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01月02日】
同修被非法抄家後流離失所,家屬和辦案人員講真相時,辦案警察不願聽真相還說了一句:「你總說他沒罪,為什麼要跑?」家屬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回答。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只知道是不配合邪惡,但是想不到一個能讓常人理解和信服的答案。後來請教其他的同修,同修的回答是這樣的:「當事人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是辦案人員在違法犯罪,當事人怎麼會配合犯罪份子的違法犯罪行為呢?所以,離開就是不配合警察犯罪。」
看到這個答案,一下子找到了差距,我們一直都在強加的魔難中轉圈,沒有跳出「被迫害」的思維。沒有從心理上百分之百的認為自己做的事情是最正的是無罪的,沒有百分之百的認為我們是自由的,不配合是理所應當的。
我們大法弟子所做的講真相的事情,在人間來看,是公民的自由沒有違反人間的任何法律,在天上來看,是為了救人是整個宇宙中最偉大的事情。那麼,無論警察抄家時抄出多少本書和資料,都不能構成「犯罪」證據,無論警察因此對我們採取什麼強制措施,我們都不應該承認。無論我們選擇迴避或者面對,那都是一個公民的自由。
這個道理貌似都明白,我們也是以此為突破口運用法律反迫害的,但是,我發現自己有意無意會陷入到「被迫害」的思維中。
警察抄家憑家裡資料的數量說出要判刑多少年,即使心裡知道我們所擁有的東西都是合法財產,我們做的事情是最正確的,但是聽到這一消息時,我們為什麼會動心?因為自己沒有跳出「被迫害」的思維,就是我沒罪,但是他們會迫害我。
當警察上門時,第一反應是要收拾東西(當然,如果是為了保護大法財產不給眾生犯罪機會,這個心態是沒問題的),是因為覺的警察是來迫害我,他們會以家中的書本多少來構陷我。
當所謂的「敏感日」快到時,心裡會緊張,因為憑藉著以往的經驗形成的觀念,覺的警察會上門。即使心裡知道他們上門騷擾是非法的,但是把自己擺在被迫害的位置上,因此他們上門成了理所應當的了。
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二十多年了,表面上看中國大陸很多同修遭受過直接的慘無人道的迫害,我們也運用各種方式來反迫害,但是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大法弟子遭受「迫害」,大法弟「反迫害」只是世間的表現,實際上遭受迫害的是世人及被邪惡利用的人,我們反迫害也是反對邪惡迫害他們。這一點,我們是否從心裡上百分之百的擺正了這個關係?
師父講:「再一個我想說一說,就是我們大法弟子在這麼多年被迫害中,不斷的在揭露著迫害、叫世人看到迫害中栽贓陷害的謊言,這實質上是在挽救世人,因為真正被迫害的不是大法弟子而是世人。我早就說過這話,大法弟子只不過是在這種巨大的壓力、真實的生與死的考驗中走向圓滿的過程。」 (《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真正被迫害的不是你們而是世人。」(《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師父的法十幾年前就講給我們了,可是,我到現在才意識到自己一直把我們的位置擺錯了。一直把大法弟子擺在了「被迫害」的位置上,那麼,邪惡是否也會抓住這一點來沒完沒了的干擾?
我們都知道,這場迫害是舊勢力強加的,是不被承認的。無論再高層次的舊勢力,他們都是屬於過去,沒有未來。而真正的大法弟子是歸師父管的,是不受舊勢力所制約的。那麼為什麼舊勢力強加的這場迫害還真的迫害到了一些大法弟子呢?
師父講:「現在科學認為時間是有場存在的,不在時間場的範圍之內就不受時間的制約。」(《轉法輪》)從這句法中我悟到,如果我們把自己擺到了「被迫害」的位置上,是不是就承認了舊勢力的迫害,是不是就承認了舊勢力可以迫害到我,是不是就進入了舊勢力製造的這個迫害的場中,那是不是就真的被舊勢力所制約了?實際上我們本來就不在這個場的範圍之內。
我曾經被抄家綁架流離失所,很長時間都是在屋子裡學法發正念。當然這段長時間入心的學法與發正念為我走接下來的路打下了基礎。但是,那麼長一段時間沒有做救人的事,也是很大的損失。時間長了,感覺這種狀態不對,想突破又有重重顧慮。後來我想到法中講的:「釋迦牟尼瞅瞅他說:我叫你打掃的是浴缸。」(《轉法輪》)釋迦牟尼讓他的弟子打掃浴缸,弟子就應該照做,不應該怕著怕那,師父叫我們做什麼?叫我們做好三件事,那我就應該去做。突破了之後,有種柳暗花明之感。
後來我回想起那段時間的狀態,那個時候我認為我是遭受迫害的,我是被邪惡追捕的,所以我不應該多出門,不能去講真相。 不能做這,不能做那。某天發正念看到自己被籠子困住,當時我覺的是舊勢力困住了我,不能讓我做自己該做的。所以整天思考的是如何把困境突破再去做救人的事。可是等突破了我才發現,困住我的不是舊勢力,不是另外空間的邪惡,不是世間瘋狂的迫害形勢,而是自己的人心——怕心。
師父講:「你們也要明白「自然」是不存在的,而「必然」是有原因的。其實「自然」是常人解釋不了對宇宙、對生命、對物質的現象而不負責任的自圓其說,他們也想不到那「自然」的本身是什麼。由於受這種意識的影響,你們認為這一切魔難都是必然的,就是這樣的,產生一種無可奈何的消極狀態。所以,你們人的一面要明白,而更主要的是得了法的那一面要清楚。」(《精進要旨》(道法))
從這段法中,我悟到,如果我們一直把自己放於「被迫害」的角色中,就會把警察抄家綁架上門騷擾當成了必然,就會使魔難沒完沒了下去。而我們是來清除邪惡助師救人的,不是來承受迫害的。孫悟空看到妖精的時候第一反應是什麼?拿起金箍棒除妖救人。他不會思考妖精是來迫害他的。他沒有「被迫害」的思維。
個人所悟,層次有限,如有不當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