件事情特別超常。」
張靜怡在今年的513之際,分享自己經歷的奇蹟,也感恩李洪志大師。
張靜怡:「所以在這個法輪大法洪傳二十九周年之際,臨近師父70歲周歲生日,我就在這裡特別感恩師父對弟子的關照,弟子會精進的。」
(新唐人)採訪/周玉林 攝影/宋吉米 編輯/尚燕 後制/陳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