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會無視好人蒙冤

走正道


【正見網2024年08月22日】

宋人洪邁所著《夷堅志》中記載了一件神佑好人、雷擊惡徒的奇異事件。

宋高宗紹興十九年(公元1149年)八月間,大庾縣衙門裡一個官吏名字叫黃節,他的妻子李四娘與別人勾搭成奸,趁丈夫黃節外出辦事,帶著三歲的兒子,與姦夫一起逃走。途中,小孩啼哭不止。她怕惡行敗露,就狠心地把兒子丟棄在路邊草叢裡。

有一個名叫李三的人路過草叢時,見到有個小孩在地上打滾,哭嚎不止,心生憐憫,便大聲呼叫:「誰家的孩子丟失了?快來把孩子抱走啊!」但李三等了很長時間,無人來領孩子,就把孩子抱回了家撫養。黃節從外地回到家,找不到老婆和兒子,十分驚慌,便四處查訪尋找。找了許多時日,這天,他突然發現李三正與自己的小兒在一起玩耍做遊戲,便立即抓捕了李三,送到大庾縣衙。

縣衙裡負責斷案的人,對李三嚴刑拷打逼供。李三慘苦無奈,只好依從誘供,認罪道:「是因為我沒有兒子,所以殺死了黃節的妻子,沉屍江中,把孩子偷回家中。現在我心甘情願地認罪伏法。」縣令審視斷案文書即畢,準備呈文郡守,建議將李三斬首。李三戴著刑具,站在大庾縣衙廳堂之下。剛剛聽完縣令的宣判,忽然,陰雲突來,雷電交加!轟然一響,李三的刑具自然脫落。堂上的縣令,嚇得魂飛魄散。過了好一會兒,才清醒過來。

清醒後,縣令看到:旁邊的負責審理此案的官員,已被雷擊死;他露出的脊背上,有朱筆字寫著「神不會無視好人蒙冤」的字樣。另外有十多個參與此案的吏員,他們頭上的帽子或裹巾,都失去了。縣令又問李三:「你剛才看見了什麼?」李三說:「我當時腦子一片茫然,只看見長官您坐在帳子裡,閉著眼睛。」縣令明白了:李三此案是受到冤枉了,自己是失於明察。他當即宣布:李三無罪,立刻釋放。

這個故事在明代著名小說《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十八》中也有詳細的敘述,不同的是,被雷擊死的人背上的字是「李三冤獄」四個篆字,但沒有「神不會無視好人蒙冤」更令人震驚與深思。

2024年8月7日明慧網刊登了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知情人:四川龐勛屢遭酷刑被迫害致死》,四川人民廣播電台主持人龐勛修煉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被綁架到樂山嘉州監獄,僅僅半年時間被酷刑迫害致死,年僅三十歲。

講真相是無罪的。中共的哪一條法律都沒有規定說真話有罪,但是中共的公、檢、法、司卻歪曲法律,把迫害法輪功的密令這個「雞毛」當作「令箭」,中共各級人員昧著良心誣判法輪功修煉者龐勛有罪,並濫用酷刑導致死亡。

在上述的故事中,參與的人員都有不同程度的報應,直接被雷擊死的是直接責任人,參與的人受到驚嚇的同時,也感受到了天理的威嚴,因為人命關天。人不能為所欲為,草菅人命,一定會有報應的,只是早晚而已。

今天的中國人敢無視天理的存在,是被中共那個灌輸造成的,並不是天理到了中共這兒沒有了,是被謊言掩蓋了。出現了惡報,中共歪曲成「偶然現象」。

某地負責團委工作的團支部書記,他的孩子遇車禍,胳膊折斷。不久,他也遭遇一次車禍,好在身體無大礙。後來又聽說,他家在大白天被小偷盜竊了。小偷恰好偷的是兒子結婚的禮金和剛收上來還沒來得及上交的團費。按中共的解釋會說是「巧合」、「偶然」,但是站在天理角度看,有果必有因,這個團支部書記聽信中共邪黨的謊言,讓全單位好幾千人簽所謂的不參與×教的倡議書,迫害法輪功的報應。

海南定安縣「610」(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主任王忠俊,家裡邊倒霉事不斷,2003年11月,獨子因液化氣泄漏中毒身亡;2004年5月其妻跳井自殺死亡,家破人亡。用中共的「偶然現象」來解釋都很牽強,為什麼倒霉事接二連三?真相是,他先後把當地法輪功學員十多人非法送勞教,判刑,2003年11月,王叫嚷:「你們說的報應在哪?我抓了你們不少人,我還是瀟瀟洒灑、白白胖胖!」不出一個月,報應就來了。

這樣的例子舉起來太多了,中共從迫害法輪功那天起,善惡報應就如影隨形,每天都在發生著。中共封鎖消息,把因為迫害法輪功遭報的人和事視為黨的機密,明慧網報導出來的是非是有限的。

好人蒙冤,壞人逍遙,是善惡必報的天理不允許的。那些參與迫害龐勛的惡人真的能沒有報應嗎?根本就不可能,只是中共的謊言在掩蓋著。曾看到電視上一則法制故事,一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人逃逸後,沒有一天心理上是安寧的,一個月後被抓捕,才坦言:不安寧的心踏實了。那些還在跟著中共迫害法輪功,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人,同樣也難以心安理得,只是惡報來時,得到的不是「踏實」,而是後悔莫及,因為迫害法輪功造下的罪業太大,需要銷毀生命去償還。

有人觀察過身邊的事例,得出結論:凡是打壓法輪功學員的警察,不管是當官的還是普通警察,作惡沒多長時間,准出事,小惡小報應,大惡大報應,靈驗的很。拒絕迫害法輪功,「槍口抬高一厘米」,看似舉手之勞的事,得到的卻是難以言語的福報;一念之差,就是要跟定中共迫害法輪功,得到的就是誰都不想要的結果。

上天有好生之德,法輪功學員還在講真相,還在不斷地給人機會,就看人自己怎樣認識了。

熊光林,原巴中市市長。這個現代「陳世美」升官後拋棄糟糠另娶新歡的事,受到人們譴責。二零零一年,他升任巴中地區副專員兼地區政法委書記的時候,夥同趙思強等人向各區縣下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標,命令各區縣公安局必須要抓捕多少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強迫多少人去勞教等等,用判刑、勞教等脅迫法輪功學員書寫悔過書、保證書。法輪功學員王仕澤因為拒絕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在巴中看守所被活活折磨致死。

當年熊光林就遭到惡報並殃及兒子,在西安一次車禍中兒子當場斃命,熊光林本人粉碎性骨折,醫生說可能殘廢。熊光林從中有所醒悟,在法輪功學員的勸導下取消了搞破壞大法的巡迴演講計劃,最後逐漸恢復了健康。

但願世人都能明白真相,行善積德做好人,不做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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